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误入军界的文人(1 / 2)
“你送咳嗽药水的女孩?”
杨朔点点头。往事浮上心头,他感觉鼻子酸酸的,他不想再哭了,无数个深夜,他一边写一边泣不成声,毫无男子气概可言。
梁焕新同情地看着杨朔,小说的结局,他知道:“难怪,我每天阅览无数稿件,有些人故作深沉,其实肚里草包,你的故事,虽然语言平实,无甚华丽辞藻,也不悲天悯人,却字字血泪,饱含真情,令人动容。”
杨朔拿起酒壶倒上一杯酒,以前他是滴酒不沾的,也看不起酒鬼,看不起那些因为生活失意便醉酒麻痹自己的人,如果要他变成酒鬼的样子——拎着酒壶,破口大骂,眼袋浮肿,满身酒气,他简直难以想象。现在的他,倒也不是那副样子,更像李白杜甫等诗人,借酒浇愁,酒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温暖他冰冷的身体和心。
“我一直都不相信,她真的,离开我了。我不敢对周围的人说,怕他们说我是过度思念而胡思乱想,以为我魔怔了。可我就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我总觉得她没有死,我发疯一样找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就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等待与我重逢。”
梁焕新知道,这是杨朔不愿接受现实的一种心理慰藉,不过,他不忍心拆穿,太多事情就像那层窗户纸,保持朦胧反而更好,捅破了一切明晰了,便也残缺了。
“这不是没有可能,你,当初,有没有亲眼见到,她的……”妻子在桌下拧了梁焕新一把,梁焕新猛然酒醒,这话对杨朔来说,无异于在他皮开肉绽的心口上再插一把匕首,“尸体”两个字卡在喉咙里,梁焕新猛地灌了一口烧酒,比平时味道辛辣。
杨朔歪倒在桌边,闭上眼睛,脸上闪现出痛苦的表情,他喃喃道:“我,我看到报纸了,那个,恶棍派副官出去找,找到,他们府里丢失的车子,车子被炸得……四分五裂,他们把车牌拼凑起来……确认是丢失车辆……里面,有三个女人,从形貌特征,从身上的物件,可以……确认身份……”
杨朔痛苦的样子,令梁焕新后悔不已,他后悔自己酒后胡喷,又勾起友人的伤心事,女人皱着眉头看着杨朔,责怪的眼神看向丈夫,梁焕新羞愧地低下头,想着该如何转换话题,只听得杨朔继续喃喃自语:“你说,她的命,怎么就那么惨,逃跑,遇上滦河打仗……梁兄,我现在就算有出息,出了书,她也看不见了,我一生,就算建功立业,她都看不见了……”
梁焕新叹口气,心绪烦乱,拿过酒杯一饮而尽,妻子抱怨着夺下酒杯,埋怨他喝酒误事还喝个没完,对面的杨朔,却忽然睁着红肿的眼睛看着她,说道:“嫂子,我和梁兄其实早就认识了,就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我送咳嗽药水的女孩儿……”
那是一个大雨天,这种天气,最适合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睡觉了,可男孩儿的心蠢蠢欲动想要外出,因为他心爱的女孩儿生病了。
他买了咳嗽药水和点心,准备去看她,雨伞难以抵抗狂风的袭击,被吹得东倒西歪,他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一双皮鞋早湿透了,雨水不断地打在脸上,进入眼睛里,弄得男孩儿睁不开眼睛,他索性扔掉了雨伞,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把湿漉漉的头发都捋到脑后,在蒙蒙的大雨中向着女孩儿家的方向奔跑起来。
可能是雨雾模糊,男孩儿猝不及防地撞上一辆迎面而来的自行车,车子擦着他经过,他应声倒地,倒是没觉得多疼,只是听到“啪”地一声,被保护在怀里的咳嗽药水掉了出来,摔成粉碎。
车上的大男孩过来扶起地上的男孩子,问道:“你没事吧。”他看到男孩的衣服袖子破了,血迹从胳膊上流出来。而这男孩根本不在意自己的伤口,只是呆呆地看着棕黑色的咳嗽药水流了一地,很快被雨水冲散。
“喂,你受伤了,我带你去我家包扎一下吧。”
