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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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巫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要是你是大王就好了。”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啊?我可不行,我又不抗打,我只能做王后的。”
  “要是抗打的人就能做大王,那最该做大王的就是豪猪。性情宽厚的人才是鏖兀理想的大王,赫连家的人都不行。”
  庄仙道:“你偷着说吧,大王听见了,该不高兴了。”
  大巫道:“我从好几十年前就这样想了,我都忍了好几十年了,我都这么老了,总该让我说出口了。赫连煜,有疯病。”
  赫连煜是先王的汉名。
  这一句话,庄仙表示赞同。
  *
  阮久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送走两位老师,回到房间。
  他走到床边,刚准备躺下歇一会儿,却没想到床上有人。
  赫连诛张开手臂,把他给接住了。
  奇怪。阮久疑惑,这时候赫连诛不该睡觉的,他一向很勤奋,现在应该在看奏章才对。
  他回头:“你怎么了?”
  赫连诛隔着被子,蹭了蹭他,撒娇道:“软啾,我难受,不知道为什么。”
  阮久摸摸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什么时候开始的?”
  “午饭之后。”
  “午饭?”阮久再摸摸自己的额头,“我和你吃的一样啊,我怎么没事?大夏天的,也不会着凉吧?你还吃了别的什么?”
  赫连诛想了想,最后道:“鹿血。”
  阮久呆住:“对哦,我忘记了。”
  就是今天中午,格图鲁从外边回来,还带了一头鹿回来,放了血,他们中午烤鹿肉吃。
  他当时看见鹿血,“咦”了一声,格图鲁看见他嫌弃,当即不高兴了,跟他说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之物,非让他尝一尝不可。
  阮久才不喝,扭头就跑了,但是格图鲁还是弄了小半盏,让乌兰给他。
  他死活不喝,就捏着赫连诛的下巴,给他灌下去了。
  阮久弹了弹舌头:“这个……我、对不起……是我的错……”
  “软啾要对我负责。”赫连诛分明不懂,却熟练得很。
  第61章 啾的一口【一更】
  从前在永安城时, 阮久和他那群傻乎乎的朋友们,每天除了打马球,别的什么也不懂。
  阮久和他们在一块儿疯玩, 每天都玩到筋疲力尽, 倒头就睡,根本来不及想别的事情。
  阮久前不久才开窍, 让人搜罗了一大堆话本来看。
  他以为他这样算是平常, 没想到还有更早的, 是他自己迟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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