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 第1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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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思凡很受用地眯了一下眼睛。他退出了邮箱,看了看微信朋友圈,直接点开某些条目就开始夸,夸某个官员转发的新规利国利民、夸某个大牌记者新文章写得精彩、夸某个合作企业ceo孩子漂亮得好似童星,而事实上,那些链接或者照片凌思凡连点都没点。
  “嗯?”点回“微信”查看消息的凌思凡挑了挑眉,“你也给我发了一条微信?”接收时间是他上飞机前,但他当时却并没有看到。
  “哦,那、那个……”庄子非握紧了方向盘,缩了一下肩膀,心里一阵心虚,“我午睡时梦见自己是个皇帝……梦里面还有你,所以想说中午睡觉梦到你了……”
  “梦到我什么了?”
  “也、也没什么……”他梦见他强娶凌思凡,还把反对他娶男皇后的大臣们都打了一顿板子,不过此刻庄子非没有勇气说。下午睁开眼睛的庄子非迷迷糊糊地给凌思凡发消息讲他的梦,发了一条之后就清醒了。庄子非喜欢凌思凡,重逢后不久就觉得喜欢,探入其内心后更是喜欢。
  “我要当了皇帝,一定会是昏君……”庄子非的声音有点缥缈,“不仅……不仅那个什么,还……还修后宫,佳丽三千……”
  凌思凡皱了皱眉。
  “我啊,”庄子非沉浸在了对美好梦境的回忆当中:“我呢,我每年都选秀,从民间挑选最漂亮的猫,让它们陪我耍,后宫里一共有三千只猫……我还建了猫池猫林,里面全是好看的猫,玩猫丧志。”
  “……等等。”凌思凡打断了庄子非,“你不是兔子国的国王么?”凌思凡记得很清楚,高一的时候,庄子凡对自己说,他是兔子国的国王,还写诏书颁布法令、用大橡皮刻传国玉玺,刻小篆刻废了十几块橡皮后被迫改为楷书、在课桌的桌子腿上贴御题对联,写的什么:大兔皇帝好,江山万年长。
  “我……”庄子非瞪着一双眼睛道:“我的确是兔子国的国王,但我最爱猫呀……”还想要娶猫国国王当老婆呢——后宫正宫里放凌思凡,剩下所有宫殿全都用来养猫。
  “……”凌思凡知道庄子非特别喜欢小动物。现在庄子非虽然不会再把“兔子国国王”这样的傻话挂在嘴边上,但他做的事情却能显示出来他有多么痴迷。庄子非是个摄影师,为某世界知名地理杂志提供照片,满世界跑,主要工作就是拍摄小动物们,还拿过不少奖。在闲暇时间里,庄子非也经常去流浪动物基地当义工。
  “思凡,”庄子非又紧张地问,“明天我要参加志愿活动,你想跟我去玩小动物么?”
  “不好意思,不了,”凌思凡想都没想便拒绝道,“我明天去公司。出差一个星期,公司有很多事需要我去处理——你把车开到别人盲点里了。”
  “对、对不起……”意料之中的答案却还是让庄子非失望了,“思凡,你已经好多年没跟我去过了。”
  “……”其实,凌思凡只去过三次而已。一次是庄子非帮他拍摄网站照片时,两次是庄子非帮他拍摄网站照片后。那时凌思凡还总是装作热情活泼,但他显然没有料到后来庄子非会总缠着他,毕竟其他“朋友”都是几个月甚至是大半年才会真正聚一次。他事情非常多,有时一天只能睡上三到四个小时,自然无法每叫必到,便经常用“忙”来推脱,可庄子非却总是不顾脸面地约他。凌思凡虽然没时间一直假装很亲密,但也不冷,还是会就着方便时不时见见庄子非,见面频率远比其他朋友要高,表面上绝对算好友。凌思凡觉得自己并不讨厌对方,而且,也许是因为不管做什么庄子非都不会有不满,凌思凡在其面前也越来越多地暴露出他阴沉冷漠的本性。
  “思凡,到你家了。”庄子非的话里有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麻烦你了。”凌思凡拎起行李箱,“又请你来接机。”
  “是我自己非要接的……”
  “别这么说。”凌思凡道,“祝明天和动物们玩儿得开心。”
  第2章 凌思凡
  回到家中之后,凌思凡解了颈上的领带,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仰着脖子喝了几口。
  真累……
  真是一天都不敢放松。凌思凡觉得,他就像是一列铁轨上的列车,一直奔跑下去就是他的宿命。市场年景不错,然而大势所趋之下百舸争流,一不小心就会被其他船挤翻,最终仍是霸者逐鹿。大家都在同一房间之内,他见过太多人昨日轻歌曼舞、今日长歌当哭。学界的教授们、业界的同行们、还有那些媒体,总喜欢问他如何保持核心竞争力,或者如何才能建立技术壁垒,其实哪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壁垒,只有不断进步,才能够规避来自四面八方的刀光剑影。
