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4 魔镜魔镜告诉我(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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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目前尚未得到实打实的证据。
  凯尔西刚刚翻看了密信,爱德华兹传来三点消息。
  第一,狼人暂时找不到,那位不会轻易现于人前。
  第二,基督山伯爵在纽约寻找安娜的牙医朋友,情况是一好一坏。
  好的是确定了安娜在哪一家诊所就诊,但坏的是阿尔贝医生七天前就关闭了诊所,至今不知人在何处。
  最后,经由侧面打探确定了古德曼与莫兰的旅店租期,是分别还有四天与七天。
  “四天后,马戏团表演结束,古德曼的离开时间还能算很正常。”
  凯尔西怀疑的是莫兰,“但莫兰付了七天住宿费,这就不得不让人多想。”
  莫兰来芝加哥是为「魔镜」行动,四天后行动结束不离开,他是有别的任务?亦或支付七天住宿费是他一贯使用的障眼法,不让别人轻易掌握他的动态。
  “长期盯梢莫兰很难,他从军多年,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他甚至很可能今夜就会离开芝加哥。”
  歇洛克却不敢保证能在短期内顺利以莫兰为饵,将整个犯罪集团一网打尽。
  选择就在眼前。
  放长线钓大鱼固然完美,但美国各州警力很难相互联合,更不提州与州的法律量刑不同,如今更没有某一权威美国全境的调查机构。
  凯尔西前世所知的fbi是在1935年成立,而如今才1879年。
  在十九世纪美国不可能完成跨州联合追捕。警力严重不足,即便是州政府查案,也多半聘用私家侦探社协助。
  如果让安德烈、古德曼、莫兰等人离开了芝加哥,试问如何有足够的人手分头追查其踪迹?
  更棘手的是目前无其他实证。假设能将这些人抓现行,反倒是最佳证明,是能从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问出更多情报。
  “其实,我认为的最好方法是有组织的跨州合作追查,但实际行动与理想计划总是差距甚远。”
  凯尔西虽然不确定小说中福尔摩斯具体耗时多久彻底摧毁犯罪界的拿破仑王国,但大概知道至少是用了十几年时间。
  回到眼前的现实。
  在刑侦体系不完善的时代,逐一击破犯罪团伙的确不如一网打尽完美,却是最合适目前情况的办法。
  两人做出了选择,不如闪电突击战,将那些嫌犯当场抓现行。
  歇洛克借着去打水的机会,将此决定告诉了冒险前来接头的华生。
  不过,歇洛克与凯尔西却无法在今夜直接参与到抓捕行动中。
  交易时间很可能就是演出时间,让沙俄飞刀客维持一如既往的演出,是给围剿队做的最好掩护。
  让马戏团营地表现得一切如常,就不会引起安德烈的怀疑。
  「一击必中,尽量留活口。」
  华生将两位侦探的话带给了爱德华兹。
  具体抓捕方案需要爱德华兹联系芝加哥警方制定。
  “抓!今晚就抓!免得迟则生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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