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3 / 4)
很多年后,当周德老得牙齿几乎掉光,说话漏风,也不再坐堂诊病的时候,他生平唯一一次给顾朝歌当副手的经历,仍是他同儿孙们最津津乐道的故事。
那是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可是好大夫总不会吃亏,无论是反贼还是官府,只要是人就会得病,就需要大夫。周德认准这一点,红巾军入城的时候他淡定自若,后来被招去给红巾军的人看病,他也不慌不忙。
本来,如果不是那个小姑娘的出现,混在一群老熟人老同行中的周德,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医术距离真正的高手,到底有多么大的差距。
连竹叶汤和牛黄膏是入什么经的药,他都答不出来。就好像一只鼓满空气的口袋,神气十足,耀武扬威,可是到了真正坚硬不可摧的宝石面前,一击即破,留下的只有一个干瘪瘪的破口袋。
不过周德比其他的同行机灵,他没有愚蠢地去联合抵制顾朝歌,而是积极地邀请她入堂坐诊,恭敬地将自己坐了半辈子的宝座,让给那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
他有自己的谋算。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吃得开,与其愚蠢地去仗着地利压着人家,不如向人家虚心学习,还能为自己博个好名声。
请来顾朝歌的益处比周德想象的更大,这个小姑娘的确断病奇准,寻常病患,一副药下肚,立竿见影。她让他的医馆名声远播,病人趋之若鹜,而以刘福青为首的那些嫉妒他的同行们,不仅没能威胁到他,还被红巾军打击,刘福青也下了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待顾朝歌离开,这滁州城第一名医的位置,就该轮到他周德坐啦!周德捻着胡须,坐在医馆内堂一手翻着账本,另一手拨弄着顾朝歌多日以来的看诊药方,喜滋滋地畅想未来。
却不料一个晴天霹雳轰然砸下,红巾军的人上门,道顾朝歌请他去一趟刘府。
刘府?那个刘福青的家?
去那里干什么?
周德莫名其妙,但是和这些造反的兵们讲道理显然是很不明智的。所以他去了,去了之后,马上就、就后悔了……
把人开膛剖肚?割掉一截肠子再缝起来?我的乖乖,这小姑娘以为是在做女红,还是过家家?
纵使对顾朝歌的医术很有信心,可是一听竟是要动刀,周德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等到再从刘家人口中得知,她竟然立下字据,若因为此次动刀害了患者姓名,她情愿抵命,周德更是瞠目结舌。
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把自己的命搭上,值得吗?
活了半辈子的周德,也可以算是医药世家出身,他很小的时候就在父亲膝下背诵汤头歌,梦里抓着一把药草都要分辨出那是何种药物。
学不好手艺,就没饭吃。
父亲是如此告诫他的。
大夫和其他手艺人一样,都是靠技巧吃饭的手艺,只不过大夫是一手攥着银子,另一手攥着人命,所以要格外谨慎,濒死的患者千万不能接。
这些都是周德半辈子得来的认知和经验,而顾朝歌的做法,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如果不是和这个小姑娘相处多日,知道她的水准,他说不定会和其他看热闹的人一样,认为她是个疯子。
看热闹?是的,自从她立下字据之后,刘家的大小姐唯恐她反悔,拿着字据四处宣扬,大半个滁州城的人都知道了。
“周大夫,你处理外伤的手法十分出色,我相信你的能力,也的确需要一个副手帮忙,如此才能有更大的把握。”
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才到他的下巴那么高,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真诚不已地望着他,恳求他:“周大夫,如若出事,我顾朝歌一人承担,绝不会连累到你身上。”
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如果还不帮忙,那还算是个人吗?
