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宝的七十年代 第176节(3 / 4)
她算是宿舍里比较有欣赏眼光的了,既然她都说百搭好看,那一定是不错了。
福宝听了后,舒了口气,她也怕自己费半天劲,织出来的围巾定坤哥哥不适合戴,那就麻烦了。
福宝就有些迫不及待,想着早点把围巾送给萧定坤,谁知道接下来两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去找萧定坤。
最后好不容易这天周六,上午没课,她早早地起来,洗漱过后,再在脸上抹了雪花膏,想想又喷了一点点香粉,不用太浓,只有一点清香就想了。
现在天冷了,福宝里面穿上了羊毛衫,外面再套上商场里新买的一件面包服,这面包服可是首都最近兴起的流行,衣服里面鼓鼓囊囊的,听说装的都是羽绒,比棉服什么的要轻便保暖。
福宝也跟着买了一件,挺贵的,有些心疼,不过穿上确实暖和。
她头上则戴了一顶羊剪毛帽子,再围上大围巾,自己照了照镜子,面包服鼓成一团,衬得腰细,下面腿长又直,还真是时尚好看。
福宝满意地抿了抿唇,用一个绿色解放挎包拎着围巾出门了。
她老早就查过怎么坐公交车去萧定坤那里,先坐109,再倒321坐四站地就到了,这个地方其实距离上次去过的霍锦云家并不远,只有一两站地的路程。
一路上,不知道是福宝靓丽的面包服太惹眼,还是她胸口佩戴着的校徽让大家向往,不少人都欣赏地看向福宝,甚至还有个戴红袖章的大妈拉着福宝问她多大了,有对象了没。
大妈太热情,福宝被追问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有一个老人上车,赶紧让座离开。
剩下几个大妈在那里赞叹连连:“这姑娘时髦,模样好看,看着水灵,还是京师大学的,真好。”
福宝就在大家赞赏的目光中下了车,终于来到了萧定坤家的小区,他家小区叫做北光里三号院,是去年才新建的小区,五层红砖楼。
进了小区后,福宝看着楼牌号在那里找,这是一号楼,这是二号楼,萧定坤家住五号楼,那就是要继续往前走,谁知道正走着,旁边一个牵着狗的女人走过来。
福宝在扫过最初一眼后,觉得眼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对方烫着到肩膀的卷发,卷发是小卷,因为抹了头油的缘故油光发亮,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露出里面的羊毛裙裙摆,脚上穿着时髦的黑色小皮鞋,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
主人和宠物的发型有些像。
对方也在看她,看了几眼后,彼此都认出来了。
这是孙丽娜,在平溪生产大队下乡了多少年的知青。
也就是福宝上了大学后,大规模知青也开始返城了,孙丽娜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她现在的样子可是和在乡下完全不一样了,十年劳动,本来和普通农村妇女没两样,结果一回来就像过去没解放前的阔太太,烫头遛狗。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萧定坤同住一个小区。
孙丽娜显然也认出来了福宝,她也很吃惊,福宝变化太大了,太大了。
之前的福宝还只是长得好看,但天底下好看的人太多,好看又怎么样,只是乡下丫头而已,但现在呢,这面包服是最近小年轻刚刚时兴的,这一头柔亮的直发,气质出众,水灵灵地站在那里,乍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年轻时髦女郎,还是顶顶出色的那种。
孙丽娜盯着福宝的脸,看着那富有弹性柔亮白嫩的脸,好像刚剥的鸡蛋白,真是让人看着就眼酸。
想当年,最初见到这福宝,她还是个几岁的小姑娘,土得掉渣,傻傻的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不知道,只能用仰慕羡慕的目光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这个城里去的下乡知青。
那个时候自己是最好的年纪,穿着打扮就是乡下小姑娘眼里最时髦的城里人。
她甚至可以从小姑娘渴望羡慕的眼神中看到她对大城市的向往。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自己的青春不在了,她却长大了,漂亮了,时髦了,成为了这个城市里的高材生,靓丽耀眼,灵气逼人。
