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团宠小姑子的嫂嫂 第3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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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逢既是有缘,李向也不好意思拒绝大队长的邀请留饭。
  杨晓还赶着下午上工,匆匆点头后回家。
  韩大毛忽然拉住杨晓的手,大声道:“后妈你比手表叔叔厉害。”
  杨晓扑哧一笑,小孩是在安慰她吗?
  “我们大毛也很厉害。”她攥紧了她的小手,小老二瞧见了,连忙伸手抱紧她的脖子咿咿呀呀。
  “对了,说到老师,你什么去上学?”刚交的学费呢。
  大毛鼓起小脸:“我还没歇够。”
  “上学能吃鱼炖豆腐,红烧排骨,四喜饺子……”杨晓吧啦吧啦菜名没抱完,韩大毛就焦急地打断她:“妈妈我下午就去。”
  杨晓翘起嘴角,她还治不了一个小屁孩。
  至于那些好吃的,有些暂时做不到,可以推着留到以后嘛。
  她又没答应立刻做。
  韩大毛浑然不知自己又被后妈忽悠了,他砸吧着小嘴努力想象后妈描绘的吃食有多美味,要是后妈能养小公鸡就好了,上次在姥姥家吃的公鸡可好吃了。
  杨晓本以为遇到李向就是个意外,以后俩人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一个星期后,她收到了李向的一封信件,以及一份英文短篇稿子。
  第28章 来信 [vip]
  杨晓没看稿子, 打开信件,信里李向先是表示冒昧,后揭露了那份稿子的来历。这是一首小诗, 来自一篇国外的短篇小说,他有一个朋友在一份杂志社当编辑,工作内容就是一周刊登五篇翻译后的英文诗,但是运动剧烈,他原先的作者受到牵连联系不上, 下一期杂志发行在即, 他唯有四处扩散寻找朋友帮忙。
  而杨晓手上的这一篇稿子就是其中的一首诗。
  李向不清楚她的英文水平,但是朋友要的急切, 他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信给了杨晓。
  “若是为难,同志不必理会, 一切皆是我唐突冒犯——李向。”
  信件后还附着杂志社的地址和稿酬表明,地址不远, 但是稿子若是采纳, 有五块钱的稿酬。
  五块钱照现代人看起来不多, 但是这只是一首五百词的诗歌,已经是城里工人四分之一的工资, 着实下了血本。
  杨晓来了兴致,她在现代原就是个翻译, 从文书证券和展览馆说明书到畅销书译著她都干过,没想到穿越到六十年代,还能捡回老本行。
  但是翻译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儿,杨晓将信件和稿子收起来, 给李向回了一封信, 说明她很感兴趣。
  李向没有回信, 杨晓也没有追问,距离截稿日子还有约莫一个星期的时候,大队里抢种完毕,社员们可以歇口气,不再强制上工,杨晓请假带大毛去城里书店,小老二则送到娘家。
  宁城安静祥和,柏油路旁栽种排排银杏树,夏日里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书店开在宁城高中距离一条街的地方,原主在学校读书的时候,经常路过这条大街,从街口卖小人书的小摊右拐,便能走一条小巷,十来分钟就是主城道,过了护城河便可以回大队。
  两年的记忆有些模糊,现在这条街上拐角小人书的小摊,已经是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在卖冰棍,一分钱一根,沾着点绿豆味儿,在夏日闷热的空气中传来阵阵清凉。
  韩大毛路过的时候,口水都快留下来了,也不叫住杨晓,大眼睛巴巴地看着那青年抹了把汗水,然后咬咬牙,拿出一根冰得冒白气的冰棍儿,大嘴巴一嗦,青年发出舒爽地叹息,大毛吞口水的声音顿时清晰可闻。
  杨晓停下脚步,看了眼渴望的小孩,掏出一分钱来:“去买根尝尝吧。”
  大毛小脸挣扎,飞快扫了眼青年手中的冰棍后别过脸迈着小短腿向前走:“还是不要了,后妈,你以后不要我想吃什么就给我买什么,我们要省钱。”
  杨晓扑哧笑了,这小孩儿平时在想什么啊。
  她看了眼便宜儿子严肃的小脸,没忍住逗他:“放心,我给你买的都是家里买的起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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