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与苏家合作(1 / 3)
刘启华简单地问了几句回京后的事,就感兴趣地问道:“两个小伙子,会些拳脚功夫吧,要不要来练练。”
一旁喝着菊花茶的刘启民,翻了个白眼,知道老尾的臭毛病又发作了。对着平常人还好,看见个身手不错的就一副悦悦欲试的样子。
苏宏毅瞟了眼他充满力量,鼓鼓力量的手臂。微笑的点点头。
程磊急得挠头,这位大叔心也太大了吧,不知道身边这位发小可是兵王耶,居然敢跟他挑战,他们几个一起上,都无法近身半分的。
见他答应得爽快,刘启华将他领到一旁的空地上。
苏宏毅清俊脸庞盛开肃穆凝重之色,周身一点点释放出杀意。
“喝,气势不错。宏毅,小心了!”刘启华说着,率先攻了过去。
刘启华的打法很有章法,大开大合,配合着精妙的步法,身形灵巧。
“来得好。”苏宏毅冷喝道。没有后退,选择迎面而上。他使用的是军体拳由拳打、脚踢、摔打、夺刀、夺枪等格斗动作合而成的拳术。
长短适中,动作精炼,对发展力、耐力和速度都有积极作用,学好军体拳能防身自卫,克敌制胜。精通后,杀伤力极大。
刘启华的拳路,有时看似软绵无害,一旦击中要害,顷刻间化为死神镰刀。有时又称得上身手矫捷,利落迅猛。
双方你来我往,都是走阳刚路线的,程磊看得瞠目结舌,没想到这个落后的地方,居然藏着这样的武术宗师。
十几个来回后,双方各中一拳,都有默契的点到为止。
“哈哈,痛快,不错,小伙子功底很扎实啊。”刘启华痛快的笑道。
“刘叔使的是正宗的内家拳吧,我练的是军体拳,以前一位长辈教给我的。专门为军人战斗设计的拳术,讲究精炼干脆,专门为格斗而生。”
“军体拳算是一门综合格斗拳术,对敌很有效果,只是太过暴戾,如果长期沾染血腥的人,心理容易失衡。”刘启华迟疑道。
以前在外闯荡时,就遇到刚从站场退役回来的战士,就是把这军体拳练到入门了。没有相印的心法配合,在战场上见过太多血,得了战场综合症。
好好的一个人,变得嗜血,暴力,甚至后期还有自杀倾向。
程磊拿着一杯菊花茶,拿着一条毛巾,狗腿的递到刘启华面前。
“刘叔,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您收我为徒吧。”程磊从小就是个淘小子,小时候看了以武术为主的电影后,就不可自拔的爱上武术了。
就是可惜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师傅,后来干脆跟苏宏毅学习军体拳了。现在亲眼看见一个内家拳宗师,还不赶紧拜师啊。
…………
“晴子啊,这些鸡内脏,和鱼头已经煮熟了,快拿去外面给两只狗吃。待会可以炒菜时,再叫你进来。”
欧漫漫很感谢两条聪明的小狗,救了她家的宝贝儿子,不时的就要给它们加餐。
吃过刘书晴亲手做的菜后,她们就嫌弃上自己做的菜了,洗好菜后,再让刘书晴下厨。
晚上的菜肴很丰盛,一大盘油焖大虾,两条红烧鱼,红烧肉,酿茄盒,还有三四盘青菜。
刘启华今天心情好,将上次苏宏毅兄弟送的茅台酒拿了两瓶出来。
刘书晴也把酿好放在空间里发酵好的杨梅酒拿出来,给在场女性喝。
程磊表现得特别积极,动手打开瓶盖为刘启华倒上一杯,刘启华笑呵呵的望着小伙倒酒。下午他提的拜师,他没有答应,怎么说也是第一次见面,还没弄清楚他的性情,怎么能胡乱的收徒呢。
