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1 / 4)
事情,难办了。
听着鬣狗群此起彼伏的刺耳狞笑声,周康冷汗下来了。
周康一边小心控制着木系异能加固铁线藤,一边仔细打量着四周猎狗的异动。
无疑,这群鬣狗很强大,数量极多,即使看《动物世界》,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鬣狗群。蒙恪以前遇见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多只。那是他刚到这片蛮荒大陆遇见的第一群鬣狗,三十七只。那时的蒙恪刚从战场上穿过来,对这个地方尚不了解,下手没有半点留情,一口气就杀掉了二十一只,使那个鬣狗群元气大伤没多久就失去了领地。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了解了这片大陆的残酷,蒙恪手底下才留了几分情,不再斩尽杀绝。
但是这一次,这一次怕是不能善终了。
这群鬣狗显然足够聪明。除了三十多只仍旧守着藤墙撕咬外,另外二十多只居然退到了不远处的草丛中,是想要埋伏蒙恪吗?
围着藤墙的鬣狗们一阵躁动。周康扒着缝隙看过去,呆了呆。那远远跑过来的身影,该是蒙恪没错吧?那么蒙将军那一身血是从哪儿弄来的啊?
周康大喊:“别过来,有埋伏!”
回答他的是一支穿过两只鬣狗以后直直钉在地上的利箭。
是铁箭。
蒙恪从大秦战场上带过来的铁箭只有八支。六年来遗失了三支,只剩下五支,珍惜的很,很少动用,每天都要擦了又擦,平日打猎用的多是削好的木箭。
百步穿杨。
周康并不想见识这种绝妙的箭法,他只想两个人顺顺利利回去岩山,安安稳稳活着。
血路。
杀出一条血路。
曾经堂哥和大嫂从丧尸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护着他平平安安到了基地。现在那个十九岁的少年也同样杀出了一条血路,从鬣狗群中。
看着那个浴血的身影,周康眼睛慢慢红了。
蒙恪一路砍杀过来,站到藤墙边对上那人惊恐的眼时才微微放下心来。还好,还好还来得及。
打猎越发艰难,一连几日寻不到猎物,这次好运的遇到一头野牛,蒙恪并不想放过。他知道野牛不好惹,即使是狮群也不愿轻易招惹这种体型偏大力量惊人又容易暴躁的大个子。可是他们的存肉已经不多了,每次吃饭时那人已经不再碰肉干了。他还记得很久很久之前那人说过:“土豆炖牛肉才好吃呢!”那么,今天的午餐就吃土豆炖牛肉好了。
可是,他还尚未行动,几只鬣狗就惹到了那头野牛,并且引到了他附近。再然后,他发现那几只鬣狗的目的并非野牛而是他蒙恪。
一头发疯的野牛,二三十只配合默契的鬣狗。险险杀出一条路,蒙恪心惊胆战迅速跑向两人的休息地。一路上遇到了两次小群鬣狗的伏击,心里越发忐忑起来。
控制着藤墙打开一条缝隙迅速把人拉进来,周康猛地一把将人抱住就不放了。
蒙恪提着剑扎着手,微微向后躲闪,不想让自己一身血脏了周康的衣服,奈何被抱得死紧,干脆就丢了剑更紧的抱了回去,并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真好。
他还活着,真好。
这是两人心中共同的想法。
蒙恪身上的血大多是鬣狗的,也有野牛和他自己的。身上的伤大多是在最初的时候为了躲避野牛被鬣狗伤的,皮开肉绽的,流了不少血。不过都是皮肉伤,也并不打紧,若是不小心被野牛撞上一下留下内伤才叫麻烦呢!
