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1 / 4)
“行。”
第二天中午,林贝贝趁着中午休息去了奔流街,王哥跟想要租房子的那个人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那人大约二十三四岁,留着齐耳短发,虽然衣服都洗的有点发白了,不过收拾的干净又利索,脸上挂着笑,看着是个很好打交道的人,王哥介绍说她叫钱春玲,家就住在卷烟厂家属院,离这儿很近,步行也就五六分钟的样子。
钱春玲见跟她见面的竟然是一个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挺惊讶的,得知这间门面房确实就是林贝贝的,而且还是林贝贝自己挣钱买的,对林贝贝佩服的不行。
王哥因为还有其他事,给两人做了介绍后就走了。
钱春玲也是痛快人,开门见山的跟林贝贝说道,“我确实是相中了这间门面房,就是觉得房租有点贵,不瞒你说,这条街上其他几家做生意的,我都去问了,他们租的房子,最高的一个月也才60块钱,我知道你这间铺子地段好,所以我把租金往上抬抬,一个月给你70,咋样?”
“我能不能问问你准备做啥生意?”
钱春玲也没瞒着,“卖衣服,我看东大街那儿开了一家店买衣服,衣服款式比百货大楼进的好,还便宜,生意不错,所以也想卖衣服。”
“你一个人?”
钱春玲苦笑了一声,“我下乡都6,7年了,以前的朋友同学也都生疏了,谁会帮我啊,而且他们都有工作,谁会正经工作不干,来干个体户啊。哎,我可不是卖惨叫你降房租,我就是随口发个牢骚,你可别多想啊。”
林贝贝心里就是一动,不管在哪个年代,女人和孩子的钱都最好赚,尤其是女装生意,基本上没有赔钱的,因为女人都爱美啊,有句话不是说嘛,女人的衣橱里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靠写文章赚钱太少也太慢,把钱投到韩东阳那儿是能赚到钱,可总是欠了他一个人情,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林贝贝也想过卖衣服,不过卖衣服要看店不说,还得经常去进货,她还要上学呢,哪有那个时间,她也想过跟人合作,不过好的生意伙伴可遇不可求,所以这事儿也就搁了下来,不过眼下不就是一个好机会嘛,她有钱,有铺子,钱春玲有时间,能吃苦,她俩也算是互补了。
就是不知道钱春玲这人人品咋样,不过这也没关系,回头叫王哥打听下就行了。
林贝贝就问钱春玲,“咱俩合伙干咋样?”
“你意思是跟我合伙卖衣服?”
林贝贝点了点头。
“你不还上着学嘛。”
“平时你看店,进衣服的时候我跟你一块儿进,至于利润咋分,你要是愿意的话,到时候咱俩再好好合计合计。”
钱春玲被说动了,她是头一回做生意,心里没底,也想找个靠得住的合伙人,林贝贝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看着就是个能干的,而且林贝贝穿着打扮,可比她这个土包子强多了,这说明林贝贝的眼光比她好,眼光好的人,进的衣服肯定也都好看。
而且虽然她爸答应给她出本钱,可要是叫大妹知道了,肯定又是一顿闹,要是她能跟林贝贝合伙,起码她能省下不少本钱。
“你叫我看店,就不怕我给你报假帐?”
林贝贝笑了,“我觉得你不是那种人,不过我要真看走了眼也没关系,一次我查不出,两次我查不出,可这种事吧,早晚会露馅的,到时候,你肯定比我损失大。”
钱春玲爽朗的笑了,“就冲你这句话,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干。”
“你不用急着答应我,咱俩还是先回去想想再做决定。”
“行,最多两天我就给你回音。”
跟钱春玲分开后,林贝贝又找时间去找了王哥,让他帮着打听一下钱春玲的为人。
“把她介绍你之前我就打听好了,她妈早就走了,她爸在卷烟厂上班,她是家里老大,下头还有俩妹妹,她初中毕业就去插队了,去年5月份的时候,她爸出了工伤,瘫了,她才借着这个由头回了城,她是老大,本该她去接她爸的班,不过她大妹妹在家寻死觅活的非要接班,她就让给她大妹了,自己一直待业,许是觉得不大可能给安排工作了,所以想做个点生意养活自己,人品方面是不用说的,街坊四邻都说她打小就勤快,心善,要不然,也不会把该她接的班让给她大妹。”
林贝贝曾听韩东阳说过,王哥这个人很爱惜自己的声誉,人品不好的人的活,他从来不接,就是怕坏了他的名声,所以他的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王哥,我想向你请教一件事。”
林贝贝出手大方还会来事,王哥对她的印象不错,“啥事你说,只要我能帮上忙的,一定帮。” ↑返回顶部↑
第二天中午,林贝贝趁着中午休息去了奔流街,王哥跟想要租房子的那个人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那人大约二十三四岁,留着齐耳短发,虽然衣服都洗的有点发白了,不过收拾的干净又利索,脸上挂着笑,看着是个很好打交道的人,王哥介绍说她叫钱春玲,家就住在卷烟厂家属院,离这儿很近,步行也就五六分钟的样子。
钱春玲见跟她见面的竟然是一个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挺惊讶的,得知这间门面房确实就是林贝贝的,而且还是林贝贝自己挣钱买的,对林贝贝佩服的不行。
王哥因为还有其他事,给两人做了介绍后就走了。
钱春玲也是痛快人,开门见山的跟林贝贝说道,“我确实是相中了这间门面房,就是觉得房租有点贵,不瞒你说,这条街上其他几家做生意的,我都去问了,他们租的房子,最高的一个月也才60块钱,我知道你这间铺子地段好,所以我把租金往上抬抬,一个月给你70,咋样?”
