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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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普通的木碗,她们在这座宅子里的厨房里翻出来的。
  许清菡看着碧霄喝水,又问道:“你会做衣服吗?成衣比较贵,不如买些棉絮布料回来,我们自己做。”
  碧霄用力点头:“家里的衣服,都是我和妹妹们做的!”
  许清菡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等碧霄喝了些热水,歇了歇脚,才道:“好碧霄,快去吧。迟了,天就更冷了。”
  碧霄应下,很快就匆匆走了。
  第12章 熟悉的人
  半个月后。
  北风凛冽地刮着,鹅毛大雪簌簌落落。许清菡穿着一件素白掐花冬袄,坐在炭盆前,缝制着冬衣。
  冬风从窗牖里刮进来,冻得人一阵哆嗦。许清菡对坐在一旁的碧霄道:“快去把窗牖关了。”
  碧霄梳着双丫髻,穿着柳绿色袄裙。听了这话,她连忙应是,放下手中针线,闭紧了门窗。她坐回来,一边缝制着冬衣,一边问道:“姑娘,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么多的冬衣?”
  卖出字画得来的银钱,让主仆俩的生活宽裕了很多。许清菡和碧霄一人得了两件冬袄,换洗着穿,也是够的。而她们手上做的这些,明显不是她们的尺寸。
  许清菡手上停了一下,温声道:“这是做给我爹娘的。他们在很远的地方,我担心他们着凉。”
  碧霄心里咯噔了一下。
  她想到了自己出去买东西时,在城墙根底下看见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画的是一个标致的女子,眉眼和自家主子十分相似。当时,冷风呼啸,行人们恨不得把脑袋缩进衣服里,瞥了一眼就匆匆走过了。
  碧霄倒是在通缉令底下立住了脚,她不认得上头的字,便拉住了一个穿着长衫的穷书生,问他:“上面写的什么?”
  书生瞥了两眼通缉令,告诉她:“这个人叫许清菡,是个逃犯,看见的人,务必举报到官府,否则同罪论处。”
  碧霄一听,心里拔凉拔凉的。她匆忙买好东西,便赶回家中。她不知道自己的主子名讳,只知道她姓许。碧霄还想到,她刚被买回来不久,巷子里有官差走过,他们嘴上嚷嚷着要搜查逃犯,可是进了各家略看了一眼,便急着去南城喝花酒了。
  她们家便也这样逃过了。
  想到这些,碧霄咬了咬唇。她暗暗打量了姑娘一眼,越看越觉得和通缉令上长得像。
  许清菡见碧霄面色有异,便问道:“怎么了?”
  碧霄翕动了一下嘴角,说道:“姑娘的爹娘肯定是厉害的人,所以才能把姑娘教得这么有才华。姑娘给奴婢取的名字就很好听,姑娘作的字画也很好看。”
  许清菡笑着摸了摸碧霄的头,嗔道:“尽拿好话哄我,你又想吃肉了是不是?”
  虽然字画卖了一些银钱,但生活到底拮据。许清菡便想出主意,让碧霄买了些鸡鸭到院子里养着。这些鸡鸭不仅能下蛋,还能孵出鸡仔鸭仔,有时候,她们会捉一只鸡鸭来吃。
  碧霄使劲摇头,“奴婢才没有那么馋。以前在家里,只有过年才有肉的,而且大块的肉都留给爹爹和弟弟了,奴婢和奴婢的姐姐们只有一点点。”她伸出指甲盖,比了比,“就这么一点点。”
  许清菡刮了一下碧霄的鼻子,摇头笑道:“知道啦,到了这里,碧霄能有大块的肉吃呢。”
  碧霄咬着唇,觉得眼睛热热的。她低下头,更仔细地缝制着冬衣。
  ……
  夜间下起了暴雨。电闪雷鸣,夜雨滂沱,许清菡闭着眼睛,在床上辗转反侧,却怎么也无法入睡。
  她做了噩梦,中途醒转,再难以成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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