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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的原因。
  喜欢太复杂,既然如此,我寧可都不要。
  「顏咏荷。」柳紫瑔突然喊我的名字,我转头看她,她的表情太认真,认真到我已经快要无法直视她,也不想听见她接下来说的那句:「有没有吃醋,你自己最清楚,有吃醋,就是......」
  「是喜欢。」
  就是喜欢喔。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被医生宣判了一个绝症,就算感到迷惘也没时间,一切来得很快,却总想说服自己这都是假的。
  「可是我没喜欢过人啊。」我说,皱着眉头。也许是一时鬼迷心窍,我根本没有吃醋的。
  柳紫瑔还是很认真,「那么就有两种可能。」
  「一、你根本就是喜欢女生。二、你其实罹患了那种罕见无感情症。」
  她很认真,我也知道她没有在开玩笑。
  没有感情的疾病是一种精神病,可能是人格分裂的前兆。
  「我应该没有吧。」
  「那我就再观察看看。」
  我总觉得,自己好像找了个蒙谷大夫。
  一整个早上我跟方奕宏都没说话,昨天晚上他送我到我家巷口以后就把他的外套拿走,自己拦了辆计程车走了,临走之前还说:「你自己小心一点。」我还想说他是不是关心我的安危,没想到他又补枪,「这么晚了不要吓到路人。」
  超没绅士风度的嘴砲鬼。
  对别人都比较客气的大混帐。
  危机处理能力超级烂的死白目。
  这才不会是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
  我没找他说话,中午他倒是自己来了,「顏咏荷,要不要跟我还有严钧晏去学生餐厅?」
  我坐在座位上喝水,他这么说,我嘴里的水差点全部喷到他脸上。
  一开始,我想他大概不会主动再来找我说话了,毕竟我那天让他等那么久、然后又让他救,方奕宏现在肯定认为我是一个大麻烦,但天晓得,也许方奕宏就是如此具有冒险精神,哪里有麻烦的人事物就往哪里去的勇者。
  他居高临下,很鄙视我的样子。
  「你不去我要走了哦。」方奕宏无视我内心的纠结,直接下达最后通牒。
  我连忙点头,柳紫瑔今天中午拋下她亲爱的好知己去开会,我正愁找不到人陪我吃饭。
  「去学生餐厅当喷水池也不错啊。」他说。
  我对他比中指。
  而且,我早该知道跟方奕宏走在一起会受到的注目会有多少。
  我和他肩并肩的往学生餐厅走去,一路上大概每走两步就会有人跟他打招呼一次,然后有些我不认识的人就会若有所思的看我一眼,认识的就在那边鬼叫。
  方奕宏感觉不是很在意,这让我的解释显得更加徒劳无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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