“我不要紧,”男孩说道,“我要去看望病人,可是我买的药水……”他呆呆地看着地上的碎片,紧紧抱着怀里的点心。
“来,上车,”梁焕新指了指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说道,“你先跟我回家,我帮你包扎一下,我家附近就是一个药铺,我打碎了,我赔,帮你再买一瓶,我家很近的,不会耽误你多少时间。”
男孩跳上了梁焕新的自行车后座,不过他并未跟他回去包扎伤口,只是再买了一瓶咳嗽药水而已,他急匆匆转身再次跑进雨帘。
梁焕新叫住他:“喂,你手上的伤……”
“不打紧。”男孩子头也不回地喊道。
望着他的背影,梁焕新笑了,他长这男孩子几岁,明白情窦初开的美好。只是他不知道,这男孩和他要去探望的女孩儿,他们的故事总是和大雨息息相关,他不知道,当男孩见到女孩艰苦而坚强的生活之后,会送她去上学,给她租一栋房子,给她一个家。那时,他只是骑车追上那男孩,一壁摁着自行车铃,一壁说道:“你去哪里,我送你去比较快,这样淋下去,伤口怕会感染,上来吧。”
男孩子跳上车子,说道:“我去钱粮胡同67号。”
“我叫梁焕新。”梁焕新扭头说道。
到了地点后,男孩子跳下车子,表示感谢后边跑边回头,那会儿天晴开了,男孩子奔跑在刚刚出现的阳光中,回头笑道:“我叫陈振中。”
门外传来汽车的声音,院子里的电灯都打开了,窗外刺眼的亮光照进来,歪在单人沙发上看书的沈月眉,此刻正袭来几分倦意瞌睡着,被门外的声音和光亮吵醒,不由得眯起眼睛,很快,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凡柔和一个男人低低的说话声,是韩景轩回来了吧,沈月眉披上衣服起身。
韩景轩似乎很是疲倦,这种倦怠在他脸上很少看见,他似乎总是精神饱满,这次一回来就摊在沙发上,见沈月眉过来,指了指桌上一个精致的盒子,说道:“我给你带了草莓回来。”沈月眉最爱吃草莓的,他一边脱下军装一边问道,“家里有什么事吗?”
沈月眉把他的军装挂在衣架上,又拍了拍帽子上的土,整整齐齐地放好,听到韩景轩的话,想了想说道:“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门房说有个记者来找过我,还留了名片。”
沈月眉打了毛巾来给他擦手,听闻此言,不在意地说道:“没什么事,就是感谢你上次的帮助。”她起身从抽屉里拿出梁焕新的名片递给韩景轩。
韩景轩说:“我最近忙得很,改日得闲再去见他吧。” ↑返回顶部↑
杨朔点点头。往事浮上心头,他感觉鼻子酸酸的,他不想再哭了,无数个深夜,他一边写一边泣不成声,毫无男子气概可言。
梁焕新同情地看着杨朔,小说的结局,他知道:“难怪,我每天阅览无数稿件,有些人故作深沉,其实肚里草包,你的故事,虽然语言平实,无甚华丽辞藻,也不悲天悯人,却字字血泪,饱含真情,令人动容。”
杨朔拿起酒壶倒上一杯酒,以前他是滴酒不沾的,也看不起酒鬼,看不起那些因为生活失意便醉酒麻痹自己的人,如果要他变成酒鬼的样子——拎着酒壶,破口大骂,眼袋浮肿,满身酒气,他简直难以想象。现在的他,倒也不是那副样子,更像李白杜甫等诗人,借酒浇愁,酒可以麻痹他的神经,温暖他冰冷的身体和心。
“我一直都不相信,她真的,离开我了。我不敢对周围的人说,怕他们说我是过度思念而胡思乱想,以为我魔怔了。可我就是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我总觉得她没有死,我发疯一样找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就在某个地方,静静地等待与我重逢。”
梁焕新知道,这是杨朔不愿接受现实的一种心理慰藉,不过,他不忍心拆穿,太多事情就像那层窗户纸,保持朦胧反而更好,捅破了一切明晰了,便也残缺了。
“这不是没有可能,你,当初,有没有亲眼见到,她的……”妻子在桌下拧了梁焕新一把,梁焕新猛然酒醒,这话对杨朔来说,无异于在他皮开肉绽的心口上再插一把匕首,“尸体”两个字卡在喉咙里,梁焕新猛地灌了一口烧酒,比平时味道辛辣。
杨朔歪倒在桌边,闭上眼睛,脸上闪现出痛苦的表情,他喃喃道:“我,我看到报纸了,那个,恶棍派副官出去找,找到,他们府里丢失的车子,车子被炸得……四分五裂,他们把车牌拼凑起来……确认是丢失车辆……里面,有三个女人,从形貌特征,从身上的物件,可以……确认身份……”
