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为避免前后反差太大而尴尬,我又去了几次乐队。三次中有两次见到了冰冰。她选了一门音乐课,向学长请教些音乐方面的事。其实他们也没有勾肩搭背或者当着我的面热吻,他们在我面前的尺度并未超过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
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不需要这些也看得出来。学长对冰冰的殷勤,就是瞎子也能感受得到。我心里酸酸的,忍不住也随着学长的目光偷看冰冰。我注意到冰冰的一举一动都柔软妩媚,她很擅长用一种看似无辜的清纯小动作搅扰人心,比如,撩发,低头,轻轻拽一下对方的衣服。而我只会提供兄弟般的支持和帮助。
她喜欢穿白色的带蕾丝花边的裙子,领口会稍微露得多一点。而我很少穿白色的衣服。白色显胖,容易脏,最重要的是,我穿上也不好看。
她总是留着披肩长发和空气刘海,化着淡妆。我也是长发,却只是因为长发不用经常去发廊洗剪吹。我也没有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乱扎一个马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难的事情呀?”而我却一直在摇滚乐方面暗自修炼进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高下。可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能与他高山流水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膜拜的大眼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点,都衬托了我的粗糙乏味。而学长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长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受我的供奉,然后再去供奉她。我就是这条爱情食物链的最底层。
这段恋情里,我最意外的收获就是打工获得的那几千块钱。当初是为了他才去打工,虽然最终用不上了,可多了笔钱总是好的,算是我这段恋情的一个安慰性补偿。
从此我爱上了疯狂的工作,我发现这样不仅能赚钱,还会因为没时间花钱而存钱。这个习惯后来为那个放着吉他的小房子的首付立下了汗马功劳。
回想起来,冰冰并没有眼前这位林雪儿漂亮。但是有些地方是很像的。比如举止中的柔软感,以及向异性求助示弱的姿态。果然梦是心头想。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冰冰,忘了学长,原来我还记得。不仅记得,我还介意。当年我反复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冰冰没做错什么。学长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内心深处,我是介意的。她不是个粗线条的女生,又帮我送过饭卡,她肯定知道我对学长的心思。如果她真的喜欢他,我也认了。可她对他,只是见到可能的备胎就放出手段去收割一下。我的感受,我和她的交情,在她眼里不值一文。
在现实中,如果我再见到冰冰,我会礼貌而冷淡地保持距离。但此刻在梦里,我无需掩饰对林雪儿的厌恶。我讨厌所有这种女人。我本能地想给林雪儿点颜色看看,让她也傻眼一次,知道她不总是可以为所欲为。我知道这很幼稚,但是,我就想一雪前耻。
此刻,面对林雪儿的柔弱求助,穆荣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看向璐璐。
我心里暗暗紧张:哎呀,不好!他要替林雪儿说话了!果然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吃这一套。
只听穆荣对璐璐说:“璐璐,赶紧给你表姐打电话吧。我们不要跟她多说了,这人拿个棒槌就当针,你跟她说不清的。”
我没想到他居然对林雪儿的手段免疫,有点惊喜地看着他。穆荣注意到了,耸耸肩,小声对我说:“我看她八成是故意的。烦死了,像不像小学时咱们班那个爱告状的组长?”
我噗嗤一乐。虽然我没有和他经历过共同的童年。但是谁的童年里,没有一个小题大做,把老师的话当圣旨的小干部呢?
林雪儿听了这话,眼圈一红,她哽咽但坚定地说:“苏小姐,穆少爷,就算你们有钱有地位,也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这话有点不好接。其实穆荣是不满意她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个签到搞得像什么原则性问题似的。但鉴于彼此之间的财力地位悬殊,就显得穆荣像是在欺负人。
穆荣不客气地说:“我没跟你讲话。”又把我拉到璐璐旁边,嘀嘀咕咕:“厉烨的手下就跟他一样,小题大做,神经兮兮。”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板起脸,压着嗓子,学着厉烨的欠扁口气说:“我厉总裁就是吃个饭,也要打卡、签到、按手印、签合同!”
