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1章 未知名昆虫(1 / 2)
“你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了吗?”判官问。
佛爷说:“那东西来得太快,看不清楚!”
判官取出他的银针,沉声对佛爷说道:“你可别乱动,我先帮你把皮层下面的东西取出来!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痛苦……”判官话音未落,扬手一根银针扎在佛爷的额头上面,佛爷疼得大吼了一声,脸上满是痛苦之色。
判官也不作声,又是一根银针甩手而出,唰地刺入了佛爷的皮肤。
说来也怪,当判官扎入两根银针之后,那个包块就被困在了两根银针中间,再也不能移动了。
判官手腕翻转,再次刺入两根银针,四根银针组成了一个“口”,将那个异物封锁在了口字里面。
判官说:“在银针的逼迫之下,皮层里面的异物会破皮而出,整个过程非常痛苦,你必须得忍受一下了!”
佛爷点点头,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往下滴落。
那个奇怪的包块开始慢慢鼓胀起来,就像充气的气球越来越大,很快就变成了鸡蛋大小,如同一颗肉瘤般顶在头上。皮层被完全的撑了起来,如同一层透明的薄膜。
佛爷疼得浑身战栗,两排牙齿相互撞击,发出嘣嘣咯咯的声音,汗水就像瀑布一样的流淌下来,两颗眼球圆滚滚的向外突兀着,喉咙深处不断发出野兽般的低沉咆哮,看得出来,佛爷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啊——”
伴随着佛爷的仰天惨嘶,那个包括突然间爆裂开来,一股浓浓的血浆喷薄而出,染红了佛爷的面门。鲜血潺潺滴落在地上,在红色的血液里面,依稀可以看见几只如同蚂蚁一样的黑点。
判官替佛爷止住鲜血,佛爷就像刚刚洗了个澡似的,浑身都被汗水浸湿透了。
判官说:“虽然保住了你的性命,不过你的额头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了!”
佛爷谢过判官,用银针从血液里挑起一个黑点,放在眼皮下面仔细打量:“妈的!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那个黑点跟蚂蚁差不多大小,但是它却生有一对细小的翅膀。如果再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见它有一对锋利的前颚,就像夹子一样,怪不得能够轻易撕开人体肌肤。
佛爷说:“这可能是某种未知名的昆虫,它们依附在那截白骨上面,一旦被惊扰,它们就会苏醒,聚集在一起攻击敌人!”
判官点点头:“巴人部族还真是聪明,用这种小小的昆虫就足以保护他们的圣物了!”
我瞥了一眼地上的那截骨骸,有些失望地说:“看来我们这趟是白来了!”
佛爷郁闷地点了点头:“那截白骨有这种诡异的昆虫保护,想要拿走也是不可能的,再说了,这样的骨骸拿回去也值不了几个破钱!妈的,我行走江湖那么多年,这次真是看走眼了!”说到这里,佛爷又叹息着补了一句:“我感觉我好像成了一个罪人,害了那么多人性命!”
判官道:“既然加入这一行,那就是一脚踩进了阎王殿,死神如影相随,这怨不得你!再说了,其实你也没有看走眼,只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巴人部族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居然只是为了供奉一截白骨,我只能说……他们闲得蛋疼!”
判官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而且我们没想到原来判官说话还挺幽默的,所以当判官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和佛爷都笑了起来。
佛爷说:“这真是一次无聊透顶、失败之极的冒险旅程!”
我们双手空空的离开了巴人洞穴,也算是我们幸运,回来的时候竟然没有碰上那只独眼魔虫,也许那怪物已经吃饱了,所以爬回深渊里面休息去了。
从山洞里爬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看着波光粼粼的江面,迎着清晨的曙光,我们都有一种重获新生之感。
佛爷颇有感慨的说道:“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活着是这么的美好,原来人世的风景是这么的让人眷恋。从今天开始,我便金盆洗手,退出这个圈子!两位保重,有缘再见!”
后来我也回到了西北,销声匿迹了多年,也差不多退出了这个圈子。
通过这件事情,我由衷地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比钱财更值得去珍惜的东西,比如生命,比如感情,好好活着,才不枉来人世走上一遭。
关于那截白色骨骸,我后来请教过卸岭力士的传人万三笑前辈,万前辈告诉我,那截白色骨骸有可能是传说中的龙骨。龙是中华民族最富神秘色彩的一个传说,至于真的有没有龙,我们谁也不知道。也许那截白骨真是龙骨,所以巴人部族才会当成圣物一样的供奉。我很庆幸我们没有拿走那截龙骨,要不然我们真的就糟蹋了一件稀世宝物,就这样让龙骨在巴人洞穴里面沉睡,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当清晨的曙光透过窗纱射进酒店卧房的时候,我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眼睛。 ↑返回顶部↑
佛爷说:“那东西来得太快,看不清楚!”
