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皇后失去记忆 第44节(2 / 4)
天畔浮月依约,夜色悄寂。
门吱呦一声被推开,出来一个抱着孩子的壮汉,他容色严凛,眉目森冷,望之便让人生畏。
宁辉紧跟在他后面,不时抻头看看襁褓里的孩子,咽一口唾沫,好言好语道:“雍先生,雍大侠,给我抱抱吧……”
雍渊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看向孟浮笙。
孟浮笙朝他点了点头。
雍渊不情不愿地把孩子给他,宁辉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接过来,把襁褓边沿掀开,露出小婴孩粉嫩圆鼓鼓的小脸儿。
她醒着,拳头攥得紧紧的,眨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宁辉,蓦地,咧嘴冲他笑起来,露出了粉红色光秃秃的牙床……
宁辉也乐了,指着她冲孟浮笙道:“瞧,她朝我笑呢。”
孟浮笙走过来,握住淮雪的小拳头,发觉有些凉,便裹在手里温热了,这一握倒有些舍不得松开了……
看着她粉嫩玉雕的小脸儿,天真可爱的样子,丝毫不知自己正在经历着什么。不由得眼眶有些发红,眼睛里升起一片雾气。
孟浮笙强力地压下嗓子间的涩然,勉强冲宁辉道:“你抱回去吧,给她再起个新名儿,不必让我知道。”
宁辉点头,听孟浮笙又道:“我得尽快回南淮,短期内怕是不会再来魏地了,你要多多保重。”
宁辉让他放心。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孟浮笙便带着雍家父子走了。
除夕之夜,街衢上杳无人烟,这三人沐着月色在一片宁谧中渐行渐远……
宁辉虽然知道这一别大约数年不得聚,可他却万万没想到这竟是永别……还不到一年,大魏就与云梁开了战,云梁节节败退,溃不成军,魏军攻入王都,孟浮笙派人送走了自己的妻女,独自一人上了淮山,自缢殉国。
得知消息的时候,宁辉正在长安参加会试,还剩最后一科。
他不知道怎么了,就握不住笔,写出来的字曲曲歪歪,很快就洇成了一团。
结果自然是名落孙山。
落榜仕子大多留在了长安,穿梭于酒肆茶楼,一面温习功课,一面经营人脉,渴望能投的贵人门下。
而宁辉自独自一声不响地收拾行李,回乡了。
夫人和女儿在家乡等他。
他给孟淮雪改名为宁娆,为此还搬了几次家,真正地当成亲生女儿养在膝下……
夫人对她宠爱有加,视若掌上明珠,并且再也没提给他纳妾的事儿……
每当宁辉望着这玉雪可爱的小孩儿,都不禁感叹:这么可爱的孩子,简直是天赐给他的仙女儿……
后来,仙女儿长到了四岁,开始上房揭瓦了……
不知是他们夫妇把孩子养的太好,还是孟氏王族血脉优良,宁娆天生力气比同龄的孩子大许多,他拿回家的典册卷帙,用不了一会儿就能被她拆的四零八落。
宁辉对此敢怒不敢言,因为他胆敢凶一下宁娆,他夫人得追着他把他打成猪头……
他有时忧郁的心想,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三年一度的大考如期而至,宁氏夫妇商量了商量,决定举家迁往长安。因为自从养了宁娆之后,发现这孩子太费钱,宁辉的那点润笔费已经难以支撑家计,只能去上京长安另谋生计。 ↑返回顶部↑
门吱呦一声被推开,出来一个抱着孩子的壮汉,他容色严凛,眉目森冷,望之便让人生畏。
宁辉紧跟在他后面,不时抻头看看襁褓里的孩子,咽一口唾沫,好言好语道:“雍先生,雍大侠,给我抱抱吧……”
雍渊不屑地瞥了他一眼,看向孟浮笙。
孟浮笙朝他点了点头。
雍渊不情不愿地把孩子给他,宁辉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接过来,把襁褓边沿掀开,露出小婴孩粉嫩圆鼓鼓的小脸儿。
她醒着,拳头攥得紧紧的,眨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好奇地看着宁辉,蓦地,咧嘴冲他笑起来,露出了粉红色光秃秃的牙床……
宁辉也乐了,指着她冲孟浮笙道:“瞧,她朝我笑呢。”
孟浮笙走过来,握住淮雪的小拳头,发觉有些凉,便裹在手里温热了,这一握倒有些舍不得松开了……
看着她粉嫩玉雕的小脸儿,天真可爱的样子,丝毫不知自己正在经历着什么。不由得眼眶有些发红,眼睛里升起一片雾气。
孟浮笙强力地压下嗓子间的涩然,勉强冲宁辉道:“你抱回去吧,给她再起个新名儿,不必让我知道。”
宁辉点头,听孟浮笙又道:“我得尽快回南淮,短期内怕是不会再来魏地了,你要多多保重。”
宁辉让他放心。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孟浮笙便带着雍家父子走了。
除夕之夜,街衢上杳无人烟,这三人沐着月色在一片宁谧中渐行渐远……
宁辉虽然知道这一别大约数年不得聚,可他却万万没想到这竟是永别……还不到一年,大魏就与云梁开了战,云梁节节败退,溃不成军,魏军攻入王都,孟浮笙派人送走了自己的妻女,独自一人上了淮山,自缢殉国。
得知消息的时候,宁辉正在长安参加会试,还剩最后一科。
他不知道怎么了,就握不住笔,写出来的字曲曲歪歪,很快就洇成了一团。
结果自然是名落孙山。
落榜仕子大多留在了长安,穿梭于酒肆茶楼,一面温习功课,一面经营人脉,渴望能投的贵人门下。
而宁辉自独自一声不响地收拾行李,回乡了。
夫人和女儿在家乡等他。
他给孟淮雪改名为宁娆,为此还搬了几次家,真正地当成亲生女儿养在膝下……
夫人对她宠爱有加,视若掌上明珠,并且再也没提给他纳妾的事儿……
每当宁辉望着这玉雪可爱的小孩儿,都不禁感叹:这么可爱的孩子,简直是天赐给他的仙女儿……
后来,仙女儿长到了四岁,开始上房揭瓦了……
不知是他们夫妇把孩子养的太好,还是孟氏王族血脉优良,宁娆天生力气比同龄的孩子大许多,他拿回家的典册卷帙,用不了一会儿就能被她拆的四零八落。
宁辉对此敢怒不敢言,因为他胆敢凶一下宁娆,他夫人得追着他把他打成猪头……
他有时忧郁的心想,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是!
三年一度的大考如期而至,宁氏夫妇商量了商量,决定举家迁往长安。因为自从养了宁娆之后,发现这孩子太费钱,宁辉的那点润笔费已经难以支撑家计,只能去上京长安另谋生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