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2章 万世之基【二合一】(3 / 5)
不可否认,他也认为陶洪的言论无不道理,放在其他年间,或许会出现许多私铸金砖的情况,但是在当代,可能性较小,因为当代的魏王,乃是说一不二的赵润——既然朝廷明确表示私铸钱币、金砖者判处死刑,抄没家产,那么,一旦有人触犯此罪,朝廷就绝对会按律照办,绝无幸免的可能。
似乎是看穿了文少伯的心思,陶洪低声提醒道:“魏人不敢,未必他国的人不敢。”
文少伯愣了愣:这倒是!
当日,在陶洪告辞之后,文少伯便将他俩讨论的过程与结果,写成书面,派人投递到了天策府,送到了天策府左都尉高括手中——作为魏王赵润的御用商人,他拥有直接向君王呈禀利害的权利。
天策府左都尉高括一看这份书信的落款乃是「安陵文少伯」,便检查了一下信盒、纸张后,便立刻派人送到了皇宫,送到魏王赵润手中。
在甘露殿内,赵润仔细地观阅了文少伯的书信,思忖着他与陶洪讨论所得出的结论。
正如文少伯所认为的,其实对于魏国的寻常百姓而来,铜圜与银圜,完全足够满足百姓的日常交易,只有在添置贵重物的时候,才有小几率用到金圜钱;除此之外,就是那些殷富的世家子弟,一顿酒菜就花掉几个、几十个金圜,这未必不可能发生。
相比较之下,金条、金砖、纸契,这三者纯粹就是为了商贾而设。
但是陶洪这位定陶的巨商却认为,金条、金砖这两者,用途小而且具有潜在隐患,建议废弃,这让赵弘润对此犹豫不决。
『他国的金……么?』
负背双手站在窗口,赵弘润沉思着。
仔细想想,其实陶洪说得也没错,毕竟金子这种东西,并未只有魏国有,其他国家也有,魏人摄于本国的刑律,不敢私铸金条、金砖,未必他国的贵族也不敢——倘若有其他国家的贵族仿冒魏国的金条跟金砖,并且在其中掺杂其他金属,这将极大损害他魏国的利益。
更要紧的是,倘若是其他国家的人犯了罪,他魏国是否仍旧按律处置呢?倘若按律处置,这是否会引起该国的不满呢?
虽然目前的魏国毫不畏惧其他国家,但也没有必要白白竖敌对不对?
因此陶洪认为,既然金条跟金砖作用小而隐患大,不若废弃,让「纸契」来代替——他甚至觉得,纸契比看得见的钱币方便地多,除了必须跑几趟金部的衙门。
想了想,赵弘润最后还是来到了垂拱殿,与内朝诸大臣一起探讨这件事。
不能否认,赵润与朝廷诸大臣的想法是好的,但想法好,有时候未必就适用。
就像陶洪所说的,就算朝廷推行了金砖这种专门大宗交易而设的货币,可谁会傻乎乎地背着几块金砖去交易啊?毕竟那可是有菱有角、并且非常沉重的金砖。
倘若是一般人的言论,内朝诸大臣或许还不会过于当真,可那陶洪,那可也是名声响彻他魏国的定陶县巨商,这位白手起家的商人给出的建议,当然值得采信。
难道真的不适合?
内朝诸大臣们不禁犹豫起来。
“还是再看看罢,倘若果真不合适,就撤下来。”赵弘润一锤定音地说道。
内朝诸大臣纷纷点头。
虽然陶洪的建议确实让他们产生了几许怀疑,但国家政令,却也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反对就撤回对不对?诸朝臣们决定观望一阵子,倘若日后证明金条、金砖确实不适合流通,那么再将其撤下来。
至于陶洪其他几条建议,诸内朝大臣们倒是觉得非常有道理。
比如说,朝廷应徐徐回收散落在民间的私金,免得被有心人收集起来私铸参杂了其他金石的金条或金砖,并且,需严格把关外来金银的流入——主要是看看成色,以免有他国的人以次充好,损害魏国的利益。
对于这些政令的补充,赵弘润将其交给了前户部尚书李粱,由李粱来拟定。
而他自己,则在考虑一件比「货币」更重要的事,那就是针对所有魏人的启蒙教育,即让他们识字。
他觉得,国民教育能够大大推动一个国家的发展。
但是当他在垂拱殿提出这个建议时,却意外地没有任何人响应他。 ↑返回顶部↑
似乎是看穿了文少伯的心思,陶洪低声提醒道:“魏人不敢,未必他国的人不敢。”
文少伯愣了愣:这倒是!
