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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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后来,众学子们发现那些惯常从饭堂的口水战里杀出重围的人,往往没过几年就声名显赫,步步高升。
  众人这才明白,那饭堂,那油泼面,简直就是个一蹴而就的登云台。从此云首书院有了不成文的习惯。但凡讨教,那抛砖的势必要吃一海碗的油泼面的。嗯,加上两瓣蒜最好。
  是也,云首书院的油泼面再好吃也不怎么卖的出去了。
  谁也不想吃碗面就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个个蓄势待发的看着你。直到你咽完最后一口油泼面,好脾气的人默默走了,次等脾气的人唏嘘一声,坏脾气的人恶狠狠地瞪你一眼,拍着桌子梆梆响。
  之所以没拍到你身上只是因为云首书院不让打架。违者,酌情处理。
  沈潘在云首书院里呆了三年,从来没有和别人辩过什么,他也辩不过。他不爱说话。
  他来这云首书院只是为了少在家挨打。他家三叔养的刁奴的拳头硬的厉害,也狠的厉害。
  饶是他从小被打,被打的皮实肉硬,他也能躲就躲。
  所以,十四岁那年,他毅然决然去了云首书院混日子。混到了十七岁因为打架他肉比别人厚实一些被云首书院赶了出来。
  站在太阳地里的沈潘摸着脸细想了下好脾气的自己为何会动手打人。待到想到了之后,愕然拍手。
  怎么就没把那混账打死?
  第3章 打架
  事情还是要从那碗油泼面开始。那日中午,他刚进饭堂就看见有人哧溜油泼面。吃就吃吧,还要边吃边拍桌子,将那本来就咯吱咯吱的桌子敲得梆梆响。
  沈潘讨厌和这样的人吃饭,更讨厌和这样吃油泼面的人吃饭。
  所以,沈潘硬生生转了向,改吃大米饭。
  沈潘心里嘀咕,坐下找个地准备吃饭,长痛不如短痛,过一会儿他们越围越多,连白米饭都吃的不安心。
  可惜,这注定是一顿不安稳的饭。
  云首书院的粗瓷大海碗,配上炖的烂烂的红烧肉,看着就让沈潘食欲大振。
  沈潘吸口香气,只觉得五脏六腑都沉醉在浓郁肉香里。连急促的步子都不怎么快了。
  他被折磨了一上午早饿了,忙不迭找个地儿就想开吃,待到从那香气四溢的肉里拔出脸的时候,他已然不知不觉走进了人群里。
  准备大辩一场的少年们还没吃饭。吃饱喝足了反应会变慢。
  然而空着的肚子,被那突如其来的肉香味一勾,就是此起彼伏的叫声。
  在不下五个人盯着沈潘海碗里雪白大米饭上盖着的油光发亮的红烧肉的时候沈潘才意识到了自己进了狼窝。
  云首书院的饭食便宜,但北方的米,南方的面。这地域差异导致的差价饶是云首书院再压价也没有办法。
  沈潘不常吃米饭,他不知道手上热气腾腾的红烧肉大米饭俨然变成了财富与地位的象征。
  “哥们,要吃吗?”老实憨厚的沈潘抱着海碗,冲着离着他碗最近,眼睛都看绿了的同窗笑笑。
  “嗤。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位同窗甩一甩衣袖,将那绿了的眼睛换成了白眼,白眼一瞪,翩翩然走了。文士清高,自然看不上五大三粗,抱着海碗的粗鲁汉子。即使那汉子碗里是红烧肉大米饭。
  嘿,沈潘这就不高兴了。朱门酒肉臭吃他家大米饭了吗?管得着吗?正处于十七岁中二时期的沈潘脸色一变,哽着脖子就桌坐下,面不改色地在众人围着的桌子上吃饭。
  没错,他对面就是那位梆梆响吃油泼面的。
  厚脸皮的沈潘风雨不动安如山,大口嚼着红烧肉“噗嗤噗嗤”震天响。惹得一群假正经们哈喇子流了一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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