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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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这事儿还牵扯到林骞,沈可怡要有个三长两短,谁都负不起这个责任。
  方青妍扬了扬手里的钞票,“不是有这个吗?”
  林骞:“……”
  “你就这么爱钱?”
  “你问问,有谁不喜欢钱?”
  林骞用看乡巴佬的眼神看着方青妍,压低声音:“我花钱包你家店的时候,也没见你因为钱就给我好脸色啊!”
  方青妍奇怪地看他一眼,“你嘀咕什么呢?”
  “财迷!”林骞气哼哼地骂了一句,调头走开了,以后这种事他坚决不管了!
  方青妍简直莫名其妙,怎么又生气了?
  她先是冲一旁的秦杰道了个歉,犹豫了一下,又说道:“时间不早了,我得先回家了,代我跟你家少爷说一声,欢迎他来我家店里吃粉,当做上一次的补偿!”
  秦杰却道:“我家小少爷最近恐怕没时间。”
  方青妍一愣,抬头看着对方的双眼,却见对方神色平静,并不是故意要为难自己。
  对方不愿意透露更多,她也就没有多问,点点头道:“那等他有时间再说吧。”
  *
  这事儿过后,方青妍就着手准备和刘佩珍打官司了。
  庆幸的是,当初刘佩珍从秦淑惠手里拿走一万块钱,是有人证和物证的。
  当时秦淑惠生怕刘佩珍不认账,所以专门从厂里找了个主任来作证,他见证了双方的这笔金钱交易,双方也做了收款记录,分别按下了指印。
  刘佩珍是以秦淑惠婚内出轨的名义讨要的这笔钱,现在已经证明这是不可能的事,她也就没有理由再拿这笔钱。
  刘佩珍现在紧咬着那一万块钱不放手,无非是指责秦淑惠当年把方家的孩子换成了方青妍,死皮赖脸的不肯认账,事情也就将僵持住了,就算打官司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现在袁鸿辉夫妻肯出庭作证,证明当时是方志强留下的孩子,刘佩珍的这些指控也就无法成立了,这一万块钱甚至可以定义成敲诈勒索。
  方青妍让秦淑惠把刘佩珍等人告上了法庭,一方面是针对讨回那一万块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秦淑惠正名,拆穿刘佩珍的谎言!
  别看刘佩珍平时挺横的,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吓得魂都快没了,她一个乡下妇人根本不懂这些,好在大孙女还有点见识,替她请了个律师。
  只可惜这律师也不太靠谱,家庭纠纷的官司也很难打,刘佩珍的种种劣迹在派出所都有记录,最后的判定结果也对她相当不利。
  官司打了整整一个月,刘佩珍还是败下阵来了。
  法院规定她立即归还秦淑惠的那一万块钱,同时以后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对秦淑惠进行纠缠,并且需要赔偿秦淑惠精神损失费。
  有了法院的管束,刘佩珍可不敢再乱来了,还有人吓唬她,说是不按法院的规矩来,就会有警察来抓人,要是留下了案底,她的子孙后代都会受影响。
  刘佩珍没办法,只好想尽办法去赔钱。
  当初从秦淑惠手里拿到的那一万元早被她霍霍得差不多了,为了凑这笔钱算是欠了一屁股债,两个儿子也是叫苦不迭。
  沧水村的人也看不起上过公堂的刘佩珍,明里暗里的说了她不少坏话,方家人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了。
  袁鸿辉夫妻老老实实在南乡县待到了官司打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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