当日,在陶洪告辞之后,文少伯便将他俩讨论的过程与结果,写成书面,派人投递到了天策府,送到了天策府左都尉高括手中——作为魏王赵润的御用商人,他拥有直接向君王呈禀利害的权利。
天策府左都尉高括一看这份书信的落款乃是「安陵文少伯」,便检查了一下信盒、纸张后,便立刻派人送到了皇宫,送到魏王赵润手中。
在甘露殿内,赵润仔细地观阅了文少伯的书信,思忖着他与陶洪讨论所得出的结论。
正如文少伯所认为的,其实对于魏国的寻常百姓而来,铜圜与银圜,完全足够满足百姓的日常交易,只有在添置贵重物的时候,才有小几率用到金圜钱;除此之外,就是那些殷富的世家子弟,一顿酒菜就花掉几个、几十个金圜,这未必不可能发生。
相比较之下,金条、金砖、纸契,这三者纯粹就是为了商贾而设。
但是陶洪这位定陶的巨商却认为,金条、金砖这两者,用途小而且具有潜在隐患,建议废弃,这让赵弘润对此犹豫不决。
『他国的金……么?』
负背双手站在窗口,赵弘润沉思着。
仔细想想,其实陶洪说得也没错,毕竟金子这种东西,并未只有魏国有,其他国家也有,魏人摄于本国的刑律,不敢私铸金条、金砖,未必他国的贵族也不敢——倘若有其他国家的贵族仿冒魏国的金条跟金砖,并且在其中掺杂其他金属,这将极大损害他魏国的利益。
更要紧的是,倘若是其他国家的人犯了罪,他魏国是否仍旧按律处置呢?倘若按律处置,这是否会引起该国的不满呢?
虽然目前的魏国毫不畏惧其他国家,但也没有必要白白竖敌对不对?
因此陶洪认为,既然金条跟金砖作用小而隐患大,不若废弃,让「纸契」来代替——他甚至觉得,纸契比看得见的钱币方便地多,除了必须跑几趟金部的衙门。
想了想,赵弘润最后还是来到了垂拱殿,与内朝诸大臣一起探讨这件事。
不能否认,赵润与朝廷诸大臣的想法是好的,但想法好,有时候未必就适用。
就像陶洪所说的,就算朝廷推行了金砖这种专门大宗交易而设的货币,可谁会傻乎乎地背着几块金砖去交易啊?毕竟那可是有菱有角、并且非常沉重的金砖。
倘若是一般人的言论,内朝诸大臣或许还不会过于当真,可那陶洪,那可也是名声响彻他魏国的定陶县巨商,这位白手起家的商人给出的建议,当然值得采信。
难道真的不适合?
内朝诸大臣们不禁犹豫起来。
“还是再看看罢,倘若果真不合适,就撤下来。”赵弘润一锤定音地说道。
内朝诸大臣纷纷点头。
虽然陶洪的建议确实让他们产生了几许怀疑,但国家政令,却也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反对就撤回对不对?诸朝臣们决定观望一阵子,倘若日后证明金条、金砖确实不适合流通,那么再将其撤下来。
至于陶洪其他几条建议,诸内朝大臣们倒是觉得非常有道理。
比如说,朝廷应徐徐回收散落在民间的私金,免得被有心人收集起来私铸参杂了其他金石的金条或金砖,并且,需严格把关外来金银的流入——主要是看看成色,以免有他国的人以次充好,损害魏国的利益。
对于这些政令的补充,赵弘润将其交给了前户部尚书李粱,由李粱来拟定。
而他自己,则在考虑一件比「货币」更重要的事,那就是针对所有魏人的启蒙教育,即让他们识字。
他觉得,国民教育能够大大推动一个国家的发展。
但是当他在垂拱殿提出这个建议时,却意外地没有任何人响应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