“我能不能问问你准备做啥生意?”
钱春玲也没瞒着,“卖衣服,我看东大街那儿开了一家店买衣服,衣服款式比百货大楼进的好,还便宜,生意不错,所以也想卖衣服。”
“你一个人?”
钱春玲苦笑了一声,“我下乡都6,7年了,以前的朋友同学也都生疏了,谁会帮我啊,而且他们都有工作,谁会正经工作不干,来干个体户啊。哎,我可不是卖惨叫你降房租,我就是随口发个牢骚,你可别多想啊。”
林贝贝心里就是一动,不管在哪个年代,女人和孩子的钱都最好赚,尤其是女装生意,基本上没有赔钱的,因为女人都爱美啊,有句话不是说嘛,女人的衣橱里永远都少一件衣服。
靠写文章赚钱太少也太慢,把钱投到韩东阳那儿是能赚到钱,可总是欠了他一个人情,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林贝贝也想过卖衣服,不过卖衣服要看店不说,还得经常去进货,她还要上学呢,哪有那个时间,她也想过跟人合作,不过好的生意伙伴可遇不可求,所以这事儿也就搁了下来,不过眼下不就是一个好机会嘛,她有钱,有铺子,钱春玲有时间,能吃苦,她俩也算是互补了。
就是不知道钱春玲这人人品咋样,不过这也没关系,回头叫王哥打听下就行了。
林贝贝就问钱春玲,“咱俩合伙干咋样?”
“你意思是跟我合伙卖衣服?”
林贝贝点了点头。
“你不还上着学嘛。”
“平时你看店,进衣服的时候我跟你一块儿进,至于利润咋分,你要是愿意的话,到时候咱俩再好好合计合计。”
钱春玲被说动了,她是头一回做生意,心里没底,也想找个靠得住的合伙人,林贝贝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看着就是个能干的,而且林贝贝穿着打扮,可比她这个土包子强多了,这说明林贝贝的眼光比她好,眼光好的人,进的衣服肯定也都好看。
而且虽然她爸答应给她出本钱,可要是叫大妹知道了,肯定又是一顿闹,要是她能跟林贝贝合伙,起码她能省下不少本钱。
“你叫我看店,就不怕我给你报假帐?”
林贝贝笑了,“我觉得你不是那种人,不过我要真看走了眼也没关系,一次我查不出,两次我查不出,可这种事吧,早晚会露馅的,到时候,你肯定比我损失大。”
钱春玲爽朗的笑了,“就冲你这句话,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干。”
“你不用急着答应我,咱俩还是先回去想想再做决定。”
“行,最多两天我就给你回音。”
跟钱春玲分开后,林贝贝又找时间去找了王哥,让他帮着打听一下钱春玲的为人。
“把她介绍你之前我就打听好了,她妈早就走了,她爸在卷烟厂上班,她是家里老大,下头还有俩妹妹,她初中毕业就去插队了,去年5月份的时候,她爸出了工伤,瘫了,她才借着这个由头回了城,她是老大,本该她去接她爸的班,不过她大妹妹在家寻死觅活的非要接班,她就让给她大妹了,自己一直待业,许是觉得不大可能给安排工作了,所以想做个点生意养活自己,人品方面是不用说的,街坊四邻都说她打小就勤快,心善,要不然,也不会把该她接的班让给她大妹。”
林贝贝曾听韩东阳说过,王哥这个人很爱惜自己的声誉,人品不好的人的活,他从来不接,就是怕坏了他的名声,所以他的话,可信度还是很高的。
“王哥,我想向你请教一件事。”
林贝贝出手大方还会来事,王哥对她的印象不错,“啥事你说,只要我能帮上忙的,一定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