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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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非得打醒那个小混混不可!
  江迟意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把那个小混混揍得那么惨。
  更没想到自己会为了沈柔进派出所。
  最最没想到的是,自那以后,沈柔便成了他身后一个小跟班,怎么甩怎么骂,就是甩不掉。
  他又不能动手揍她。
  时间是真的很漫长,但已经走过的那些路程,再会鼓起来,又会觉得沧海桑田,也不过一瞬。
  江迟意已经记不得自己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跟沈柔求婚的。
  他妈说他那天晚上喝醉了,当着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在了沈柔跟前。
  对天发誓,说余生会对她好,绝对不会辜负她的情意。
  这些,江迟意怎么想也想不起来。
  为此他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反省了三天,当他打算去找沈柔说清楚,告诉她求婚不作数的时候。
  沈柔给他准备了特别丰盛的早餐。
  比过去的十年里,他让她帮顾茜准备的那些早餐更丰盛些。
  那天早上沈柔拿勺子给他喂粥来着。
  江迟意便盯着她那双澄澈的剪水眸,盯了许久。
  等喝了她喂到嘴里的粥后,暖意通达四肢,连着他的心也一并温暖了。
  求婚那件事,他认了。
  毕竟,父母高兴,又催得紧,他……年纪也到了。
  江迟意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可即便和沈柔订了婚,他也还是觉得自己对她没什么感情可言。
  直到昨晚。
  沈柔踮起脚来亲他的时候,江迟意清楚明了的感受到自己的心,怦然而动。
  那股律动,是前所未有过的。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其实满心期待着沈柔那个吻,比当初他追顾茜,渴望顾茜和他交往还要急切几分。
  所以,江迟意想明白了,他心里是爱沈柔的。
  不过是被别的情绪蒙蔽了真心,十年来也不曾看清。
  或许他还比沈柔更先动情呢,否则也不至于把那个追她的小混混揍得那么狠,更不至于因为她和学生会主席司明锦走得近了些,就在宿舍和班里孤立司明锦。
  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喜欢。
  因为他喜欢沈柔,所以看见她掉眼泪会烦躁;因为喜欢沈柔,所以受不了别人追求她;因为喜欢沈柔,所以在察觉到比自己更优秀的司明锦徘徊在沈柔身边时,会嫉妒得面目全非。
  他原来,那么喜欢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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