餐桌上苏宏毅站起来,举起酒杯郑重的向在场刘家人道谢,“各位,我妈和嫂子,小侄子这段日子住在家里,为大家增添麻烦了,我敬大家一杯。” ↑返回顶部↑
一旁喝着菊花茶的刘启民,翻了个白眼,知道老尾的臭毛病又发作了。对着平常人还好,看见个身手不错的就一副悦悦欲试的样子。
苏宏毅瞟了眼他充满力量,鼓鼓力量的手臂。微笑的点点头。
程磊急得挠头,这位大叔心也太大了吧,不知道身边这位发小可是兵王耶,居然敢跟他挑战,他们几个一起上,都无法近身半分的。
见他答应得爽快,刘启华将他领到一旁的空地上。
苏宏毅清俊脸庞盛开肃穆凝重之色,周身一点点释放出杀意。
“喝,气势不错。宏毅,小心了!”刘启华说着,率先攻了过去。
刘启华的打法很有章法,大开大合,配合着精妙的步法,身形灵巧。
“来得好。”苏宏毅冷喝道。没有后退,选择迎面而上。他使用的是军体拳由拳打、脚踢、摔打、夺刀、夺枪等格斗动作合而成的拳术。
长短适中,动作精炼,对发展力、耐力和速度都有积极作用,学好军体拳能防身自卫,克敌制胜。精通后,杀伤力极大。
刘启华的拳路,有时看似软绵无害,一旦击中要害,顷刻间化为死神镰刀。有时又称得上身手矫捷,利落迅猛。
双方你来我往,都是走阳刚路线的,程磊看得瞠目结舌,没想到这个落后的地方,居然藏着这样的武术宗师。
十几个来回后,双方各中一拳,都有默契的点到为止。
“哈哈,痛快,不错,小伙子功底很扎实啊。”刘启华痛快的笑道。
“刘叔使的是正宗的内家拳吧,我练的是军体拳,以前一位长辈教给我的。专门为军人战斗设计的拳术,讲究精炼干脆,专门为格斗而生。”
“军体拳算是一门综合格斗拳术,对敌很有效果,只是太过暴戾,如果长期沾染血腥的人,心理容易失衡。”刘启华迟疑道。
以前在外闯荡时,就遇到刚从站场退役回来的战士,就是把这军体拳练到入门了。没有相印的心法配合,在战场上见过太多血,得了战场综合症。
好好的一个人,变得嗜血,暴力,甚至后期还有自杀倾向。
程磊拿着一杯菊花茶,拿着一条毛巾,狗腿的递到刘启华面前。
“刘叔,真是真人不露相啊,您收我为徒吧。”程磊从小就是个淘小子,小时候看了以武术为主的电影后,就不可自拔的爱上武术了。
就是可惜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师傅,后来干脆跟苏宏毅学习军体拳了。现在亲眼看见一个内家拳宗师,还不赶紧拜师啊。
…………
“晴子啊,这些鸡内脏,和鱼头已经煮熟了,快拿去外面给两只狗吃。待会可以炒菜时,再叫你进来。”
欧漫漫很感谢两条聪明的小狗,救了她家的宝贝儿子,不时的就要给它们加餐。
吃过刘书晴亲手做的菜后,她们就嫌弃上自己做的菜了,洗好菜后,再让刘书晴下厨。
晚上的菜肴很丰盛,一大盘油焖大虾,两条红烧鱼,红烧肉,酿茄盒,还有三四盘青菜。
刘启华今天心情好,将上次苏宏毅兄弟送的茅台酒拿了两瓶出来。
刘书晴也把酿好放在空间里发酵好的杨梅酒拿出来,给在场女性喝。
程磊表现得特别积极,动手打开瓶盖为刘启华倒上一杯,刘启华笑呵呵的望着小伙倒酒。下午他提的拜师,他没有答应,怎么说也是第一次见面,还没弄清楚他的性情,怎么能胡乱的收徒呢。
餐桌上苏宏毅站起来,举起酒杯郑重的向在场刘家人道谢,“各位,我妈和嫂子,小侄子这段日子住在家里,为大家增添麻烦了,我敬大家一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