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古卷奇文(1 / 4)
“傻狗!”
晚七点,滨海市郊野外公路旁一男子驻足于汽车边,面朝一片树林,操着嗓子大声呼喊。
再看这男子右手中牵着一条狗绳,另一端却是空空荡荡正随风摇曳。
这人的宠物犬挣脱,跑进树林没了踪影。
他在林中找了好几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家爱犬,本打算五点离开,到现在已经足足耽误了两个小时。
此人相貌端正,棱角分明,眉宇带着一股凛冽,区别于如今小鲜肉清一色的白肤红唇,皮肤呈古铜色,更显男性阳刚,给人的感觉是英俊但绝非俊美。
恰在此时,手机铃响,男子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询问声:“林桦,你去哪啦,屋里怎么没人?”
林桦稍稍挑眉,无奈叹息一声,徐徐说到:“小叔,我一个人待在家里闷的慌,就开车带狗随便转转。”
“瞎转悠什么,不要命啦,赶快回来!”
“就算天天待在家里,也活不过半年,还不如趁活着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闻言电话那头,沉默片刻,似是无言以对,随即低声到:“总归有办法的,你也别自暴自弃,你真不打算住院啦?”
当听到住院两字,林桦不由想起半个月前自己时不时呕吐且伴随着强烈的头晕,不得已去医院检查。
在诊断室内,一名戴着厚重眼镜双鬓斑白的医生,拿着核磁共振图片冲他说到:“你得了恶性脑肿瘤,肿瘤位置特殊……”
话说一半,却不言而喻,听见医生所说,林桦清楚自己和这红尘俗世的缘份算是尽了。
随后医生告知他继续恶化下去最多只能存活半年,建议其住院观察。
林桦却拒绝了,他不想在最后的时光伴随着化疗的折磨狼狈离开。
待医生拿出止痛处方药,告诉林桦每天用量,看着眼前平静出奇的男子,似是感叹说了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下辈子还有机会。”
林桦说完便转身离开诊断室。
他也不清楚当时怎么回事,人这辈子最大的事莫过于死亡,原以为死亡降临时自己多少会有点触动,但真就面对死亡林桦却没来由的平静。
林桦身边朋友不多,上大学时双亲失踪,唯一的亲人就只有大自己十六岁当警察的小叔林国雄。
这会,打电话过来的正是林国雄,听到问话林桦随即回应到:“住不住都一个样,你也别太担心,我这就回来。”
“好,我在你屋里等你,快点回来,车开慢点。”
两人挂断电话,听见自家小叔让自己快点回来,却又让他慢点开车,前后矛盾的话语,不由让林桦哭笑不得,感慨人有时真的是矛盾综合体。
却在此时,树林里一道黄色身影跑出,朝着林桦这边过来。
朝林桦跑来的是其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金毛本来是小区里别家狗下的崽,刚好林桦想养宠物,于是从小区那人家里买了一只。
起初起名内瑟斯,不过却习惯性的叫着傻狗,时间长了,叫内瑟斯没反应,叫傻狗立马靠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了这只狗的名字。
只见金毛跑到林桦脚边爬伏在地,嘴里正叼着一根棍状物不断啃咬。
林桦见状来不及思考,立马蹲身一把攥住,飞快从狗嘴里夺了下来。
他最怕遛狗时,这狗把地上捡起的东西吃掉,很多宠物犬就是因为吃了街边丢弃的食物,从而中毒死亡。 ↑返回顶部↑
晚七点,滨海市郊野外公路旁一男子驻足于汽车边,面朝一片树林,操着嗓子大声呼喊。
再看这男子右手中牵着一条狗绳,另一端却是空空荡荡正随风摇曳。
这人的宠物犬挣脱,跑进树林没了踪影。
他在林中找了好几圈,依旧没有看到自家爱犬,本打算五点离开,到现在已经足足耽误了两个小时。
此人相貌端正,棱角分明,眉宇带着一股凛冽,区别于如今小鲜肉清一色的白肤红唇,皮肤呈古铜色,更显男性阳刚,给人的感觉是英俊但绝非俊美。
恰在此时,手机铃响,男子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焦急的询问声:“林桦,你去哪啦,屋里怎么没人?”
林桦稍稍挑眉,无奈叹息一声,徐徐说到:“小叔,我一个人待在家里闷的慌,就开车带狗随便转转。”
“瞎转悠什么,不要命啦,赶快回来!”
“就算天天待在家里,也活不过半年,还不如趁活着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闻言电话那头,沉默片刻,似是无言以对,随即低声到:“总归有办法的,你也别自暴自弃,你真不打算住院啦?”
当听到住院两字,林桦不由想起半个月前自己时不时呕吐且伴随着强烈的头晕,不得已去医院检查。
在诊断室内,一名戴着厚重眼镜双鬓斑白的医生,拿着核磁共振图片冲他说到:“你得了恶性脑肿瘤,肿瘤位置特殊……”
话说一半,却不言而喻,听见医生所说,林桦清楚自己和这红尘俗世的缘份算是尽了。
随后医生告知他继续恶化下去最多只能存活半年,建议其住院观察。
林桦却拒绝了,他不想在最后的时光伴随着化疗的折磨狼狈离开。
待医生拿出止痛处方药,告诉林桦每天用量,看着眼前平静出奇的男子,似是感叹说了声:“我想我们不会再见了。”
“下辈子还有机会。”
林桦说完便转身离开诊断室。
他也不清楚当时怎么回事,人这辈子最大的事莫过于死亡,原以为死亡降临时自己多少会有点触动,但真就面对死亡林桦却没来由的平静。
林桦身边朋友不多,上大学时双亲失踪,唯一的亲人就只有大自己十六岁当警察的小叔林国雄。
这会,打电话过来的正是林国雄,听到问话林桦随即回应到:“住不住都一个样,你也别太担心,我这就回来。”
“好,我在你屋里等你,快点回来,车开慢点。”
两人挂断电话,听见自家小叔让自己快点回来,却又让他慢点开车,前后矛盾的话语,不由让林桦哭笑不得,感慨人有时真的是矛盾综合体。
却在此时,树林里一道黄色身影跑出,朝着林桦这边过来。
朝林桦跑来的是其养的一只金毛犬,这只金毛本来是小区里别家狗下的崽,刚好林桦想养宠物,于是从小区那人家里买了一只。
起初起名内瑟斯,不过却习惯性的叫着傻狗,时间长了,叫内瑟斯没反应,叫傻狗立马靠过来,久而久之便成了这只狗的名字。
只见金毛跑到林桦脚边爬伏在地,嘴里正叼着一根棍状物不断啃咬。
林桦见状来不及思考,立马蹲身一把攥住,飞快从狗嘴里夺了下来。
他最怕遛狗时,这狗把地上捡起的东西吃掉,很多宠物犬就是因为吃了街边丢弃的食物,从而中毒死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