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阳光乐队(1 / 2)
星期二早上。
天赐6点起来,到大操场去跑步。
与平日里一样,天赐先做了准备活动,把腿拉开、压直,拿出两个三公斤的负重绑腿绑上,再在腰上系上五公斤重的负重腰带,慢慢地开始跑,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迅速让呼吸与脚步的节奏完全契合,然后逐渐加快速度,达到最佳状态后,按固定的频率跑动。
早上跑步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不管前一天晚上天赐睡的有多晚,不管睡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第二天早上5点45分准醒,当然,固定睡懒觉的休息天除外。
身体素质训练一向是天赐习武以来的重点训练内容,由于学校里的条件无法和保安公司相比,天赐只能把早上的训练强度增大。
每天早上除了必须完成跑步1万米外,还要做30组俯卧撑(每组30个),30组蛙跳(每组50个)和30组原地高抬腿跑(每组30下)。
就连天赐这么变态的体格,做完这些项目,也是大汗淋漓,刘清他们三个在天赐第一次在学校早锻炼的时候,还跟天赐一起出来凑热闹,但是一看天赐这么变态的训练内容,立刻打道回宿舍,睡大觉去了。
拿陈龙的话来说,从这点可以看出,天赐有严重的受虐倾向,练武的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把脑子练坏了。
但是天赐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身体素质是一分分积累起来的,虽然自己知道自己的体质远较常人为好,但是如果不坚持训练,把体内的潜能逐渐激发出来,照样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
同学里喜欢长跑的人不少,所以天赐也不孤单,比他来的还早的,大有人在。
天赐一丝不苟地做着动作,全神贯注,这已经成为身体习惯。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项目都做了一遍,觉得还有余力,又加撑了50个双杠,这才准备回去吃早饭。
在这期间,不断有喜欢早锻炼的同学经过,热情地和天赐打着招呼,这些人都是老面孔,早上天天碰到,一来二去,大家也都熟悉了,何况天赐现在是学校的名人,不认识他的人不多。
忽然,天赐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不远处的操场入口处走了进来,修长而匀称的身材,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一身天蓝色运动服。是曹亚男!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向神采飞扬,精力充沛的她,现在的身影看上去却显得无精打采,很是落寞。
“曹亚男!”天赐对她挥了挥手,向她走去。
曹亚男边走边想着心事,听到前面有人叫她,好象突然被惊醒似的,看到是天赐这才回过神来,心想,怎么他还在这里?平时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回去吃饭了。今天早上起来心情郁闷,想来放松一下,为了怕碰上天赐,算好了时间,这才来到大操场,没想到还是被天赐碰上。
“哦,是天赐啊!怎么?锻炼完了?”曹亚男尽量按捺住起伏的心绪,神色如常地回应着天赐。
天赐来到曹亚男近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她看了个遍,好象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对曹亚男道:“曹亚男,你最近怎么怪怪的?曹组长说你回家后闷在房间里一呆就是一天,是身体不舒服吗?”
曹亚男心里一震,暗怪堂哥多嘴,嘴上回应道:“没,没有啦!我是觉得以前太疯了,我堂哥常说我简直象个男孩子,上了大学后,人的思想也成熟了许多,我觉得女孩子还是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就象......”说到这里,曹亚男偷偷看了天赐一眼,心里一酸,小声说道:“就象你那个小学同学一样。”
“我小学同学?你是说素文?呵呵,你和她根本是两种类型的人,不可能和她一样的啦!”天赐笑着摇着头,他实在是无法将曹亚男和黎素文的性格联系在一起。
“不一样就不一样,我就知道你只喜欢她!”曹亚男觉得心里一阵委屈,眼眶里忽然充满了泪水,转头往跑道上跑去。
“曹亚男!”天赐在后面大声叫她,但是曹亚男却充耳不闻,跑的远了。
“这个死丫头,发的什么神经?”天赐想追上去再好好问问她,但是一看时间不早了,上午还有课,只好作罢。
xxxx
下午2点50分,实验楼。
天赐按那个林伟杰所说的地址,找到了实验楼的地下室。下午在实验楼里上课的班级不多,大多集中在3、4楼,一楼空空荡荡,并没有人。
天赐刚到地下室的楼梯口,就听到下面隐隐传来喧嚣的乐器声,看样子乐队已经开始排练了。
三步两步走下楼梯,乐器的声音从眼前的大铁门后传出,比上面要清晰了许多,他们正在演奏的乐曲听上去很耳熟,好象是‘信乐团’的成名作【死了都要爱】。
忽然,一个男声和着音乐传了出来。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 ,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这个人的演唱功力一听就不一般,无论是在气息的运用上和对音准、节奏的控制上,都掌握的十分好,由于信乐团的歌,有的地方需要飙高音,他竟然也能够游刃有余,实在太高的地方,他就用技术做巧妙的处理,把这首歌曲的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返回顶部↑
天赐6点起来,到大操场去跑步。
