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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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煜凡在餐桌前喝咖啡,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在了七点十分上,今天是开学的日子,而信誓旦旦的某人还没从床上爬下来。
  一直到七点二十五,楼上才传来一声尖叫,十分钟后,余晚光着脚从楼上下来。她臂弯里挂着一只拎包,微微侧着半张脸,左右其手地在给自己戴耳环。
  她目光一转,瞧见坐在餐桌旁边的谢煜凡,正以一种看好戏的神情望向自己,她忍不住抱怨,“为什么不叫醒我?”
  谢煜凡镇定自若地耸了耸肩,道,“这是你的事。你有绝对的自主权。”
  余晚当着他的面,用力地啐了口,这狡诈男,这种时候来和她说什么自主权。
  谢煜凡见时间差不多了,便放下咖啡,起身向外走去,他的司机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了。
  余晚匆忙地穿上鞋子,几步抢上去,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坐了进去。
  “我上课要迟到了,先送我。”
  闻言,司机为难地望向谢煜凡,谢煜凡从容不迫地上车,道,“先去a大。”
  有了大佬这句话,于是,司机方向盘一转,直奔a大。
  别墅区到学校要十五分钟,再加上五分钟找教学楼,时间刚刚好。
  余晚坐在后车厢里,打开粉饼盒,对着镜子照了照。妆容不艳,却恰到好处地遮掩住瑕疵,玫瑰色的唇彩画龙点睛的衬托出她白皙的肌肤。
  她穿着一件大领子针织衫,脖子上带着一条铂金项链,将那性感的锁骨完美的呈现出来。长发披肩,举手投足间皆带着一股风情。
  余晚眼珠一转,撞上谢煜凡的目光,她挑了挑眉,移动嘴唇无声地询问,“好看么?”
  谢煜凡收回目光,用清冷的声音道,“你是去学校学习,不是去歌舞厅卖笑。”
  这话说的刺耳,但余晚一点也不动怒,道,“天生丽质难自弃。我天生长着一张去歌舞厅卖笑的脸。”
  这话听着像是在自嘲,其实在自夸,余晚伶牙利嘴的,谢煜凡自知说不过她,便沉寂了下去。
  余晚看了眼手表,离上课还有十分钟。她伸手拍了拍司机的座位,道,“再开快一点。别踩刹车,这个黄灯给我闯过去!”
  司机被她拍得一惊,本想踩刹车的脚下意识地压上了油门,于是,他们冒着被两边汽车撞上的危险,险之又险地穿过了这条十字路口。
  过是过去了,但是司机却被惊出一身冷汗,握着方向盘的手直发抖。刚才要稍微有一点迟疑,他们三就一命呜呼了。
  余晚转头望向谢煜凡,唯恐天下不乱地问,“生死时速的体验,是不是很酷?”
  还没等谢煜凡回答,她又自问自答道,“生和死,好与坏,对和错,都只有一线之隔。人生啊,就是一场赌博。”
  谢煜凡抿着嘴唇,手里捏着打火机,摸索着金属冰凉的边缘。从根本上来说,他认同她的话。两个极端,通常只有一步之遥,做好了,就是叱咤风云;做错了,就是一无所有。
  余晚望着他,他的脸色沉淀在初晨的阳光下,轮廓深邃而硬朗。对很多人来说,谢煜凡就像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令人望而生畏。但余晚非但不怕他,还想要攻克他。
  说话间,司机已经将车停稳,毕恭毕敬地道,“小姐,学校到了。”
  ***
  余晚从车上下来,望着两扇气势磅礴的铁门,嘴角一勾。她微微地扬起下巴,踩着高跟鞋,走进了大学。
  当她推开教室大门的时候,秒针正努力朝着这一轮的终点狂奔而去。
  杨教授来得早,这时已经点完名了,在向新老学生宣布课堂法则。冷不防,大门吱呀一声被推开,紧接着,有人走了进来。
  来的自然是余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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