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篇12(1 / 1)
「师娘,我在你身体里,你摸摸,我在你身体里!」
完全嵌进去的时候,望舒淌着眼泪,擒住江筠的手,让江筠抚摸自己的小腹,那里有个硬硬的东西,是望舒的小望舒。
江筠伸出另一只手,勾住望舒的脖子,「我的英雄,今夜我是你的,请尽情享用。」
这一晚,望舒做了遇见师娘以后最美好的一个春梦,梦里头,师娘火辣嫵媚至极,同他抵死缠绵,他驰骋在师娘身上,大汗淋漓,在师娘的体内射了一次又一次。那感觉是如此逼真,以致望舒不愿醒来。
同样没醒的还有江筠,其实他是打算趁望舒熟睡时就收拾好开溜的,但他严重低估了望舒的战斗力,谁能想到这个高烧的病号居然还有精力折腾大半宿呢?还有那射进深处的浊液,简直快把江筠里面都烫坏了。结果,他望舒还没做完,他就已经脱力地昏睡过去,腰身以下几乎失去了知觉。
最后,还是辛劳了一晚、烧退下去的望舒先醒过来。一睁眼发现自家师娘赤裸裸湿乎乎地躺在自己怀里,他惊得以为自己还在梦里,还狠狠抽了自己一大耳光,验验是不是梦。
脸上是火辣辣一片,江筠也被吵醒了,一脸懵懂地看着望舒。望舒心里愧疚不已,探身取下掛在床边的宝剑,就要以死谢罪,惊得江筠赶紧抱住他,说自己是自愿的,不怪他……
回忆起望舒当时急着寻死的滑稽情景,江筠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望舒不明所以,问他有什么好笑的事吗?江筠用下面磨了磨望舒下面的宝剑,「小鬼,还记得你第一次睡了我后就寻死觅活的场景吗?」
望舒脸红,效仿坊间骂了那句「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趁着晨勃又要了江筠一回,两人腻歪了小半个上午,这才收拾收拾起床出门。
灵山山脚下便是灵秀镇,镇子不大,却挺富庶,集市很热闹,草市也很兴盛,还有不少灵山名下的產业,因此灵山门人要添置物什的话,一般都就近在灵秀镇购置。
江筠也不例外,虽然沿长江直上两千里就是目前夏国的临都锦城,那里的物產更加丰富,质量也更加上乘,但轩辕陌显然不会让他跑到赫连灩的地盘去给女儿挑衣服,所以这几年来,江筠也都是在山下买东西,如果要去大一点的地方,就顺流而下到星沙。
事实上,自从定居到灵山,除了买东西,江筠也很少外出。毕竟他没了武功,又容易招登徒子,去哪都要人有陪着,的确就像妃鱼说的那样,是个累赘,他有这个自知之明,轩辕陌不带他远行,他也不强求。
这些年来,他从未回过最想回去的草原,也唯独只回过一次曾经居住的汴京。那次还是三四年前,承义登基的时候,轩辕陌带他和海生一起去参加典礼,接受承义的封赏,并且去见一个故人——皇叔赵适。
这个为了独享皇权不惜将自己的肱股大臣和手足血亲残害殆尽的独裁老者,显然不具备前夏皇赫连涵那样决绝的勇气,他选择了投降,将馀下的日子投诸小小的一方囚室,苟活一天是一天。
输给赵承义,赵适不算冤。这个年轻人几乎具有当年赵承志所具有的一切闪光品质,而且还比赵承志更为理智儒雅。可以说,赵承志是一匹威风的狼王,虽然所向披靡,却有着致命的弱点,一旦被捏住把柄,便不堪一击。赵承义则不同,他更像一只狼狗,扮作狗的样子,迷惑人放下戒心,可是一旦放跑,又会现出狼的原形,关键是,他没有把柄。
不,赵承义还是有把柄的,就是那个被赵承义称为师父的男人。第一次在交锋中见到这个男人时,赵适就被吓到了,尤其是男人忽然突破重围掠到他身边,在他耳畔轻语「狗贼,我不会再被你挟持第二次」时,他惊得跌下了马,但男人却没有补他一刀,只是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傲然道,「别惊慌,你这条狗命我还想留着玩两天。」
「你,你……你是苏墨!」
【画外音】
赵承义君临汴京,魂牵紫微