与平日里一样,天赐先做了准备活动,把腿拉开、压直,拿出两个三公斤的负重绑腿绑上,再在腰上系上五公斤重的负重腰带,慢慢地开始跑,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迅速让呼吸与脚步的节奏完全契合,然后逐渐加快速度,达到最佳状态后,按固定的频率跑动。
早上跑步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不管前一天晚上天赐睡的有多晚,不管睡在家里还是在学校,第二天早上5点45分准醒,当然,固定睡懒觉的休息天除外。
身体素质训练一向是天赐习武以来的重点训练内容,由于学校里的条件无法和保安公司相比,天赐只能把早上的训练强度增大。
每天早上除了必须完成跑步1万米外,还要做30组俯卧撑(每组30个),30组蛙跳(每组50个)和30组原地高抬腿跑(每组30下)。
就连天赐这么变态的体格,做完这些项目,也是大汗淋漓,刘清他们三个在天赐第一次在学校早锻炼的时候,还跟天赐一起出来凑热闹,但是一看天赐这么变态的训练内容,立刻打道回宿舍,睡大觉去了。
拿陈龙的话来说,从这点可以看出,天赐有严重的受虐倾向,练武的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把脑子练坏了。
但是天赐知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身体素质是一分分积累起来的,虽然自己知道自己的体质远较常人为好,但是如果不坚持训练,把体内的潜能逐渐激发出来,照样是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
同学里喜欢长跑的人不少,所以天赐也不孤单,比他来的还早的,大有人在。
天赐一丝不苟地做着动作,全神贯注,这已经成为身体习惯。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项目都做了一遍,觉得还有余力,又加撑了50个双杠,这才准备回去吃早饭。
在这期间,不断有喜欢早锻炼的同学经过,热情地和天赐打着招呼,这些人都是老面孔,早上天天碰到,一来二去,大家也都熟悉了,何况天赐现在是学校的名人,不认识他的人不多。
忽然,天赐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不远处的操场入口处走了进来,修长而匀称的身材,头发扎成了一个马尾,一身天蓝色运动服。是曹亚男!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向神采飞扬,精力充沛的她,现在的身影看上去却显得无精打采,很是落寞。
“曹亚男!”天赐对她挥了挥手,向她走去。
曹亚男边走边想着心事,听到前面有人叫她,好象突然被惊醒似的,看到是天赐这才回过神来,心想,怎么他还在这里?平时这个时候他应该已经回去吃饭了。今天早上起来心情郁闷,想来放松一下,为了怕碰上天赐,算好了时间,这才来到大操场,没想到还是被天赐碰上。
“哦,是天赐啊!怎么?锻炼完了?”曹亚男尽量按捺住起伏的心绪,神色如常地回应着天赐。
天赐来到曹亚男近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把她看了个遍,好象没有什么异常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对曹亚男道:“曹亚男,你最近怎么怪怪的?曹组长说你回家后闷在房间里一呆就是一天,是身体不舒服吗?”
曹亚男心里一震,暗怪堂哥多嘴,嘴上回应道:“没,没有啦!我是觉得以前太疯了,我堂哥常说我简直象个男孩子,上了大学后,人的思想也成熟了许多,我觉得女孩子还是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就象......”说到这里,曹亚男偷偷看了天赐一眼,心里一酸,小声说道:“就象你那个小学同学一样。”
“我小学同学?你是说素文?呵呵,你和她根本是两种类型的人,不可能和她一样的啦!”天赐笑着摇着头,他实在是无法将曹亚男和黎素文的性格联系在一起。
“不一样就不一样,我就知道你只喜欢她!”曹亚男觉得心里一阵委屈,眼眶里忽然充满了泪水,转头往跑道上跑去。
“曹亚男!”天赐在后面大声叫她,但是曹亚男却充耳不闻,跑的远了。
“这个死丫头,发的什么神经?”天赐想追上去再好好问问她,但是一看时间不早了,上午还有课,只好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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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点50分,实验楼。
天赐按那个林伟杰所说的地址,找到了实验楼的地下室。下午在实验楼里上课的班级不多,大多集中在3、4楼,一楼空空荡荡,并没有人。
天赐刚到地下室的楼梯口,就听到下面隐隐传来喧嚣的乐器声,看样子乐队已经开始排练了。
三步两步走下楼梯,乐器的声音从眼前的大铁门后传出,比上面要清晰了许多,他们正在演奏的乐曲听上去很耳熟,好象是‘信乐团’的成名作【死了都要爱】。
忽然,一个男声和着音乐传了出来。
“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要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 ,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 ,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
这个人的演唱功力一听就不一般,无论是在气息的运用上和对音准、节奏的控制上,都掌握的十分好,由于信乐团的歌,有的地方需要飙高音,他竟然也能够游刃有余,实在太高的地方,他就用技术做巧妙的处理,把这首歌曲的特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