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4)
“还需要证据吗。”大门牙指着大黑牛肚子说:“他不止杀了大黄,还将大黄的肚子都掏空了,里面的内脏扔到了我家门口,能干出这种恶心的事除了疯子还能是谁。而且昨天我刚跟他打了一架,他一定是记仇,杀了大黑。”连峰的娘是个本分的妇人,忍不住大哭起来。
陈升嘴角又开始抽搐起来,陈善道:“陈升,你干的?”
“不……不是……我,爹。”陈升否认道。
“就是你干的,除了你这个疯子,谁跟我有仇。”大门牙连峰咬牙瞪着陈升,陈升摇头说:“我……我没有杀……你的牛,我也不是……疯子!”陈升有些激动,越激动嘴角就越抽搐,说出来的话更是前后不接。
“疯子,疯子,你就是个疯子!”大门牙冷笑道:“不要以为你做的那些疯事没有人知道……”
“我说了……我不是疯子!”陈升冲倒了大门牙,穷凶极恶果然似疯了一般。大门牙在陈升身下大呼救命,陈善走过来想要拽开陈升却发现自己拽不动自己儿子,陈善怒道:“混账,住手!”
严成摇了摇头,黎斯走上来捏住陈升的胳膊,陈升顿觉两只手变得没有一丝力气,整个人也似一摊烂泥一般从大门牙身上跌了下来。
大门牙被几人架着离开了,这个平日里牙尖嘴利的家伙尝到了疯子陈升的厉害。陈善扬手欲掴自己儿子巴掌,黎斯拦住说:“陈老伯,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就是陈升杀了连峰的牛,仅凭动机,不足盖棺定论。”
陈善叹息一声,放下了手,不再看陈升一眼,回头转进了村屋。
斯见风波已平息,待离开。这时陈升突然对黎斯道:“谢……谢。”虽然陈升的嘴角还在抽搐,让他本就不善的样貌看上去如同恶人,但黎斯相信陈升这句话乃是发自真心,黎斯对陈升点点头,离开了陈善村屋。
严成回头看着宁长尚问:“宁捕头,如何看方才之事。”
宁长尚迎着严成目光道:“连峰死牛的伤口我检查过了,刀刀砍进骨头里,可见砍杀黑牛的凶手应是经常使用刀具,否则力度不会有这种效果。而若凶手经常用刀,则一定会在手掌固定的位置留下刀茧,我方才观察过陈升,他手掌上没有刀茧。”宁长尚说完,严成点头赞说:“宁捕头观察甚微,且正中要害。只是这个陈升却也存在疑点。”
“老前辈可是说陈升的铜镜。那面铜镜做工精巧非是寻常百姓家里的东西。”宁长尚一句点到陈升的疑点,严成望了宁长尚一眼,满意的点头说:“抚仙村里的怪事越来越多了,越怪就说明这里面越有问题。”
“嗯,还有许多疑点没有想明白。”宁长尚说,黎斯脑海里也是起伏连篇,昨夜将枯树幻想成刺客的一幕更让黎斯百思不得其解。
黎斯回头没看到白珍珠,去找,发现白珍珠站在不远的一块青石上。石下是蔓草,黎斯让严成和宁长尚先回去,自己走过来道:“丫头,在干吗。”
白珍珠看黎斯来了,顺势指着蔓草尽头说:“黎大哥,你看,是黄叶子。”
“黄叶子?”黎斯看去,发现是昨晚遇见的大黄狗,而让黎斯惊奇的是,长过膝盖的蔓草后面竟有一条隐藏的河流从深山里流出。黎斯牵着白珍珠迈过蔓草丛,来到了河边,河流远处看清澈无比,近处看却呈现一抹诡异的墨绿色。
“是你们,我记得你们。”清亮童语传来,昨晚遇见过的小男孩出现了。小男孩摸着黄叶子的脖子说:“你们是村长爷爷的朋友,是好人。黄叶子,不可以咬他们喽。”
