第44节(3 / 4)
“过些时日啊?”
荣信想着县衙里的活,又想了想自己颇有些想念的蒋婆子的手艺,没犹豫多久,就答应了下来。
“六七岁的小姑娘,都喜欢些什么玩意儿?”
荣信是真的喜欢单家那小姑娘,就是家中兄弟姐妹生的外甥女和侄女都没有一个像福宝那样得他眼缘的。
上一趟他想把身上的玉佩给福宝,但福宝没收,单家人也觉得玉佩贵重,有些惶恐,所以他打算这趟去单家,带点福宝这个年纪喜欢,又不那么显眼的东西。
想到到时候福宝会朝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他还能哄着福宝叫他一声荣叔,他就觉得通体舒畅。
“六七岁的小姑娘,大概都会喜欢糖葫芦,还有小绢花球之类的漂亮首饰吧。”
管家也不太清楚这个年纪姑娘喜欢的东西,女眷的教养,通常都是家里的祖母娘亲总管的,自家那几个孙女,他也没怎么关注过啊。
只知道他这个年纪的孙子喜欢吃糖葫芦,去赶集的时候,总是缠着他买,而家里的女人都喜欢漂亮的首饰,单家那小姑娘年纪小,戴那些金银玉器未免撑不起来,精致的绢花,就显得很恰当了,也不会累赘。
“绢花什么的,让汝碧准备着,至于糖葫芦,在咱们出发去单家那天,你帮我备好了。”
荣信也觉得不错,听了管家的话,满意的点了点头。
“要去山上,爹娘,我要去山上。”
单家的院子里,一个穿着打扮像是富裕人家出来的公子哥儿的孩子在地上打滚撒泼,一个贵妇人看了,臊的脸颊通红,有一种自家孩子还比不上乡下泥腿子家养的孩子的羞耻感。
“凛哥儿别闹了,再闹,小心你爹罚你。”
这个贵妇人脾气倒是娇软,明明是在管教孩子,语气却轻飘飘的,一点威慑力没有不说,反而让那个滚地爬的男孩哭闹声越来越大了。
“要去要去要去。”
温凛,也就是那个皮肤白嫩的小男孩拿着拳头捶地,一副小霸王的样子。
“算了,孩子喜欢,就让他跟着去吧。”还是温家的老爷开口,纵容了独子的要求。
“老太太,不知道方不方便带上我这个顽劣的儿子。”温老爷朝蒋婆子问道:“我身边有两个得力的护卫,有他们跟着,几个孩子也能更安全些。”
他自然是不放心家里的独子去山上晃悠的,即便那是山脚下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也不成,但现在儿子哭闹,要是不满足他的要求,恐怕就没个消停了,还不如让护卫跟着,满足他这个愿望。
“这——”
蒋婆子看了眼温家那两个健壮的护卫,又看了眼温家那小儿子,想着有人家自家的护卫看着,有什么问题也牵扯不到自家身上,自然没有什么好不答应的了。
就这样,准备和小伙伴上山的福宝,就被迫带上了一个小拖油瓶。
“你看,那是我们村里最大的河,夏天的时候,村里的男孩都喜欢去那条河里游水摸虾,新鲜的活虾,可以生吃,口味鲜甜,还能钓鱼,钓上来的鱼能烤着吃,也可以用荷叶包上,然后裹上泥巴焖熟吃,前者鲜美,后者浓香,每一种做法都有不同的滋味。”
福宝一路上带着温家小少爷往大伙儿约好的山脚下走,一边给他讲述着村里孩子平日里的娱乐活动。
“摸鱼摸虾?”
城里的小少爷从来也没有接触过这些啊,眼睛瞪的溜圆的,一边想着去山上,一边想着现在就跑到那条小河边去,和河里那些正在嬉闹的孩子一块玩耍。
“嗯,对了,这是刺泡果儿,能做成你刚刚在我家吃的那种点心上的果酱。”
说着,福宝忽然停了下来,从不知道何时生长着的一丛刺泡丛里摘了三四颗熟透了的刺泡,递到温家小少爷的手里。
“你要是过段时间再来,村里能够找到的野果子才多呢,还有一些山果,到了深秋才是它们收获的季节,但是你现在来的早了,可能就吃不上了。” ↑返回顶部↑
荣信想着县衙里的活,又想了想自己颇有些想念的蒋婆子的手艺,没犹豫多久,就答应了下来。
“六七岁的小姑娘,都喜欢些什么玩意儿?”