判官取出他的银针,沉声对佛爷说道:“你可别乱动,我先帮你把皮层下面的东西取出来!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痛苦……”判官话音未落,扬手一根银针扎在佛爷的额头上面,佛爷疼得大吼了一声,脸上满是痛苦之色。
判官也不作声,又是一根银针甩手而出,唰地刺入了佛爷的皮肤。
说来也怪,当判官扎入两根银针之后,那个包块就被困在了两根银针中间,再也不能移动了。
判官手腕翻转,再次刺入两根银针,四根银针组成了一个“口”,将那个异物封锁在了口字里面。
判官说:“在银针的逼迫之下,皮层里面的异物会破皮而出,整个过程非常痛苦,你必须得忍受一下了!”
佛爷点点头,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往下滴落。
那个奇怪的包块开始慢慢鼓胀起来,就像充气的气球越来越大,很快就变成了鸡蛋大小,如同一颗肉瘤般顶在头上。皮层被完全的撑了起来,如同一层透明的薄膜。
佛爷疼得浑身战栗,两排牙齿相互撞击,发出嘣嘣咯咯的声音,汗水就像瀑布一样的流淌下来,两颗眼球圆滚滚的向外突兀着,喉咙深处不断发出野兽般的低沉咆哮,看得出来,佛爷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啊——”
伴随着佛爷的仰天惨嘶,那个包括突然间爆裂开来,一股浓浓的血浆喷薄而出,染红了佛爷的面门。鲜血潺潺滴落在地上,在红色的血液里面,依稀可以看见几只如同蚂蚁一样的黑点。
判官替佛爷止住鲜血,佛爷就像刚刚洗了个澡似的,浑身都被汗水浸湿透了。
判官说:“虽然保住了你的性命,不过你的额头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了!”
佛爷谢过判官,用银针从血液里挑起一个黑点,放在眼皮下面仔细打量:“妈的!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那个黑点跟蚂蚁差不多大小,但是它却生有一对细小的翅膀。如果再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见它有一对锋利的前颚,就像夹子一样,怪不得能够轻易撕开人体肌肤。
佛爷说:“这可能是某种未知名的昆虫,它们依附在那截白骨上面,一旦被惊扰,它们就会苏醒,聚集在一起攻击敌人!”
判官点点头:“巴人部族还真是聪明,用这种小小的昆虫就足以保护他们的圣物了!”
我瞥了一眼地上的那截骨骸,有些失望地说:“看来我们这趟是白来了!”
佛爷郁闷地点了点头:“那截白骨有这种诡异的昆虫保护,想要拿走也是不可能的,再说了,这样的骨骸拿回去也值不了几个破钱!妈的,我行走江湖那么多年,这次真是看走眼了!”说到这里,佛爷又叹息着补了一句:“我感觉我好像成了一个罪人,害了那么多人性命!”
判官道:“既然加入这一行,那就是一脚踩进了阎王殿,死神如影相随,这怨不得你!再说了,其实你也没有看走眼,只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巴人部族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居然只是为了供奉一截白骨,我只能说……他们闲得蛋疼!”
判官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而且我们没想到原来判官说话还挺幽默的,所以当判官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和佛爷都笑了起来。
佛爷说:“这真是一次无聊透顶、失败之极的冒险旅程!”
我们双手空空的离开了巴人洞穴,也算是我们幸运,回来的时候竟然没有碰上那只独眼魔虫,也许那怪物已经吃饱了,所以爬回深渊里面休息去了。
从山洞里爬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看着波光粼粼的江面,迎着清晨的曙光,我们都有一种重获新生之感。
佛爷颇有感慨的说道:“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活着是这么的美好,原来人世的风景是这么的让人眷恋。从今天开始,我便金盆洗手,退出这个圈子!两位保重,有缘再见!”
后来我也回到了西北,销声匿迹了多年,也差不多退出了这个圈子。
通过这件事情,我由衷地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比钱财更值得去珍惜的东西,比如生命,比如感情,好好活着,才不枉来人世走上一遭。
关于那截白色骨骸,我后来请教过卸岭力士的传人万三笑前辈,万前辈告诉我,那截白色骨骸有可能是传说中的龙骨。龙是中华民族最富神秘色彩的一个传说,至于真的有没有龙,我们谁也不知道。也许那截白骨真是龙骨,所以巴人部族才会当成圣物一样的供奉。我很庆幸我们没有拿走那截龙骨,要不然我们真的就糟蹋了一件稀世宝物,就这样让龙骨在巴人洞穴里面沉睡,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当清晨的曙光透过窗纱射进酒店卧房的时候,我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眼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