  他就是一个人在孤独地奋战。即使是公司的高管们,也无法真正感受到他的心情。公司倒了,高管还可以去别的地方继续做高管,只有老板才会一无所有,而凌思凡,最害怕的就是一无所有。
  他在创业之初是有一个联合创始人的。不过世事无常,公司在成立后的第一年就遭遇了一个严重危机。pre-a轮拿到的钱已经耗尽,a轮融资还没着落,那一阵子凌思凡每天晚上都拼命做兼职养服务器以及给招聘来的两个毕业生发工资,可是负担越来越重,眼看就要撑不下去。不看好公司未来的另一个创始人被别人煽动了要再次去创业,凌思凡提醒说,合同上面写了,一年之内离开公司的人必须接受公司以极低的价格回购全部股份,贡献满一年才可以带走其股份的25%——满两年是50%,满三年是75%,四年是全部。对方非常惊讶,回去一查发现真的是他忘了。当时距离一年结束还有四个月整,他便表示可以等到一年期满再走——即便认为公司前途渺茫,他依然不愿意放弃股份。不过,一个月后,拥有公司80%股权的凌思凡发现只是在混日子的联合创始人已无心工作,一人影响了整个团队的氛围,没有任何犹豫地开除了他,按要求回购了全部股份且支付了相当于对方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后来,凌思凡的公司遇到贵人,融到了五千万,奇迹般地起死回生。
  没有想到,不久之后,那联合创始人竟带着一份病历将他告上法庭,声称凌思凡违反劳动法,开除了生病的他,要凌思凡返还股份。那场官司打得旷日持久,最后,法院到底是让凌思凡赔了不少钱给原告人,约等于对方索要股份价值的一半。最喜欢的钱被人分走了,在庄子非这大好人面前,凌思凡难以抑制地暴躁了,那也是庄子非第一次发现凌思凡的暴戾面。后来,凌思凡听人说,那联合创始人也没有捞到什么好。他离开后又创立的公司的coo知道了官司的事情之后,对他说这种撒谎的官司不要请外面的人处理,交给知名大学法律系毕业的她就好了,“分分钟把钱要过来”,他不疑有他,便交给了她。结果,coo因为手里掐着全部他“生病期间”忙活建立新公司的文件签字等等证据,握着他的把柄,在公司为所欲为,班不去上,每个月倒要报销十来万块钱,用的都是不知在哪开的发票。而他呢,知道只要coo将证据呈交给法官看,说他装病,他和凌思凡的官司就必输无疑,也不敢管。公司人心涣散,不久便倒闭了。他从凌思凡手上抢到的一百来万也没能够他挥霍几年,这个事实又让凌思凡觉得有些痛快。
  “……”还是不要回忆那些事了。
  凌思凡弯下了上身,打开书桌左边最下方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盘磁带,插进了桌子上的收音机当中。收音机中传来了轻柔的女声——那是凌思凡在十三岁时,病重中的母亲对他说过的话。当时,他用台录音机,将母亲最后时间里说的话几乎都录下来了。
  凌思凡十指交叉撑着下巴,静静地听着他早就已经背熟了的句子。那是他人生中最后的美好的日子,而当那最后的美好结束时,他只有十三岁。
  凌思凡的父亲在车祸中早逝,他时常觉得母亲的病都是因为太过劳累了。生病后的母亲并没有活到平均生存期,她的病情进展很快,家庭的贫寒使他们没有能力尝试效果更加好的疗法,而她两个兄弟因为知道那个病医不好、就算借钱给她凌思凡也还不上,所以只是象征性地借了一点,没有很实际的用处。母亲去世之后,他便开始了几经辗转寄人篱下的生活。亲戚们也挺穷,把他推来推去,姑姑一开始同情他,发誓会好好地待他,但时间一长便发现,亲情的凋敝残垣终究敌不过现实的冰冷刺骨。凌思凡没有钱,怕惹亲戚生气也不好意思要,各种费交不上,什么都没买过,什么都不知道。他穿得挺破的,为了节约那笔热饭盒费,他连午餐都顿顿吃冷的,每天上下学一共要走一小时四十分钟,即使是雨天,只要不严重也不会坐车。衣食住行里只有“住”还没问题,班里的同学总是嘲笑他,那孩子们独有的残酷的笑声,宛若阳光照射下的碧海中的金波那样引人注目。凌思凡从那时候起,就决定了今后要赚很多的钱,而他对财富的渴求一直延续至今,如同毒瘾一般,永远无法餍足。在他的潜意识里,只要有钱,母亲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他也不会再被看不起,而没钱呢,就只能够任人宰割。他一直到了高二那一年,才学会了“讨好”寄养家庭的亲戚们,他“讨好”别人的技能点飞速地被点亮,从此便过上了挺分裂的生活。他之所以创业成功,一部分因素就是他远比别人懂得如何讨人欢心,而且,凌思凡从来不看人下菜——以后的事情,谁说得清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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