我和璐璐都笑起来。林雪儿不说话了。我正在诧异她怎么不反击,想词儿还是哭了?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你们在这里堵着门不进去,是要开会吗?”
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我每天早上都要听到的那个欠扁的男声。厉烨终于出现了!总算要见到这讨厌了好多天的男人了!我倒要看看这全城少女的梦中情人没了滤镜、液化和美颜,真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带上了全部的挑剔眼光向声音的主人看去。可在看到厉烨面孔的那一瞬间,所有预设的反感和不屑都土崩瓦解。我的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记,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是不是死了啊?尘世间哪里来的这样的帅哥?要是现实中可以有这样的男朋友,一个像郭德纲一样逗的会做饭的吴亦凡给我也不换!这样的男人要是在现实中,那真是值得女人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也非要管他叫老公不可!”
我生平第一次理解了所有绝世美人因容貌而创造的奇迹。特洛伊战士为什么见到海伦,立刻表示为了她愿意再打十年的仗?周幽王为什么为了褒姒的一个表情,可以拿江山社稷的安全开玩笑?
当初看这些故事,只觉得这些人小题大做昏了头。可当我看到厉烨时,我什么都明白了。
蓦然之间,我想起这样一段形容:他皮肤白得像雪,嘴唇红润如鲜血,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看不清他的相貌,只看得见他的颜色。因为我看到他就会心神不宁,需要将目光移开一点才能镇定。而这颜色已经足够摄人。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为何古人将美人称为绝色。
我总忍不住试图看他,可还是心慌,只得再次低头。低头时,我看到他的衣服。复古的黑色燕尾服,里面是款式繁复的白色衬衫。这衣服别人穿都像凡尔赛出逃蜡像,他穿着,却仿佛产生了时空魅力,把这里一下子拉进了一个梦幻世界。他的出现,让这荒谬浮夸的一切变得合情合理。我好像走入了夜访吸血鬼的故事里,见到了传说中的德古拉公爵——最美、最诱人的那一版。 ↑返回顶部↑
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不需要这些也看得出来。学长对冰冰的殷勤,就是瞎子也能感受得到。我心里酸酸的,忍不住也随着学长的目光偷看冰冰。我注意到冰冰的一举一动都柔软妩媚,她很擅长用一种看似无辜的清纯小动作搅扰人心,比如,撩发,低头,轻轻拽一下对方的衣服。而我只会提供兄弟般的支持和帮助。
她喜欢穿白色的带蕾丝花边的裙子,领口会稍微露得多一点。而我很少穿白色的衣服。白色显胖,容易脏,最重要的是,我穿上也不好看。
她总是留着披肩长发和空气刘海,化着淡妆。我也是长发,却只是因为长发不用经常去发廊洗剪吹。我也没有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乱扎一个马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难的事情呀?”而我却一直在摇滚乐方面暗自修炼进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高下。可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能与他高山流水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膜拜的大眼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点,都衬托了我的粗糙乏味。而学长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长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受我的供奉,然后再去供奉她。我就是这条爱情食物链的最底层。
这段恋情里,我最意外的收获就是打工获得的那几千块钱。当初是为了他才去打工,虽然最终用不上了,可多了笔钱总是好的,算是我这段恋情的一个安慰性补偿。
从此我爱上了疯狂的工作,我发现这样不仅能赚钱,还会因为没时间花钱而存钱。这个习惯后来为那个放着吉他的小房子的首付立下了汗马功劳。
回想起来,冰冰并没有眼前这位林雪儿漂亮。但是有些地方是很像的。比如举止中的柔软感,以及向异性求助示弱的姿态。果然梦是心头想。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冰冰,忘了学长,原来我还记得。不仅记得,我还介意。当年我反复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冰冰没做错什么。学长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内心深处,我是介意的。她不是个粗线条的女生,又帮我送过饭卡,她肯定知道我对学长的心思。如果她真的喜欢他,我也认了。可她对他,只是见到可能的备胎就放出手段去收割一下。我的感受,我和她的交情,在她眼里不值一文。
在现实中,如果我再见到冰冰,我会礼貌而冷淡地保持距离。但此刻在梦里,我无需掩饰对林雪儿的厌恶。我讨厌所有这种女人。我本能地想给林雪儿点颜色看看,让她也傻眼一次,知道她不总是可以为所欲为。我知道这很幼稚,但是,我就想一雪前耻。
此刻,面对林雪儿的柔弱求助,穆荣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看向璐璐。
我心里暗暗紧张:哎呀,不好!他要替林雪儿说话了!果然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吃这一套。
只听穆荣对璐璐说:“璐璐,赶紧给你表姐打电话吧。我们不要跟她多说了,这人拿个棒槌就当针,你跟她说不清的。”
我没想到他居然对林雪儿的手段免疫,有点惊喜地看着他。穆荣注意到了,耸耸肩,小声对我说:“我看她八成是故意的。烦死了,像不像小学时咱们班那个爱告状的组长?”