周康向外看了看。这边的鬣狗足足被蒙恪杀了有半数之多,余下的已不成大气候,却并不退走,而是撕扯起同伴的尸身来,甚至有些伤重未死的鬣狗也被同伴咬断了喉咙撕开了皮肉。
周康看得胆寒。这就是蛮荒的生存法则吗?如此赤裸裸的残酷。可以说,蛮荒上的每一种生物,其生长都是一部血腥史,所不同的只是长短强弱罢了。
蒙恪扳着周康的脖子把人脑袋转回来,不让他看外面那血淋淋的场面,周康勉强收了心神帮蒙恪料理伤口,还好,都是轻伤,并不难治,余下的异能足够了。 ↑返回顶部↑
听着鬣狗群此起彼伏的刺耳狞笑声,周康冷汗下来了。
周康一边小心控制着木系异能加固铁线藤,一边仔细打量着四周猎狗的异动。
无疑,这群鬣狗很强大,数量极多,即使看《动物世界》,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鬣狗群。蒙恪以前遇见的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多只。那是他刚到这片蛮荒大陆遇见的第一群鬣狗,三十七只。那时的蒙恪刚从战场上穿过来,对这个地方尚不了解,下手没有半点留情,一口气就杀掉了二十一只,使那个鬣狗群元气大伤没多久就失去了领地。直到很久很久以后,了解了这片大陆的残酷,蒙恪手底下才留了几分情,不再斩尽杀绝。
但是这一次,这一次怕是不能善终了。
这群鬣狗显然足够聪明。除了三十多只仍旧守着藤墙撕咬外,另外二十多只居然退到了不远处的草丛中,是想要埋伏蒙恪吗?
围着藤墙的鬣狗们一阵躁动。周康扒着缝隙看过去,呆了呆。那远远跑过来的身影,该是蒙恪没错吧?那么蒙将军那一身血是从哪儿弄来的啊?
周康大喊:“别过来,有埋伏!”
回答他的是一支穿过两只鬣狗以后直直钉在地上的利箭。
是铁箭。
蒙恪从大秦战场上带过来的铁箭只有八支。六年来遗失了三支,只剩下五支,珍惜的很,很少动用,每天都要擦了又擦,平日打猎用的多是削好的木箭。
百步穿杨。
周康并不想见识这种绝妙的箭法,他只想两个人顺顺利利回去岩山,安安稳稳活着。
血路。
杀出一条血路。
曾经堂哥和大嫂从丧尸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护着他平平安安到了基地。现在那个十九岁的少年也同样杀出了一条血路,从鬣狗群中。
看着那个浴血的身影,周康眼睛慢慢红了。
蒙恪一路砍杀过来,站到藤墙边对上那人惊恐的眼时才微微放下心来。还好,还好还来得及。
打猎越发艰难,一连几日寻不到猎物,这次好运的遇到一头野牛,蒙恪并不想放过。他知道野牛不好惹,即使是狮群也不愿轻易招惹这种体型偏大力量惊人又容易暴躁的大个子。可是他们的存肉已经不多了,每次吃饭时那人已经不再碰肉干了。他还记得很久很久之前那人说过:“土豆炖牛肉才好吃呢!”那么,今天的午餐就吃土豆炖牛肉好了。
可是,他还尚未行动,几只鬣狗就惹到了那头野牛,并且引到了他附近。再然后,他发现那几只鬣狗的目的并非野牛而是他蒙恪。
一头发疯的野牛,二三十只配合默契的鬣狗。险险杀出一条路,蒙恪心惊胆战迅速跑向两人的休息地。一路上遇到了两次小群鬣狗的伏击,心里越发忐忑起来。
控制着藤墙打开一条缝隙迅速把人拉进来,周康猛地一把将人抱住就不放了。
蒙恪提着剑扎着手,微微向后躲闪,不想让自己一身血脏了周康的衣服,奈何被抱得死紧,干脆就丢了剑更紧的抱了回去,并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真好。
他还活着,真好。
这是两人心中共同的想法。
蒙恪身上的血大多是鬣狗的,也有野牛和他自己的。身上的伤大多是在最初的时候为了躲避野牛被鬣狗伤的,皮开肉绽的,流了不少血。不过都是皮肉伤,也并不打紧,若是不小心被野牛撞上一下留下内伤才叫麻烦呢!
周康向外看了看。这边的鬣狗足足被蒙恪杀了有半数之多,余下的已不成大气候,却并不退走,而是撕扯起同伴的尸身来,甚至有些伤重未死的鬣狗也被同伴咬断了喉咙撕开了皮肉。
周康看得胆寒。这就是蛮荒的生存法则吗?如此赤裸裸的残酷。可以说,蛮荒上的每一种生物,其生长都是一部血腥史,所不同的只是长短强弱罢了。
蒙恪扳着周康的脖子把人脑袋转回来,不让他看外面那血淋淋的场面,周康勉强收了心神帮蒙恪料理伤口,还好,都是轻伤,并不难治,余下的异能足够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