杨朔痛苦的样子,令梁焕新后悔不已,他后悔自己酒后胡喷,又勾起友人的伤心事,女人皱着眉头看着杨朔,责怪的眼神看向丈夫,梁焕新羞愧地低下头,想着该如何转换话题,只听得杨朔继续喃喃自语:“你说,她的命,怎么就那么惨,逃跑,遇上滦河打仗……梁兄,我现在就算有出息,出了书,她也看不见了,我一生,就算建功立业,她都看不见了……”
梁焕新叹口气,心绪烦乱,拿过酒杯一饮而尽,妻子抱怨着夺下酒杯,埋怨他喝酒误事还喝个没完,对面的杨朔,却忽然睁着红肿的眼睛看着她,说道:“嫂子,我和梁兄其实早就认识了,就是因为,那个女孩儿,我送咳嗽药水的女孩儿……”
那是一个大雨天,这种天气,最适合窝在被窝里看小说睡觉了,可男孩儿的心蠢蠢欲动想要外出,因为他心爱的女孩儿生病了。
他买了咳嗽药水和点心,准备去看她,雨伞难以抵抗狂风的袭击,被吹得东倒西歪,他身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一双皮鞋早湿透了,雨水不断地打在脸上,进入眼睛里,弄得男孩儿睁不开眼睛,他索性扔掉了雨伞,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把湿漉漉的头发都捋到脑后,在蒙蒙的大雨中向着女孩儿家的方向奔跑起来。
可能是雨雾模糊,男孩儿猝不及防地撞上一辆迎面而来的自行车,车子擦着他经过,他应声倒地,倒是没觉得多疼,只是听到“啪”地一声,被保护在怀里的咳嗽药水掉了出来,摔成粉碎。
车上的大男孩过来扶起地上的男孩子,问道:“你没事吧。”他看到男孩的衣服袖子破了,血迹从胳膊上流出来。而这男孩根本不在意自己的伤口,只是呆呆地看着棕黑色的咳嗽药水流了一地,很快被雨水冲散。
“喂,你受伤了,我带你去我家包扎一下吧。”
“我不要紧,”男孩说道,“我要去看望病人,可是我买的药水……”他呆呆地看着地上的碎片,紧紧抱着怀里的点心。
“来,上车,”梁焕新指了指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说道,“你先跟我回家,我帮你包扎一下,我家附近就是一个药铺,我打碎了,我赔,帮你再买一瓶,我家很近的,不会耽误你多少时间。”
男孩跳上了梁焕新的自行车后座,不过他并未跟他回去包扎伤口,只是再买了一瓶咳嗽药水而已,他急匆匆转身再次跑进雨帘。
梁焕新叫住他:“喂,你手上的伤……”
“不打紧。”男孩子头也不回地喊道。
望着他的背影,梁焕新笑了,他长这男孩子几岁,明白情窦初开的美好。只是他不知道,这男孩和他要去探望的女孩儿,他们的故事总是和大雨息息相关,他不知道,当男孩见到女孩艰苦而坚强的生活之后,会送她去上学,给她租一栋房子,给她一个家。那时,他只是骑车追上那男孩,一壁摁着自行车铃,一壁说道:“你去哪里,我送你去比较快,这样淋下去,伤口怕会感染,上来吧。”
男孩子跳上车子,说道:“我去钱粮胡同67号。”
“我叫梁焕新。”梁焕新扭头说道。
到了地点后,男孩子跳下车子,表示感谢后边跑边回头,那会儿天晴开了,男孩子奔跑在刚刚出现的阳光中,回头笑道:“我叫陈振中。”
门外传来汽车的声音,院子里的电灯都打开了,窗外刺眼的亮光照进来,歪在单人沙发上看书的沈月眉,此刻正袭来几分倦意瞌睡着,被门外的声音和光亮吵醒,不由得眯起眼睛,很快,楼下传来开门的声音,凡柔和一个男人低低的说话声,是韩景轩回来了吧,沈月眉披上衣服起身。
韩景轩似乎很是疲倦,这种倦怠在他脸上很少看见,他似乎总是精神饱满,这次一回来就摊在沙发上,见沈月眉过来,指了指桌上一个精致的盒子,说道:“我给你带了草莓回来。”沈月眉最爱吃草莓的,他一边脱下军装一边问道,“家里有什么事吗?”
沈月眉把他的军装挂在衣架上,又拍了拍帽子上的土,整整齐齐地放好,听到韩景轩的话,想了想说道:“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门房说有个记者来找过我,还留了名片。”
沈月眉打了毛巾来给他擦手,听闻此言,不在意地说道:“没什么事,就是感谢你上次的帮助。”她起身从抽屉里拿出梁焕新的名片递给韩景轩。
韩景轩说:“我最近忙得很,改日得闲再去见他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