我噗嗤一乐。虽然我没有和他经历过共同的童年。但是谁的童年里,没有一个小题大做,把老师的话当圣旨的小干部呢?
林雪儿听了这话,眼圈一红,她哽咽但坚定地说:“苏小姐,穆少爷,就算你们有钱有地位,也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这话有点不好接。其实穆荣是不满意她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个签到搞得像什么原则性问题似的。但鉴于彼此之间的财力地位悬殊,就显得穆荣像是在欺负人。
穆荣不客气地说:“我没跟你讲话。”又把我拉到璐璐旁边,嘀嘀咕咕:“厉烨的手下就跟他一样,小题大做,神经兮兮。”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板起脸,压着嗓子,学着厉烨的欠扁口气说:“我厉总裁就是吃个饭,也要打卡、签到、按手印、签合同!”
我和璐璐都笑起来。林雪儿不说话了。我正在诧异她怎么不反击,想词儿还是哭了?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你们在这里堵着门不进去,是要开会吗?”
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我每天早上都要听到的那个欠扁的男声。厉烨终于出现了!总算要见到这讨厌了好多天的男人了!我倒要看看这全城少女的梦中情人没了滤镜、液化和美颜,真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带上了全部的挑剔眼光向声音的主人看去。可在看到厉烨面孔的那一瞬间,所有预设的反感和不屑都土崩瓦解。我的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记,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是不是死了啊?尘世间哪里来的这样的帅哥?要是现实中可以有这样的男朋友,一个像郭德纲一样逗的会做饭的吴亦凡给我也不换!这样的男人要是在现实中,那真是值得女人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也非要管他叫老公不可!”
我生平第一次理解了所有绝世美人因容貌而创造的奇迹。特洛伊战士为什么见到海伦,立刻表示为了她愿意再打十年的仗?周幽王为什么为了褒姒的一个表情,可以拿江山社稷的安全开玩笑?
当初看这些故事,只觉得这些人小题大做昏了头。可当我看到厉烨时,我什么都明白了。
蓦然之间,我想起这样一段形容:他皮肤白得像雪,嘴唇红润如鲜血,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看不清他的相貌,只看得见他的颜色。因为我看到他就会心神不宁,需要将目光移开一点才能镇定。而这颜色已经足够摄人。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为何古人将美人称为绝色。
我总忍不住试图看他,可还是心慌,只得再次低头。低头时,我看到他的衣服。复古的黑色燕尾服,里面是款式繁复的白色衬衫。这衣服别人穿都像凡尔赛出逃蜡像,他穿着,却仿佛产生了时空魅力,把这里一下子拉进了一个梦幻世界。他的出现,让这荒谬浮夸的一切变得合情合理。我好像走入了夜访吸血鬼的故事里,见到了传说中的德古拉公爵——最美、最诱人的那一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