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恋你每分每秒 第58节(1 / 4)
第48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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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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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上的莫炀更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他的演唱会门票在国内属于最卖座的那一类, 基本上在一二线城市是座无虚席。就连现在, 莫炀演唱会的黄牛票一张也能翻好几倍。类似内场第一排的票, 最高的甚至炒到过好几万。
距离莫炀上一次开演唱会其实有两年的时间了。
莫炀的上一张专辑在三年前发行, 专辑发行宣传结束之后他开启了一轮世界巡回演唱会。
林馥馥就是在两年前看过莫炀的演唱会, 那会儿她刚毕业工作一年,有足够多的时间,自己也有了工资, 所以可以任性而为。
那次演唱会的经历林馥馥还记忆犹新。
演唱会的地点在上海,烽市离上海有两个小时左右的高铁时间, 于是林馥馥当天下午启程出发前去上海。到了上海虹桥站后,林馥馥乘坐地铁准备赶往演唱会地点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
一路上,地铁上大概有一半都是要去看莫炀演唱会的人, 他们穿着统一的服饰,脸上画着彩绘,结伴同行的人嘴里全是念叨着莫炀。
林馥馥是瞒着所有人独自一人去的, 她甚至什么东西都没有买,小心翼翼的样子与所有人格格不入。
那也是林馥馥有生以来第一次去看演唱会。
其实一路上林馥馥的心里都很激动,因为暗恋莫炀多年,所以她几乎是莫炀的头号粉丝。莫炀专辑的每一首歌林馥馥都会唱,他的所有周边她都会买。
那天她饿着肚子到了演唱会场馆外,绕着广场走了一圈,看到形形色色的人。所有人的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莫炀的标签,或者是一大束向日葵, 又或者是嫩黄色的服饰,还有黄色的荧光棒。
当晚检票进场,周围是闹哄哄的人潮。林馥馥随着人群进入文化中心,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前后左右,座无虚席。
看着那么多人喜欢莫炀,林馥馥打心底里是高兴的。
七点半将近,周围所有人齐声声喊着:“莫炀!莫炀!莫炀!”
林馥馥第一次开口,跟着所有人一起喊:“莫炀!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
这里所有人都喜欢莫炀。
所以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声告白。
七点半,音乐声响起,莫炀缓缓从舞台中间升起,他拿着话筒,开口演唱:“恋恋秋。”
周围尖叫声此起彼伏,林馥馥的眼眶开始湿润。
整场演唱会下来,林馥馥以为自己会和所有人一样跟着大合唱,但是她没有。
全程她都很认真地看着屏幕,因为距离太远,她看到的舞台上的莫炀其实并不清楚。整场演唱会她都很兴奋,她也想开口跟着唱,但发现自己更喜欢静静地看着他,因为不想所有他的所有。
看着他坐在台上弹钢琴,看着他高举话筒,看着他随性演奏吉他……
他真是十强全能,让所有人喜欢他的人都无比骄傲。
如果他知道她曾来看过他的演唱会,他会不会有些高兴呢?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跟他说了,跟他讲了自己那一整天是如何去的演唱会,如何听的演唱会,又如何回的家。
那头的莫炀紧紧地看着屏幕里的林馥馥,看着她说着这无比心酸的一路,心跟着酸。
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是他不知道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