荣信是真的喜欢单家那小姑娘,就是家中兄弟姐妹生的外甥女和侄女都没有一个像福宝那样得他眼缘的。
上一趟他想把身上的玉佩给福宝,但福宝没收,单家人也觉得玉佩贵重,有些惶恐,所以他打算这趟去单家,带点福宝这个年纪喜欢,又不那么显眼的东西。
想到到时候福宝会朝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他还能哄着福宝叫他一声荣叔,他就觉得通体舒畅。
“六七岁的小姑娘,大概都会喜欢糖葫芦,还有小绢花球之类的漂亮首饰吧。”
管家也不太清楚这个年纪姑娘喜欢的东西,女眷的教养,通常都是家里的祖母娘亲总管的,自家那几个孙女,他也没怎么关注过啊。
只知道他这个年纪的孙子喜欢吃糖葫芦,去赶集的时候,总是缠着他买,而家里的女人都喜欢漂亮的首饰,单家那小姑娘年纪小,戴那些金银玉器未免撑不起来,精致的绢花,就显得很恰当了,也不会累赘。
“绢花什么的,让汝碧准备着,至于糖葫芦,在咱们出发去单家那天,你帮我备好了。”
荣信也觉得不错,听了管家的话,满意的点了点头。
“要去山上,爹娘,我要去山上。”
单家的院子里,一个穿着打扮像是富裕人家出来的公子哥儿的孩子在地上打滚撒泼,一个贵妇人看了,臊的脸颊通红,有一种自家孩子还比不上乡下泥腿子家养的孩子的羞耻感。
“凛哥儿别闹了,再闹,小心你爹罚你。”
这个贵妇人脾气倒是娇软,明明是在管教孩子,语气却轻飘飘的,一点威慑力没有不说,反而让那个滚地爬的男孩哭闹声越来越大了。
“要去要去要去。”
温凛,也就是那个皮肤白嫩的小男孩拿着拳头捶地,一副小霸王的样子。
“算了,孩子喜欢,就让他跟着去吧。”还是温家的老爷开口,纵容了独子的要求。
“老太太,不知道方不方便带上我这个顽劣的儿子。”温老爷朝蒋婆子问道:“我身边有两个得力的护卫,有他们跟着,几个孩子也能更安全些。”
他自然是不放心家里的独子去山上晃悠的,即便那是山脚下没有野兽出没的地方也不成,但现在儿子哭闹,要是不满足他的要求,恐怕就没个消停了,还不如让护卫跟着,满足他这个愿望。
“这——”
蒋婆子看了眼温家那两个健壮的护卫,又看了眼温家那小儿子,想着有人家自家的护卫看着,有什么问题也牵扯不到自家身上,自然没有什么好不答应的了。
就这样,准备和小伙伴上山的福宝,就被迫带上了一个小拖油瓶。
“你看,那是我们村里最大的河,夏天的时候,村里的男孩都喜欢去那条河里游水摸虾,新鲜的活虾,可以生吃,口味鲜甜,还能钓鱼,钓上来的鱼能烤着吃,也可以用荷叶包上,然后裹上泥巴焖熟吃,前者鲜美,后者浓香,每一种做法都有不同的滋味。”
福宝一路上带着温家小少爷往大伙儿约好的山脚下走,一边给他讲述着村里孩子平日里的娱乐活动。
“摸鱼摸虾?”
城里的小少爷从来也没有接触过这些啊,眼睛瞪的溜圆的,一边想着去山上,一边想着现在就跑到那条小河边去,和河里那些正在嬉闹的孩子一块玩耍。
“嗯,对了,这是刺泡果儿,能做成你刚刚在我家吃的那种点心上的果酱。”
说着,福宝忽然停了下来,从不知道何时生长着的一丛刺泡丛里摘了三四颗熟透了的刺泡,递到温家小少爷的手里。
“你要是过段时间再来,村里能够找到的野果子才多呢,还有一些山果,到了深秋才是它们收获的季节,但是你现在来的早了,可能就吃不上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