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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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倒是睡到了卯正。
  第二天到了大理寺,赵长宁给屋里的兰花浇了点水,将案卷放平后开始工作。
  今天是一桩人命官司,不是什么大案子。发生在真定县,平日鱼肉乡里的一方恶霸在街上打死了一个卖菜的农妇,就因他看上了农妇才十二岁的女儿,而农妇自不肯把女儿让给他。事发当地,百姓们对这恶霸的行为愤怒至极,可这人背后竟有些势力,一路为他压着。递到了大理寺来竟然知府判的只是赔银子,还说这农妇骗了徐三的银子,徐三才打了她几下,不想就把人打死了。
  这案子也没什么争议的,不过竟然犯人喊冤,一般都要提审一下。
  赵长宁放下卷宗,让徐恭去传话,在提审堂提审这名犯人。
  大理寺提审犯人的程序跟县衙差不多,赵长宁跟吴起庸、夏衍三人登堂,拍了惊堂木,皂隶就把徐三给压了上来。徐三身上穿的绸褂早已经黑污,但衣着头发都很整齐,长了一张方脸,气色还很不错。赵长宁看了案卷,又把卷宗和证词递给其他人看了,道:“徐三,你自称农妇于氏偷了你的银子,你才报复了回去。无他人给你证明。自然没有冤屈,为何还要喊冤?”
  徐三却是爱答不理的:“你是个什么官,知府老爷都审过我了!我就是有冤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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