周德叹了口气:“你说吧,老夫需要做些什么。”
很多年后,当周德回忆起那次把人开膛破肚的手术,仍觉惊心动魄。行医大半辈子,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见活着的人的体内构造,虽然只窥见一隅,但依然感到害怕和神秘。
和处理外伤不同,人体里头到底是个啥模样,他一直以为,没有中医能说得清。
但是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被门槛绊倒,哭哭啼啼的小姑娘,握着锋利的剪子刀子,穿着特殊处理过的羊肠线,双手灵巧如蛇,又稳如磐石。他在旁边给她打下手,按着她的要求做些简单的事情,看着她面色沉静,那双眼睛在动刀时亮得惊人,像会发光一样,蓦地竟觉得有些害怕。
这姑娘,真不像是个小姑娘。
该不会是哪里来的妖精吧?老人们不是常说,世道一乱,妖怪横行吗? ↑返回顶部↑
那是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可是好大夫总不会吃亏,无论是反贼还是官府,只要是人就会得病,就需要大夫。周德认准这一点,红巾军入城的时候他淡定自若,后来被招去给红巾军的人看病,他也不慌不忙。
本来,如果不是那个小姑娘的出现,混在一群老熟人老同行中的周德,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自己的医术距离真正的高手,到底有多么大的差距。
连竹叶汤和牛黄膏是入什么经的药,他都答不出来。就好像一只鼓满空气的口袋,神气十足,耀武扬威,可是到了真正坚硬不可摧的宝石面前,一击即破,留下的只有一个干瘪瘪的破口袋。
不过周德比其他的同行机灵,他没有愚蠢地去联合抵制顾朝歌,而是积极地邀请她入堂坐诊,恭敬地将自己坐了半辈子的宝座,让给那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
他有自己的谋算。有本事的人,到哪都吃得开,与其愚蠢地去仗着地利压着人家,不如向人家虚心学习,还能为自己博个好名声。
请来顾朝歌的益处比周德想象的更大,这个小姑娘的确断病奇准,寻常病患,一副药下肚,立竿见影。她让他的医馆名声远播,病人趋之若鹜,而以刘福青为首的那些嫉妒他的同行们,不仅没能威胁到他,还被红巾军打击,刘福青也下了狱。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待顾朝歌离开,这滁州城第一名医的位置,就该轮到他周德坐啦!周德捻着胡须,坐在医馆内堂一手翻着账本,另一手拨弄着顾朝歌多日以来的看诊药方,喜滋滋地畅想未来。
却不料一个晴天霹雳轰然砸下,红巾军的人上门,道顾朝歌请他去一趟刘府。
刘府?那个刘福青的家?
去那里干什么?
周德莫名其妙,但是和这些造反的兵们讲道理显然是很不明智的。所以他去了,去了之后,马上就、就后悔了……
把人开膛剖肚?割掉一截肠子再缝起来?我的乖乖,这小姑娘以为是在做女红,还是过家家?
纵使对顾朝歌的医术很有信心,可是一听竟是要动刀,周德的头摇得像拨浪鼓。等到再从刘家人口中得知,她竟然立下字据,若因为此次动刀害了患者姓名,她情愿抵命,周德更是瞠目结舌。
为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把自己的命搭上,值得吗?
活了半辈子的周德,也可以算是医药世家出身,他很小的时候就在父亲膝下背诵汤头歌,梦里抓着一把药草都要分辨出那是何种药物。
学不好手艺,就没饭吃。
父亲是如此告诫他的。
大夫和其他手艺人一样,都是靠技巧吃饭的手艺,只不过大夫是一手攥着银子,另一手攥着人命,所以要格外谨慎,濒死的患者千万不能接。
这些都是周德半辈子得来的认知和经验,而顾朝歌的做法,显然超出了他的认知。如果不是和这个小姑娘相处多日,知道她的水准,他说不定会和其他看热闹的人一样,认为她是个疯子。
看热闹?是的,自从她立下字据之后,刘家的大小姐唯恐她反悔,拿着字据四处宣扬,大半个滁州城的人都知道了。
“周大夫,你处理外伤的手法十分出色,我相信你的能力,也的确需要一个副手帮忙,如此才能有更大的把握。”
娇娇弱弱的小姑娘,才到他的下巴那么高,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真诚不已地望着他,恳求他:“周大夫,如若出事,我顾朝歌一人承担,绝不会连累到你身上。”
唉,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如果还不帮忙,那还算是个人吗?
周德叹了口气:“你说吧,老夫需要做些什么。”
很多年后,当周德回忆起那次把人开膛破肚的手术,仍觉惊心动魄。行医大半辈子,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见活着的人的体内构造,虽然只窥见一隅,但依然感到害怕和神秘。
和处理外伤不同,人体里头到底是个啥模样,他一直以为,没有中医能说得清。
但是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被门槛绊倒,哭哭啼啼的小姑娘,握着锋利的剪子刀子,穿着特殊处理过的羊肠线,双手灵巧如蛇,又稳如磐石。他在旁边给她打下手,按着她的要求做些简单的事情,看着她面色沉静,那双眼睛在动刀时亮得惊人,像会发光一样,蓦地竟觉得有些害怕。
这姑娘,真不像是个小姑娘。
该不会是哪里来的妖精吧?老人们不是常说,世道一乱,妖怪横行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