而自己…… ↑返回顶部↑
福宝听了后,舒了口气,她也怕自己费半天劲,织出来的围巾定坤哥哥不适合戴,那就麻烦了。
福宝就有些迫不及待,想着早点把围巾送给萧定坤,谁知道接下来两天都很忙,根本没时间去找萧定坤。
最后好不容易这天周六,上午没课,她早早地起来,洗漱过后,再在脸上抹了雪花膏,想想又喷了一点点香粉,不用太浓,只有一点清香就想了。
现在天冷了,福宝里面穿上了羊毛衫,外面再套上商场里新买的一件面包服,这面包服可是首都最近兴起的流行,衣服里面鼓鼓囊囊的,听说装的都是羽绒,比棉服什么的要轻便保暖。
福宝也跟着买了一件,挺贵的,有些心疼,不过穿上确实暖和。
她头上则戴了一顶羊剪毛帽子,再围上大围巾,自己照了照镜子,面包服鼓成一团,衬得腰细,下面腿长又直,还真是时尚好看。
福宝满意地抿了抿唇,用一个绿色解放挎包拎着围巾出门了。
她老早就查过怎么坐公交车去萧定坤那里,先坐109,再倒321坐四站地就到了,这个地方其实距离上次去过的霍锦云家并不远,只有一两站地的路程。
一路上,不知道是福宝靓丽的面包服太惹眼,还是她胸口佩戴着的校徽让大家向往,不少人都欣赏地看向福宝,甚至还有个戴红袖章的大妈拉着福宝问她多大了,有对象了没。
大妈太热情,福宝被追问得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有一个老人上车,赶紧让座离开。
剩下几个大妈在那里赞叹连连:“这姑娘时髦,模样好看,看着水灵,还是京师大学的,真好。”
福宝就在大家赞赏的目光中下了车,终于来到了萧定坤家的小区,他家小区叫做北光里三号院,是去年才新建的小区,五层红砖楼。
进了小区后,福宝看着楼牌号在那里找,这是一号楼,这是二号楼,萧定坤家住五号楼,那就是要继续往前走,谁知道正走着,旁边一个牵着狗的女人走过来。
福宝在扫过最初一眼后,觉得眼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
对方烫着到肩膀的卷发,卷发是小卷,因为抹了头油的缘故油光发亮,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露出里面的羊毛裙裙摆,脚上穿着时髦的黑色小皮鞋,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
主人和宠物的发型有些像。
对方也在看她,看了几眼后,彼此都认出来了。
这是孙丽娜,在平溪生产大队下乡了多少年的知青。
也就是福宝上了大学后,大规模知青也开始返城了,孙丽娜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
她现在的样子可是和在乡下完全不一样了,十年劳动,本来和普通农村妇女没两样,结果一回来就像过去没解放前的阔太太,烫头遛狗。
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萧定坤同住一个小区。
孙丽娜显然也认出来了福宝,她也很吃惊,福宝变化太大了,太大了。
之前的福宝还只是长得好看,但天底下好看的人太多,好看又怎么样,只是乡下丫头而已,但现在呢,这面包服是最近小年轻刚刚时兴的,这一头柔亮的直发,气质出众,水灵灵地站在那里,乍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年轻时髦女郎,还是顶顶出色的那种。
孙丽娜盯着福宝的脸,看着那富有弹性柔亮白嫩的脸,好像刚剥的鸡蛋白,真是让人看着就眼酸。
想当年,最初见到这福宝,她还是个几岁的小姑娘,土得掉渣,傻傻的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不知道,只能用仰慕羡慕的目光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这个城里去的下乡知青。
那个时候自己是最好的年纪,穿着打扮就是乡下小姑娘眼里最时髦的城里人。
她甚至可以从小姑娘渴望羡慕的眼神中看到她对大城市的向往。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自己的青春不在了,她却长大了,漂亮了,时髦了,成为了这个城市里的高材生,靓丽耀眼,灵气逼人。
而自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