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4 / 4)
其实,组里的各位都了解了大致的情况,所以队长只是介绍了现场的勘察结果。
说完了,接下来是自由讨论的阶段。
有警员表示,目前嫌疑最大的当属房主的外甥,也就是一开始站在门口的做房地产生意的小伙子。
这不是自由市场,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拿出根据来,他们的根据是:
1.本案虽有两名受害者,一老一少,不过凶手显然不该是冲着老人去的。
2.院中死去的老太太被证实是女孩的姥姥,八十多岁了,没文化,不识字,甚至在解放前连个名字都没有,只知道娘家姓王。按照解放前农村的土办法,这老太太生下来的时候,也不需要取名字,就叫作王氏。解放后,新政啦,嫁到夫家,自然就要取个名字,叫作王玉珍。别瞧王老太太偌大一把年纪,可死前没生过大病。劳动妇女嘛,腿脚灵便,眼不花,只是耳朵多少背了些。像这样一位不可能招灾惹祸的老太太,自然不可能成为凶手的首要目标。在这件事上,所有人的理解得到了统一:老太太是碰巧出现,才做了刀下鬼。
3.既然凶手与这老太太并无瓜葛,那么必然是冲着其他人去的。究其犯罪动机,无非就那么几种:为财,为色,为报复。
4.若说凶手是为色,那为什么女孩的尸体上并未发现遭受侮辱的痕迹?如果说是为报复,趁着男女主人不在家,专挑老少下手,这虽然并非不可能,但连续持刀杀人更方便,何必要面对面掐死少女?若说是为财也不合理,虽然院子里失窃了什么此时还没个定论,但至少现场没有被翻乱的痕迹。
5.即使动机尚不明确,凶手连伤两命,却应该是为了保全自己。根据法医的报告,老太太死在外孙女之前,时长很难推断,约为半小时至一小时之间。中间这段时间,凶手在做什么,还是个未解之谜。不过从他隔了半小时才再次下手的情况推断,凶手或许不想再杀人,但唯恐自己的身份泄露,才不得不杀死女孩灭口。这说明凶手和这家人挺熟的,才不肯留下活口。 ↑返回顶部↑
说完了,接下来是自由讨论的阶段。
有警员表示,目前嫌疑最大的当属房主的外甥,也就是一开始站在门口的做房地产生意的小伙子。
这不是自由市场,发表任何言论都要拿出根据来,他们的根据是:
1.本案虽有两名受害者,一老一少,不过凶手显然不该是冲着老人去的。
2.院中死去的老太太被证实是女孩的姥姥,八十多岁了,没文化,不识字,甚至在解放前连个名字都没有,只知道娘家姓王。按照解放前农村的土办法,这老太太生下来的时候,也不需要取名字,就叫作王氏。解放后,新政啦,嫁到夫家,自然就要取个名字,叫作王玉珍。别瞧王老太太偌大一把年纪,可死前没生过大病。劳动妇女嘛,腿脚灵便,眼不花,只是耳朵多少背了些。像这样一位不可能招灾惹祸的老太太,自然不可能成为凶手的首要目标。在这件事上,所有人的理解得到了统一:老太太是碰巧出现,才做了刀下鬼。
3.既然凶手与这老太太并无瓜葛,那么必然是冲着其他人去的。究其犯罪动机,无非就那么几种:为财,为色,为报复。
4.若说凶手是为色,那为什么女孩的尸体上并未发现遭受侮辱的痕迹?如果说是为报复,趁着男女主人不在家,专挑老少下手,这虽然并非不可能,但连续持刀杀人更方便,何必要面对面掐死少女?若说是为财也不合理,虽然院子里失窃了什么此时还没个定论,但至少现场没有被翻乱的痕迹。
5.即使动机尚不明确,凶手连伤两命,却应该是为了保全自己。根据法医的报告,老太太死在外孙女之前,时长很难推断,约为半小时至一小时之间。中间这段时间,凶手在做什么,还是个未解之谜。不过从他隔了半小时才再次下手的情况推断,凶手或许不想再杀人,但唯恐自己的身份泄露,才不得不杀死女孩灭口。这说明凶手和这家人挺熟的,才不肯留下活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