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46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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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案子算是杜庸的个人案源,与程祥玉无关,所以杜庸接到电话后,心中一阵兴奋,如果签下来,他可以独拿百分之七十的提成。
  半个多小时后,杜庸和程都走进了会议室,会议室内坐着一对中年夫妻。男的四方大脸,肉感十足,个子不高,但很有气势。女的长得一般,但是穿金戴银自带一身富贵气。两人的穿着都非常讲究,一看就是不差钱的主儿。
  “杜律师,您好,我叫陆守庆,这是我爱人韩玉红,我们在律所的网站上看到过您的介绍。”杜庸一进门,夫妻二人起身,男人挤出一丝微笑,说道。
  女人站在一旁,一脸的担忧之色,眼神中透着焦急。
  “您们好,咱们坐下聊。”杜庸随着对面的二人坐了下来。
  “杜律师,邱亭(常光爱人)跟我们都说了,你是本地的知名的刑事律师,我们今天来是想向您咨询下我们家儿子陆烨的案子。”陆守庆虽然表面还算镇定,但是他的眼神出卖了他,其实他与爱人韩玉红的心情是一样的。
  “您儿子现在是什么情况,麻烦您介绍下。”杜庸一脸严肃的看向对面的夫妻二人,程都拿着笔开始做接案记录。
  “我儿子陆烨被抓时,我们夫妻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据律师说,我儿子涉嫌强奸罪。
  我儿子虽然比较顽皮,当年高考没考上一本,花钱上了个本地的二本,但他本质不坏。
  之前他谈过好几个女朋友,也带着女朋友去医院打过胎,但是他从来没有强迫过女孩子,怎么就构成强奸罪了!”陆守庆不理解这次儿子怎么就被抓了,还被扣上了强奸罪的大帽子。
  这罪名好说但是不好听!虽然亲戚朋友当面没说什么,但他知道这帮人一定会在背后指指点点,嚼舌根子。
  “具体是怎么回事,您是否了解具体情况?”杜庸一怔,这怎么还跟谈女朋友、打胎搭上了?
  听陆守庆的意思,他儿子是谈女朋友出的事,难道是小牛吃小嫩草啦?
  “之前那位律师说过,好像是之前我儿子陆烨跟着他朋友去篮球场打球,他在学校打篮球时,认识了一个女孩子,据说那女孩子是他朋友的邻居。我儿子见那女孩子长的挺顺眼,又是豆蔻之年,便聊了几句,互相加了微信。
  后来两人聊来聊去,感觉挺好,就成了那种朋友关系,两人经常约会,看电影、吃饭,之后我儿子与那女的就发生了关系。
  再后来,对方的哥哥报了警,我儿子就被抓了。
  之前我们请的那位律师说我儿子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儿子可能会被从重处罚。
  杜律师,让您说,这谈恋爱不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嘛,谁年轻时没犯过错,至于报警吗?!再说了我儿子也没强迫那女孩子,双方是自愿的,这也构成犯罪?”陆守庆有些不理解。
  “那女孩子多大年纪,您知道吗?”杜庸想了想问道。
  “律师说是豆蔻之年,偏小。根据法律规定正好卡在线上。”陆守庆回道。
  “如果女方的真实年龄真的卡在线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201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之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豆蔻之年的女孩子,而实施jy等x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的真实情况。”杜庸解释道。
  “啥意思?”韩玉红看着杜庸,眼神中满是不解。虽然她不明白杜庸的意思,但是听话听音,杜庸说的似乎对她儿子不太有利。
  第1012章 有些失望
  “杜律师,您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女方不满十四周岁,我儿子与她发生了x关系,那么我儿子就一定会构成强奸罪?”陆守庆的理解能力要比他爱人韩玉红强一些。
  “怎么说呢,您的说法不完全对,这里面涉及两个年龄段,即十二周岁以下和十二周岁至十四周岁期间,如果女方不满十二周岁,不管男方是否知道她的实际年龄,只要男方与女方发生x关系,都构成强奸罪。
  如果女方已满十二周岁,但是不满十四周岁,则需要男方‘明知’女方的年龄不满十四周岁,发生x关系才构成强奸罪。您儿子陆烨就属于这种情况。”杜庸接着解释道。
  “那怎么确定是‘明知’?”韩玉红急忙问道,事关儿子的人身自由她自然十分关心。
  “所谓的‘明知’,除了女方明确告知男方其真实年龄,或者男方从其他渠道,比如身份证、所在学习阶段等知道女方的真实年龄外,还可以从女孩子的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得出结论。
  现如今小孩子吃油炸食品和含激素的食品太多,导致发育过快,以前曾经出现过这种案例,女孩子发育的很快,穿着打扮看着跟成年人没有什么区别,结果案发被抓后才发现女孩子才十三岁,差两个多月十四周岁,p客被判不构成强奸罪。”杜庸回道。
  “那……杜律师,我儿子的案子能这么判吗?”陆守庆立刻抓住了重点信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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