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做大佬[穿书] 第2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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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宏志嘴唇张了张,最终选择了沉默。他撇开眼,自觉已无法再面对顾南舒。
  没等顾南朔开口,崔母便等不及说:“你们之前提离婚,我们答应了。现在就去民政局把手续办了吧。”
  顾南朔摇头:“不急!”
  “怎么?反悔不想离了?”
  听到这句,崔宏志眼皮跳了一下,脸上露出希冀。
  顾南朔一秒打破他的幻想,“离!当然要离!但是,离婚之前,总得先把财产分割清楚。”
  在场所有人愣住。崔母更是一脸懵逼:“财产?”
  崔父明白过来,“顾南舒没工作,嫁过来五年都是我儿子养她,我们没问你们要她这五年的开销就不错了,你们还想分我崔家的财产?”
  “我们不要你崔家的财产,只要崔宏志的财产。”顾南朔又搬出了那本《民法典》,“法律有规定的,结婚后,不论是丈夫的财产,还是妻子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对半分。如果其中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顾南朔指着崔宏志:“他让我姐给他背黑锅三年,又出轨三年,都属于重大过错。还有这个!”
  一张纸拍在桌上,正是几天前崔宏志亲自书写的“保证”。
  “他自己承诺的,已经去有关部门公证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崔父崔母半信半疑,但好在二人虽文化不高,常用字都认识,一人拿起《民法典》,一人拿起公证单,又再彼此交换,看完后,沉默良久。崔母锤了崔宏志一拳,“你疯了居然写这种协议?”
  崔父更无赖,将《民法典》和公证单扔出去:“我不管你们什么婚姻法,什么公证单的,离婚了还想分我们家的财产,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行!”顾南朔将书跟公证单收回来,“那咱们就法庭见。”
  起身要走。崔父怔了,“法庭?什么法庭?”
  “你们既然不愿意出钱,那我们就诉讼,走法律程序,让法官来告诉你们,世上有没有这样的道理!”
  “不行!”崔父怒斥,“法庭不就是公堂吗?夫妻俩离个婚还去公堂?我们崔家清清白白的良民,绝不能去公堂。丢不起这个人!”
  “不想对薄公堂就爽快给钱。”
  崔父哪条路都不想走。
  顾南朔瞄了杨小妹一眼,她正坐在角落背对着他们喝糖水,可顾南朔知道,她注意着这边的动静。
  他说:“诉讼走法院是需要些时间。若是法院这阵子的诉讼多,排期可能会等两三个月,再加上开庭审理,双方举证,到正常诉讼结束,花个半年甚至更久也是有的。不过我们也不急,有得是时间跟你们耗。慢慢来就是!二姐,我们走吧!”
  意料之中,杨小妹跳出来:“不行!今天必须离婚!他们要多少,给他们就是了!”
  最后一句是对崔父崔母说的。崔母不高兴了:“你说的轻巧,你看看他们的要求,宏志这些年挣得全要,还得给他们两千块的什么鬼精神损失费!”
  杨小妹一怔,没料到顾家居然狮子大开口。她恨恨瞪顾南朔一眼,就知道他不会这么好心帮她。原来还藏着这招呢!
  她走过来,从顾南朔手里抢过《民法典》和公证单。仔细翻看。面色越来越凝重。她比崔父崔母懂得多,知道民法典和公证的效力。如果真要诉诸法律,他们赢得可能性非常低。到时候还是得给钱。
  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们拖下去。真拖半年甚至以上,她早生了。就崔宏志现在这表现,保不齐真会要孩子不要她。崔父崔母有了孩子,得偿所愿,更不会理她了。
  顾家是不急,她急啊!顾南舒等得起,她等不起啊!
  见她看了这么久不做声,顾南朔说:“公证单有关部门是有存根的,你撕了也没用。”
  杨小妹一噎,刚要准备撕的手顿住,心想,王八蛋,怎么这也能猜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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