大黄狗甩了甩脑袋算是回应,白珍珠忍不住笑出来:“小弟弟,这大黄狗真听话啊,是你的狗吗。”
“我不叫小弟弟,我叫做金闪闪。你可以叫我闪闪,黄叶子不是我的狗,它是宋叔的狗。但黄叶子是我的朋友,好朋友。”金闪闪说话,每说一句就点一下脑袋,像是个小老夫子一般,逗得白珍珠直笑个不停。
金闪闪见白珍珠笑了,自己也很高兴,黄叶子不顾两人的对话,趴在一片不大的乱石堆外,用脑袋蹭着流淌而过的河水。
“闪闪,这条是什么河?”黎斯问。
金闪闪故作神秘的说:“这条河是村里人的秘密,但你是村长爷爷的朋友告诉你无没事喽,这条河叫阴河。村长爷爷说,这条阴河是从一个十分可怕的地方流出来的,嘻嘻,但我觉得是村长爷爷吓唬我才那样说的,但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金闪闪说着,挺起了小腰板,连黎斯看着都觉得十分可爱。
三人说的起劲,黄叶子突然站起身,脑袋瞅了瞅天边,钻进了蔓草丛。金闪闪对白珍珠和黎斯恋恋不舍,说:“你们要不要去宋叔家玩,很近。”
白珍珠看了一眼黎斯,黎斯不想扫了大小姐的雅致,点了点头。两人随着金闪闪进了蔓草丛,黄叶子守在蔓草丛外面,等着金闪闪。
黎斯和白珍珠跟在黄叶子屁股后面来到了抚仙村背面,金闪闪很高兴同黎斯和白珍珠聊天,一张小嘴不停说:“住在这里是因为宋叔喜欢清静。”
黄叶子停下了,黎斯看到了一大块空地,空地上有一个简陋的村院和一颗苍老的古树。院子里有一个小菜园,还有一个鸡笼,此外,不少山中野兽的皮毛挂在院子中间的木架上。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深山猎户的村院,黎斯来到院前,看到了昨晚的中年男子,也是金闪闪口里的宋叔。
中年男子胡子拉碴,正在用两圈铁条做一个盆口大小的捕兽夹。男子站起身,金闪闪热情的给他的宋叔介绍黎斯和白珍珠,中年男子将脏手在身后擦了擦,道:“昨晚上咱们已经见过了,我叫宋毅。”黎斯同宋毅交谈了几句,宋毅是个老实的村中猎户,靠打猎谋生。宋毅称自己并非抚仙村人,但娘子是抚仙村人,后来娘子病逝,宋毅无法忘记娘子,就在抚仙村长住了下来。
午时,金闪闪宛然一个小主人一样邀请黎斯、白珍珠在宋毅家里吃饭,黎斯发现宋毅看着金闪闪时像是一个溺爱孩子的爹,包容着他。宋毅煮好了一锅香喷喷的野猪肉,黎斯和白珍珠一阵风卷残云后,一整锅野猪肉只剩了一点汤汁。
白珍珠吃完了就跟金闪闪、黄叶子去院子里玩,黎斯跟宋毅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黎斯问说:“程兄一般都是夜出晨归吗。” ↑返回顶部↑
陈升嘴角又开始抽搐起来,陈善道:“陈升,你干的?”
“不……不是……我,爹。”陈升否认道。
“就是你干的,除了你这个疯子,谁跟我有仇。”大门牙连峰咬牙瞪着陈升,陈升摇头说:“我……我没有杀……你的牛,我也不是……疯子!”陈升有些激动,越激动嘴角就越抽搐,说出来的话更是前后不接。
“疯子,疯子,你就是个疯子!”大门牙冷笑道:“不要以为你做的那些疯事没有人知道……”
“我说了……我不是疯子!”陈升冲倒了大门牙,穷凶极恶果然似疯了一般。大门牙在陈升身下大呼救命,陈善走过来想要拽开陈升却发现自己拽不动自己儿子,陈善怒道:“混账,住手!”
