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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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本么,说白了,本就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写的太文绉绉了给谁看呢?
  他喊了个小伙计过来,将话本递过去,“马上让人排出版来,先印一份给我瞧瞧。”
  本朝对书籍印刷相关十分推崇,朝廷也鼓励大家多读书,老板自己就在后头开着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只要定下稿子,几个时辰就能排好活字雕版,不多时便可印出一册,非常快捷。
  “不过怎么突然就想着改了?”老板好奇道。
  就好比穿衣吃饭各有喜好,具体到写话本排列语句的方式,也有细微的区别。这些习惯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有心想改,只怕也轻易改不得。
  孟阳腼腆一笑,也觉庆幸,“机缘巧合,也算得遇一字良师了吧。”
  廖雁当初抱怨时未必有心,可偏偏就是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反倒叫他顿悟了。
  他并不想大富大贵引人瞩目,但若能每年多赚个几两贴补生活,自然是好的。
  老板本就是顺口一问,听了这话也不细追究,只是点头,又拱手道新年好。
  孟阳还礼,去菜市场提了一只鸡回家。
  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公鸡,叫声响亮,双目炯炯有神,羽毛五彩斑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样的公鸡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鸡肉的味道自然也是最美的。
  他还想用鸡血涮锅子吃呢,所以没让摊主帮忙杀,准备家去自己动手。
  杀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
  要先用手攥住两只翅膀:公鸡格外有劲儿,也有几分凶狠,若不按住了,拍拍翅膀还能扭头啄你一口!
  公鸡的嘴巴可不是吃素的,可能破皮流血呢。
  再把鸡脖子向后掰,然后用刀在它高高拱起的脖子上划一下,对准了器具放血。
  处理好的鸡血可以切成厚片,回头用骨汤涮锅子吃,软软糯糯,口感是不错的。
  等血流得差不多就可以撒手,眼睁睁看公鸡在地上垂死挣扎几下,就渐渐的不动了。
  别看只是一刀,里头也有学问,力气小了鸡根本死不了,力气大了,脖子直接就断啦……
  当初他也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头一回杀鸡时被啄了好几口,还吓哭了呢。
  可如今,竟也什么都会了。
  鸡死透了,热水也已烧开,孟阳用厚布垫着壶把手,小心翼翼地给公鸡褪毛。
  “鸡兄啊鸡兄,”他充满赞美的看着公鸡绚烂的羽毛,忽然心痒难耐,搓着手道,“你以身殉道,不介意我再拔几根漂亮的羽毛做毽子吧?”
  鸡兄自然是不介意的,于是孟阳开开心心地拔了一把色彩最绚烂的尾羽,清洗干净后倒挂在晾衣绳上。
  这么风吹日晒,几天之后羽毛上的味道就会逐渐散去,然后就能做毽子啦。
  又能吃肉,又能做毽子,公鸡真是好鸟。
  他仰头看着隔壁房顶,大声道:“星星,我们中午吃板栗炖鸡啊!”
  隔壁的房子年久失修,虽然大部分地方保存得都很好,但白星这几日发现有几块瓦片被连日的狂风和大雪弄得松动了,隐约有光线漏下来,所以一大早就爬上去修补。
  白星应了声,几乎是立刻就开始幻想栗子炖鸡是什么味道。
  她吃过栗子,吃过炖鸡,但独独没吃过栗子炖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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