赫连灩迁都锦城,遥望灵山 ↑返回顶部↑
完全嵌进去的时候,望舒淌着眼泪,擒住江筠的手,让江筠抚摸自己的小腹,那里有个硬硬的东西,是望舒的小望舒。
江筠伸出另一只手,勾住望舒的脖子,「我的英雄,今夜我是你的,请尽情享用。」
这一晚,望舒做了遇见师娘以后最美好的一个春梦,梦里头,师娘火辣嫵媚至极,同他抵死缠绵,他驰骋在师娘身上,大汗淋漓,在师娘的体内射了一次又一次。那感觉是如此逼真,以致望舒不愿醒来。
同样没醒的还有江筠,其实他是打算趁望舒熟睡时就收拾好开溜的,但他严重低估了望舒的战斗力,谁能想到这个高烧的病号居然还有精力折腾大半宿呢?还有那射进深处的浊液,简直快把江筠里面都烫坏了。结果,他望舒还没做完,他就已经脱力地昏睡过去,腰身以下几乎失去了知觉。
最后,还是辛劳了一晚、烧退下去的望舒先醒过来。一睁眼发现自家师娘赤裸裸湿乎乎地躺在自己怀里,他惊得以为自己还在梦里,还狠狠抽了自己一大耳光,验验是不是梦。
脸上是火辣辣一片,江筠也被吵醒了,一脸懵懂地看着望舒。望舒心里愧疚不已,探身取下掛在床边的宝剑,就要以死谢罪,惊得江筠赶紧抱住他,说自己是自愿的,不怪他……
回忆起望舒当时急着寻死的滑稽情景,江筠忍俊不禁,笑出声来。
望舒不明所以,问他有什么好笑的事吗?江筠用下面磨了磨望舒下面的宝剑,「小鬼,还记得你第一次睡了我后就寻死觅活的场景吗?」
望舒脸红,效仿坊间骂了那句「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趁着晨勃又要了江筠一回,两人腻歪了小半个上午,这才收拾收拾起床出门。
灵山山脚下便是灵秀镇,镇子不大,却挺富庶,集市很热闹,草市也很兴盛,还有不少灵山名下的產业,因此灵山门人要添置物什的话,一般都就近在灵秀镇购置。
江筠也不例外,虽然沿长江直上两千里就是目前夏国的临都锦城,那里的物產更加丰富,质量也更加上乘,但轩辕陌显然不会让他跑到赫连灩的地盘去给女儿挑衣服,所以这几年来,江筠也都是在山下买东西,如果要去大一点的地方,就顺流而下到星沙。
事实上,自从定居到灵山,除了买东西,江筠也很少外出。毕竟他没了武功,又容易招登徒子,去哪都要人有陪着,的确就像妃鱼说的那样,是个累赘,他有这个自知之明,轩辕陌不带他远行,他也不强求。
这些年来,他从未回过最想回去的草原,也唯独只回过一次曾经居住的汴京。那次还是三四年前,承义登基的时候,轩辕陌带他和海生一起去参加典礼,接受承义的封赏,并且去见一个故人——皇叔赵适。
这个为了独享皇权不惜将自己的肱股大臣和手足血亲残害殆尽的独裁老者,显然不具备前夏皇赫连涵那样决绝的勇气,他选择了投降,将馀下的日子投诸小小的一方囚室,苟活一天是一天。
输给赵承义,赵适不算冤。这个年轻人几乎具有当年赵承志所具有的一切闪光品质,而且还比赵承志更为理智儒雅。可以说,赵承志是一匹威风的狼王,虽然所向披靡,却有着致命的弱点,一旦被捏住把柄,便不堪一击。赵承义则不同,他更像一只狼狗,扮作狗的样子,迷惑人放下戒心,可是一旦放跑,又会现出狼的原形,关键是,他没有把柄。
不,赵承义还是有把柄的,就是那个被赵承义称为师父的男人。第一次在交锋中见到这个男人时,赵适就被吓到了,尤其是男人忽然突破重围掠到他身边,在他耳畔轻语「狗贼,我不会再被你挟持第二次」时,他惊得跌下了马,但男人却没有补他一刀,只是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傲然道,「别惊慌,你这条狗命我还想留着玩两天。」
「你,你……你是苏墨!」
【画外音】
赵承义君临汴京,魂牵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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