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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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玩意儿?”送孙子去念书就是志气高?
  好在杨冬燕也不傻,略一琢磨还是弄懂了魏大嫂的言下之意,顿时没了好气:“就送孩子去私塾里学个认字,省得那娃儿跟他爹他二叔一样都是睁眼瞎!再说了,村学又不贵的,又不买书又不买笔墨纸砚,一年的束脩也才二百文钱!”
  二百文钱,说便宜也便宜,说贵也贵了。
  说它便宜吧,村学的先生也就带了十来个孩子,一年下来撑死了赚个三贯钱。是能养家糊口,但平常还是需要他婆娘下地劳作,就算不种粮食,也得种些蔬果,院子里也养鸡,不然日子还是没法过。
  说贵吧,这一带最便宜的粗粮,只要十文钱就能买一斗,当然没去壳的,吃起来也是分外得拉嗓子。可那也是粮食啊,二百文钱,不得买个二十斗?灾荒年间,那是能救不少人命的。
  再说魏大嫂家,二百文钱其实是出得起的,就算每年出二百文钱,也是绝对没问题的。
  可孩子那么多,让谁让谁不去呢?如果都是自家儿子,那是无妨,当爹娘的可以选最聪明的那个去,或者选最小的。可问题就在于,魏大嫂家是四个儿子,前头仨都生了好几个儿女,不提姑娘家,再撇开已经长大了的几个,剩下适龄的也有仨。
  萝卜和土豆,跟窝头是一年生的,还有个小了一岁的叫大头菜,都是男娃子。
  关键是,这仨还分属于三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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