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们食人族大部分智商都没有普通人族高,想得到的最简单粗暴的办法也只有这个。
  “你们要是担心,那就把他血放干,再把活人的血注入他的体内不就行了,找准时间,那几秒的间隙里他死不了。”
  池霖还是不太赞同,但没再反驳。
  秦煜却若有所思。
  这和他知道的血族初拥相似。
  将一个正常人类变为自己的初拥者,成为自己的后代。
  若是成为吸血鬼,确实可以大限度减轻痛苦,也将对大部分人类造出来的药物免疫,不再被随便控制。
  重要的是成为血族,实力也将会比原来强。
  秦煜被池陌咬过那一口以后总觉得身体比之前难受了些,或许是因为来到食人族部落,被之前的老头用血虫操控过,池陌感染人的能力变强了。
  “行了,你们下去吧,我有办法了。”
  食人族连忙跑掉,池霖问他有什么办法,秦煜不能确定办法一定成功,暂时也不能告诉池霖。
  “你等着就行,我需要一点时间,看好小默,别让他闲着无聊的时候往外跑,现在外面对他来说很危险。”
  “好。”
  ……
  抱歉,今天去亲戚家拜年,好不容易找到点空闲时间写,先请个假更着一章,后期一定回最少两章,不会再少了
  fq规定一个月每天至少保证两章,只有一次请假机会,大家放宽心哈哈,就请这一天。
  情人节了,放个小默和秦哥的小彩蛋。
  情人节小彩蛋:
  池陌:元尘说,记住一些重要的,日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也是爱的表现,你记得住,我们相遇的,时间吗?
  秦煜:……
  秦煜(逃避):有点事,忙,回头说
  池陌(追):快说!不说就,咬你!
  秦煜(摊牌):不记得
  池陌:你根本不,不爱我!
  秦煜(无奈):爱
  池陌(生气):那你怎么,证明?
  秦煜(想了又想,扑倒):想睡你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二天池陌将秦煜的话告诉了吃瓜的几个人。
  千佑捂着脸跑了,元尘没跑掉,被程长官带走了。
  程长官说不带走他要成为秦煜的刀下魂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