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4)
他要做件大事!
要趁明珠回来前,就把大婚给办了!
魔尊化成女帝模样,走出御花园,叉腰道:“人呢?给我叫摄政王进宫面圣!朕要下婚旨,现在就下!”
摄政王车轿刚落地,听到消息,又急匆匆回宫,脸上挂着傻笑,越回想今日女帝的那个百转千回的回眸一笑,就越是笑得傻。
明珠带着百花主来到了帝陵,落地后,不急点灯,先飞了张召唤符,把胡乐召了回来。
胡乐前爪捂着脸,不敢抬头看她,闷声道:“师父,是我办砸了,不怪长姐……”
“你与她说,你们都还有补救机会,这是最后一次,请尽力补过。”明珠道,“为师有其他事要处理,京城就交给你和她了。现在我已将觉然和灵犀带入正轨,他两人昨日已在丞相府相遇,之后朝中会再次举办赏花会,届时务必让灵犀露面,多余的事不必做,只要她与傅奚将军相见,这桩事就算顺利解决了。”
胡乐替容宁叩谢明珠,飞着走了。
百花主道:“你就不担心,凤乾把事做砸?”
“凤乾虽孩子心性,但大事上一向不糊涂。”明珠说罢,自己愣了愣,好笑道,“这我竟然能记得。”
百花主也笑,没有半分醋意。
他说:“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
明珠怔了证,笑道:“百花主认为,两人到陵墓里,还能做什么?”
百花主就说:“能做得多了。”
明珠刚要摇头,忽然有几段凌乱不堪的记忆涌进识海。
是几乎要破碎的百花主,素衣黑发,躺在冰棺中,紧闭着双眼。她伏在百花主身上,一点点用气息暖他,几乎每一寸都结下一道固魂咒。
咒印打在他身上,亮光闪烁后消失,传来他轻轻的疼吟声,细细密密的吸气。
是她在为百花主结魂。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仿佛在逼问他。
“说实话,我要听实话,要我抛下你,从此你魂飞魄散,我们都自由。还是要我继续,为你结魂,为你套上漫长枷锁。”
“别……走。”百花主伸出苍白的手,将她紧紧贴在身上,“离我,再近些,锁住我……”
“别后悔。”她说,“这是你要求的,从此以后,你就离不开我了。”
她从自己的心口取出一条血线,缚住了他的腰,血线化红绳,一端刺入了他的心脏,隐去不见,只剩腰上红绳,每一道绳结,编织的都是固魂咒。
“……离了我,就是死。”她吻了他紧闭的双眼,轻声说道。
记忆重拾后,明珠没了笑意。
她盯着百花主看,心中震撼,手足无措。
百花主慢悠悠道:“你这副表情,就好似新婚之夜去逛了青楼,被我当场捉到……”
他话说到这里,忽然一笑,摇起扇子,不再出声。
明珠摇了摇头,拉回思绪:“哦,我来这里找无暇。”
她点上灯,把果盘里堆满了果子,放在石碑前。 ↑返回顶部↑
要趁明珠回来前,就把大婚给办了!
魔尊化成女帝模样,走出御花园,叉腰道:“人呢?给我叫摄政王进宫面圣!朕要下婚旨,现在就下!”
摄政王车轿刚落地,听到消息,又急匆匆回宫,脸上挂着傻笑,越回想今日女帝的那个百转千回的回眸一笑,就越是笑得傻。
明珠带着百花主来到了帝陵,落地后,不急点灯,先飞了张召唤符,把胡乐召了回来。
胡乐前爪捂着脸,不敢抬头看她,闷声道:“师父,是我办砸了,不怪长姐……”
“你与她说,你们都还有补救机会,这是最后一次,请尽力补过。”明珠道,“为师有其他事要处理,京城就交给你和她了。现在我已将觉然和灵犀带入正轨,他两人昨日已在丞相府相遇,之后朝中会再次举办赏花会,届时务必让灵犀露面,多余的事不必做,只要她与傅奚将军相见,这桩事就算顺利解决了。”
胡乐替容宁叩谢明珠,飞着走了。
百花主道:“你就不担心,凤乾把事做砸?”
“凤乾虽孩子心性,但大事上一向不糊涂。”明珠说罢,自己愣了愣,好笑道,“这我竟然能记得。”
百花主也笑,没有半分醋意。
他说:“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
明珠怔了证,笑道:“百花主认为,两人到陵墓里,还能做什么?”
百花主就说:“能做得多了。”
明珠刚要摇头,忽然有几段凌乱不堪的记忆涌进识海。
是几乎要破碎的百花主,素衣黑发,躺在冰棺中,紧闭着双眼。她伏在百花主身上,一点点用气息暖他,几乎每一寸都结下一道固魂咒。
咒印打在他身上,亮光闪烁后消失,传来他轻轻的疼吟声,细细密密的吸气。
是她在为百花主结魂。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仿佛在逼问他。
“说实话,我要听实话,要我抛下你,从此你魂飞魄散,我们都自由。还是要我继续,为你结魂,为你套上漫长枷锁。”
“别……走。”百花主伸出苍白的手,将她紧紧贴在身上,“离我,再近些,锁住我……”
“别后悔。”她说,“这是你要求的,从此以后,你就离不开我了。”
她从自己的心口取出一条血线,缚住了他的腰,血线化红绳,一端刺入了他的心脏,隐去不见,只剩腰上红绳,每一道绳结,编织的都是固魂咒。
“……离了我,就是死。”她吻了他紧闭的双眼,轻声说道。
记忆重拾后,明珠没了笑意。
她盯着百花主看,心中震撼,手足无措。
百花主慢悠悠道:“你这副表情,就好似新婚之夜去逛了青楼,被我当场捉到……”
他话说到这里,忽然一笑,摇起扇子,不再出声。
明珠摇了摇头,拉回思绪:“哦,我来这里找无暇。”
她点上灯,把果盘里堆满了果子,放在石碑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