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乡养鱼日常 第7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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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漓找出烤好的肉先让它吃,好在没等一会,帘子一掀,一个比那父子还壮实的汉子走了进来。
  “你是灵域来的?”这人的通用语讲得顺畅多了,方漓也松了口气,她真怕无法交流说不清楚。
  “是,我是灵域来的。到这来找黄金铃,看到羊群,以为是野生的,惊跑了一只,我愿意赔你们。”
  那人摆了摆手,带了丝急切:“一头羊你出五百下品灵石?”
  “嗯。”方漓怕他不懂,跟他解释道,“我没见过城里风毛羊的价,不过和它价值相当的见过,根据品阶和情况不同,三百到五百不定。这羊是我惊走的,我愿意赔五百,另外还想再买一头。”
  那男子脸色越听越是严肃,最后双眉倒竖,嗖的一下,鼻子就伸了出来,又啪一下,将面前的矮桌打了个粉碎。
  “奸商!”
  方漓下意识防御,那人意识到了,赶紧收回鼻子,道歉:“对不起,我是骂到我们部落来收羊的奸商。”
  方漓扬了扬眉,没问也懂了。肯定是压价了,其实也正常啊,人家辛辛苦苦地跋涉,总不可能原价给你买回去。
  “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带去城里卖呢?”
  男子搓了搓手,露出了赮色:“原来一个会说外面话的都没有,后来我跟来收牧畜的奸商陆陆续续学了话,又教他们,现在除了我,其他人说得也不好,进城怕被骗。”
  他想了什么,又补充了一句:“我是族长。”颇自豪地挺胸。
  要是鼻子没收起来,估计就要拿鼻子拍胸了。方漓不期然想到了的小象,莞尔一笑。
  他们不知道是哪一族的象,如果讲话都跟带她来的父子俩一样,那就难怪他们不敢去了。
  族长哎了一声,又道:“我就知道那些来收的是奸商,但是没想到这么奸,一头羊只给我们一百下品灵石,碰上丰年还好,灾年还不如自己宰了吃。哼,等我们族学会说外面的话,我就带人自己上城里卖去。”又热情地给方漓倒羊奶,还给白虎倒了一大盆,“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别的东西?我不要你那么多灵石,比那些奸商多给就行。”
  “好。”方漓意动。这个小象也跟她说过,到了荒野之中,如果碰上小部落,可以跟他们买些特产,只要不走眼,肯定比在城里买不知道转了几手的货便宜。
  “我先想买些羊毛,就不买羊了。”她提出一个要求。这并不为难,那些商人也有来收羊毛的。
  族长也是个狡猾的,不然不会有意向商人学说话,又教全族学。他们这部落不大,生活在这儿,大妖懒得管他们,城里的妖也懒得派人专门教他们说话,反正是自生自灭不碍着谁。以前族里人也无所谓,还觉得本来宰着吃的牲畜能卖出价,去买商人带来的好东西,挺好的。到他才觉得不对,年轻时他跟在商队后面进了城,看得眼花缭乱,却因为语言不通闹出误会,差点被打死,回家又险些迷路找不着部落。
  于是当了族长之后,象智慧——这不是部落名,是他给自己起的名——用各种办法学了通用语,逼着族人学,不学就跟他打一架。
  他能当族长就是因为他身上长出八道符印,是同龄中最强的,打不过他就要乖乖学。
  他有个雄心,不但要到城里去卖牲畜,还要带族人搬到城里去,见世面,过好日子。
  所以对这个非奸商的人族,象智慧非常热心,甚至愿意倒贴点东西,让她多讲讲外面的事。
  第84章 妖域风情(二)
  方漓除了用比城中便宜得多的价买到了足够的羊毛,还买到了一种比较稀罕的物资,象族的牙。
  这一族也是力象族,比法象族的獠牙更大更坚固。每当他们的妖力深厚一层,身上长出一道符印,力气就会更上一层楼。
  与此同时,他们旧的獠牙也会脱落,长出新的。
  这牙对他们来说没什么用,留着只是一种荣誉,可以跟子孙吹嘘自己的成就。有商贩过来时,有些不在乎的就卖掉了。
  好在仍然有很多留着,到象智慧当上族长之后,就不卖了,要等以后进城自己卖。
  现在他大方地把方漓带到自己家,给她看他的獠牙:“这是我长出的第一对牙,二十岁开始长,三十二岁就脱落了,族里谁也比不上我。”
  这对他是不卖的,记录着他成长过程中最初的骄傲。不过最近脱落的就没什么纪念意义了,他后来在族里一直都是第一,已经习惯到麻木了。所以他决定卖给方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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