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6)(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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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名其妙的,玄柘想要他。
  你,过来。其他人,可以回家了。玄柘探出指尖轻轻一点,这片天地,就只剩下他俩了。
  那黑衣少年背挺的直,一步一叩头,脆生生的喊他,师尊。
  什么名字?
  他叫周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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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蓬莱大荒(七)
  境中境,轮回奥义;
  周峰还是爱刀。
  可惜这诺大的仙界,没有一把适合他的。
  杀伐和戾气过重,太脆弱的刀体往往承载不住那磅礴的刀意之气。
  每当周峰练刀的时候,玄柘就坐在不远处的洞天水涧里看着收来的白菜徒弟练刀。
  小泉叮咚,他的视线落在叮咚泉水处得尽头,看着在朦胧的雾气里,展露出一张青涩稚嫩的脸,和某个记忆里,某个梦境里的重叠在一起。
  这小小少年身世坎坷,他是从地狱里挣扎出来的一道魂灵,形似恶鬼,却拥有世上,最干净,纯洁的刀意。
  小周,我是个剑仙,你对刀的执念又如此之深,怎会想拜我为师?玄柘垂着眼帘,眼皮上一点小痣,黑的像墨。
  莫名其妙又鬼使神差的,周峰想摸一摸那点小痣,手探到一半,才恍然觉得这个举动,似乎有些不妥当。
  啊?玄柘撩起眼皮,那颗瞳仁里塞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周峰,一谭净水,被风吹起波澜。
  周峰垂着头,情绪很是低落。我刚出生的时候,是降生在一片刀冢里头,没有人养我,往来之间有一只鸟兽仙,可能是把我当成了它的孩子,喂我吃生肉,给我水喝。
  后来,因为有刀,我便会刀。五年后,有一队车马经过,他们迷路又没吃的,就把那只兽仙给杀了吃肉。
  一滴透明的水,落在云阶上。
  玄柘没有再继续往下问,沉闷的疼痛从心脏处后知后觉的传来,他拍了拍周峰的肩膀。
  周峰没有说的是,那年仙人踏仙鹤而来,剑光所到之处,除恶务尽,那队车马对于小小幼童来说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可他们对于玄柘来说,不过是一粒沙,一只蚂蚁。
  他们烧杀抢掠过,在行不义之事搜掠村庄的时候,被玄柘的剑光扫到,终于作恶多端必自毙,是罪有应得。
  仙人于周峰而言,是惊鸿一瞥的梦,是此生遇见的,最美好的刹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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