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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我知道了。
  舅舅这时候跑出来让我换一个学校,当然,他并非出于好心,而是忽然发现我的某一部分越来越像我妈妈。可能是眼睛,
  可能是嘴唇,呵,谁知道。
  我上了高中,出国念大学。
  外国男孩喜欢亚裔女生,因为她们每个都很taut。
  但外国女孩不喜欢亚裔男生,因为他们不是nerd,就是长得像nerd,而且大部分还是cherry boy。
  呵,她们以为我也是。
  直到我干翻了她们其中的一个,她们才恍然大悟,丢掉偏见。
  女人,不论黄种还是白种,她们无一不喜欢温柔体贴,财大器粗的男人。更何况,我看上去还有那么一点迷人的浪荡样。
  我越来越像我那个王八蛋父亲。唔,我是说已经死了的那个。
  我对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我毕业了,我甚至在银行找到了一份工作。
  十年以前,很难想象我会走在遥远的英国大街上,喝咖啡看报纸,和同事取笑满街的土冒观光客。
  我甚至活得称得上体面。
  但很不幸,我很快就觉得无聊了。
  上司无聊。同事无聊。金发的女友也无聊。
  我决定丢掉这一切,去剑桥喂鸭子。
  当然,喂鸭子之余,还睡了一个女博士。
  她说她的一个高中同学认识我,她需要我为她提供一次lin服务,无痛的。
  她真可爱,lin当然可以,但绝对是有痛的。
  最后女博士很满意我的服务,她很温柔的抚摸我,在洗手间踢我刷鞋子,洗内裤。我正愁没处可去,便省去了旅馆钱,和
  她成为床板。
  她对这事儿挺上瘾,每晚都要,甚至不让我去练习划船,只为了保存体力供她发泄。
  她给我钱,说:“choo,亲爱的,我实在太喜欢你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一辈子这样。”
  我笑笑,当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噩梦。
  第二天,我离开了剑桥。
  我知道她到处找我,我在英国有同学,有同事,有基本信息,而英国人似乎每一个都热衷侦探小说,为她提供线索,好几
  次,她差点和我撞上。
  后来,她渐渐忙碌别的事情去了,偶尔和友人说起我,已经不在叫我亲爱的choo,而用了fox作为我的代号。
  我很高兴,她最终放弃爱上一个混蛋。
  这下,我人生中仅有的一点逃亡的乐趣也没有了。我开始变得无所事事,像只游魂在街头广场到处游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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