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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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能寄希望于周大海:“大伯!”
  周大海沉着脸,没说话,反倒是刘金水说了:“周大海,咱们也共事了这多年。我做村支书,你当大队长,咱们一直合作的不错。你以前就是有些私心,给他们家谋了不少便利,也都有个限度。不出格,我跟陈贵生沈云霞他们也都愿意成全你。
  “可你看看,这几个月来,为了他们,你起了多少糊涂心思。你就护着他们吧!且等着,你费心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好名声,早晚得全败在他们手里。”
  “刘叔叔,我……”
  周爱军想要辩解,刘金水压根不耐烦听,“你甭说那些有的没的。我只看自己眼睛瞧见的。你把事情做成这样,就是有一双巧嘴说破天去也没用。行了,都散了吧!全挤在这耗时间,地里的活不用干了!”
  刘大花跟着挥手,“散了散了!都干活去吧!”
  人群离去,原地只剩下周爱军与周大海。
  周爱军已经气得脸色一片青紫,“大伯,我真不是想偷懒。我实在是做不来。我答应你沉下心,扎根上水村,安安分分过日子,就一定会做到。我是想努力的。可有时候,有些事情,真的不是努力就能做到。”
  周大海叹了一声,“之前沈云霞跟刘金水说的你也听到了。他们都不同意。我虽然是大队长,可上水村不是我一个人的。爱军啊,我没有那么厉害。这个大队长是大家选举出来的。他们能选举我,也能罢免我。你是读书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
  周爱军一愣,神色闪烁,之前他还真没想过这一点。毕竟虽说是选举,但每年都还是周大海。这个大队长他都当这么多年从没下去过。他理所当然地认为,周大海还会一直当下去。毕竟周姓在上水村是大族,势力不可小觑。再说还有大堂哥周明中在部队的因素呢。
  如今看来,似乎周大海的能力并没有他想得那么大。
  “大伯,那我该怎么办?”
  “跟我一起去你负责的区域吧。我亲自教你。至于你媳妇那里,我会让你大伯娘跟明友媳妇去。你们一遍不会教两遍,两遍不会教三遍……一遍遍教下去,总能学会的。”
  这么不厌其烦地教,就是只猪,也能教会了。
  周爱军心头一紧,看来,这下地的活是免不了了。
  难道他这辈子就只能做个庄稼汉子吗?周爱军放眼望去,看着田地里一个个忙碌的身影,忽然打了个寒颤。以后,他也会和他们一样,日复一日干着这些脏活累活,永无出头之日?
  不,这不是他想要的人生!
  他不能就这样认命,他一定要想办法重新回到城里,过上好日子!
  远处,沈煦的声音传来,他从县城回家,牵着孩子来给田松玉送水,顺便让田松玉歇着,自己帮她把剩下的活干了。
  周爱军目光闪烁。
  怎么沈煦就能这么幸运,都是一样米养大的,可他就能稳稳地在城里做着工人。没了印刷厂,还有运输队,日子越过越好。
  难道是因为血脉吗?因为他出身富贵,就算落难了,也自带福气?
  这么想着,周爱军不免又想到了那位跟沈煦对调的亲三哥。
  他不知道这位亲三哥现在叫什么名字。但他听他妈说了,那位贵人出手阔绰,当初跟在她身边的人都还是军队出身,对她恭敬有加。能得如此待遇,沈家必定不凡。
  周爱军酸了。他嫉妒得要命。
  能在那样的家庭里长大,还是被当做亲子教养,从一开始就高人一等。不管要什么都有家里安排好,送到他手里。哪里需要跟自己一样,汲汲营营,只求一份工作都如此之难。
  即便心里清楚,自己的年岁对不上,生错了时间,没跟沈煦同时出世,一切都是白搭。但周爱军难免还是会想,如果……如果当初被调换走的人是他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爱军:如果当初被调换走的人是他就好了。
  沈煦:做梦想屁吃呢!
  嗯,基本算是定了,下本就写《穿越后,我活在三本书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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