严成摇了摇头,黎斯走上来捏住陈升的胳膊,陈升顿觉两只手变得没有一丝力气,整个人也似一摊烂泥一般从大门牙身上跌了下来。
大门牙被几人架着离开了,这个平日里牙尖嘴利的家伙尝到了疯子陈升的厉害。陈善扬手欲掴自己儿子巴掌,黎斯拦住说:“陈老伯,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就是陈升杀了连峰的牛,仅凭动机,不足盖棺定论。”
陈善叹息一声,放下了手,不再看陈升一眼,回头转进了村屋。
斯见风波已平息,待离开。这时陈升突然对黎斯道:“谢……谢。”虽然陈升的嘴角还在抽搐,让他本就不善的样貌看上去如同恶人,但黎斯相信陈升这句话乃是发自真心,黎斯对陈升点点头,离开了陈善村屋。
严成回头看着宁长尚问:“宁捕头,如何看方才之事。”
宁长尚迎着严成目光道:“连峰死牛的伤口我检查过了,刀刀砍进骨头里,可见砍杀黑牛的凶手应是经常使用刀具,否则力度不会有这种效果。而若凶手经常用刀,则一定会在手掌固定的位置留下刀茧,我方才观察过陈升,他手掌上没有刀茧。”宁长尚说完,严成点头赞说:“宁捕头观察甚微,且正中要害。只是这个陈升却也存在疑点。”
“老前辈可是说陈升的铜镜。那面铜镜做工精巧非是寻常百姓家里的东西。”宁长尚一句点到陈升的疑点,严成望了宁长尚一眼,满意的点头说:“抚仙村里的怪事越来越多了,越怪就说明这里面越有问题。”
“嗯,还有许多疑点没有想明白。”宁长尚说,黎斯脑海里也是起伏连篇,昨夜将枯树幻想成刺客的一幕更让黎斯百思不得其解。
黎斯回头没看到白珍珠,去找,发现白珍珠站在不远的一块青石上。石下是蔓草,黎斯让严成和宁长尚先回去,自己走过来道:“丫头,在干吗。”
白珍珠看黎斯来了,顺势指着蔓草尽头说:“黎大哥,你看,是黄叶子。”
“黄叶子?”黎斯看去,发现是昨晚遇见的大黄狗,而让黎斯惊奇的是,长过膝盖的蔓草后面竟有一条隐藏的河流从深山里流出。黎斯牵着白珍珠迈过蔓草丛,来到了河边,河流远处看清澈无比,近处看却呈现一抹诡异的墨绿色。
“是你们,我记得你们。”清亮童语传来,昨晚遇见过的小男孩出现了。小男孩摸着黄叶子的脖子说:“你们是村长爷爷的朋友,是好人。黄叶子,不可以咬他们喽。”
大黄狗甩了甩脑袋算是回应,白珍珠忍不住笑出来:“小弟弟,这大黄狗真听话啊,是你的狗吗。”
“我不叫小弟弟,我叫做金闪闪。你可以叫我闪闪,黄叶子不是我的狗,它是宋叔的狗。但黄叶子是我的朋友,好朋友。”金闪闪说话,每说一句就点一下脑袋,像是个小老夫子一般,逗得白珍珠直笑个不停。
金闪闪见白珍珠笑了,自己也很高兴,黄叶子不顾两人的对话,趴在一片不大的乱石堆外,用脑袋蹭着流淌而过的河水。
“闪闪,这条是什么河?”黎斯问。
金闪闪故作神秘的说:“这条河是村里人的秘密,但你是村长爷爷的朋友告诉你无没事喽,这条河叫阴河。村长爷爷说,这条阴河是从一个十分可怕的地方流出来的,嘻嘻,但我觉得是村长爷爷吓唬我才那样说的,但我从来没有害怕过。”金闪闪说着,挺起了小腰板,连黎斯看着都觉得十分可爱。
三人说的起劲,黄叶子突然站起身,脑袋瞅了瞅天边,钻进了蔓草丛。金闪闪对白珍珠和黎斯恋恋不舍,说:“你们要不要去宋叔家玩,很近。”
白珍珠看了一眼黎斯,黎斯不想扫了大小姐的雅致,点了点头。两人随着金闪闪进了蔓草丛,黄叶子守在蔓草丛外面,等着金闪闪。
黎斯和白珍珠跟在黄叶子屁股后面来到了抚仙村背面,金闪闪很高兴同黎斯和白珍珠聊天,一张小嘴不停说:“住在这里是因为宋叔喜欢清静。”
黄叶子停下了,黎斯看到了一大块空地,空地上有一个简陋的村院和一颗苍老的古树。院子里有一个小菜园,还有一个鸡笼,此外,不少山中野兽的皮毛挂在院子中间的木架上。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深山猎户的村院,黎斯来到院前,看到了昨晚的中年男子,也是金闪闪口里的宋叔。
中年男子胡子拉碴,正在用两圈铁条做一个盆口大小的捕兽夹。男子站起身,金闪闪热情的给他的宋叔介绍黎斯和白珍珠,中年男子将脏手在身后擦了擦,道:“昨晚上咱们已经见过了,我叫宋毅。”黎斯同宋毅交谈了几句,宋毅是个老实的村中猎户,靠打猎谋生。宋毅称自己并非抚仙村人,但娘子是抚仙村人,后来娘子病逝,宋毅无法忘记娘子,就在抚仙村长住了下来。
午时,金闪闪宛然一个小主人一样邀请黎斯、白珍珠在宋毅家里吃饭,黎斯发现宋毅看着金闪闪时像是一个溺爱孩子的爹,包容着他。宋毅煮好了一锅香喷喷的野猪肉,黎斯和白珍珠一阵风卷残云后,一整锅野猪肉只剩了一点汤汁。
白珍珠吃完了就跟金闪闪、黄叶子去院子里玩,黎斯跟宋毅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黎斯问说:“程兄一般都是夜出晨归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