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4 / 5)
“你找我父亲去开会就成了,不必找找。他还在房内,快去!”口气挺冲,几乎是恶狠狠的。
季曼曼不禁好奇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这么令洋妞紧张不已?忍不住偷眼瞧去,却只看到男子的侧面,因为他早已静静转身走掉了。
虽然只看到半张脸,但也约略看出是个长得很有型再加上有点帅的男子,组合起周身冷然的况味,便是流行词令所常说的“酷。”
“还不走!”背对酷男的茱莉安尚未察觉心仪男士已消失,一心只想以自己的大块头遮去季曼曼的眼光,让两人没机会互相勾引。她恨死了这中国女人那双勾魂眼,也知道它的威力有多大。“快上去吧!”
“别催嘛,这不是就走了。”微嗔一声,她纤手轻摇。“那你坐一下,我们十分钟后会合。”
“谁跟你会合?我今天放假,不谈公事。没看到我正在约会吗?”好骄傲的挺了挺健美的身材,顺道睥睨季曼曼的荷包蛋,对自己的优势快意不已。
“约会?”
“是!就是约会!他是我的男朋友,”探手往身后一捞,却只捞来满手空气“咦!”这下子真的跳起来了。人呢?人呢?
季曼曼很有礼貌的颔首,对着洛特小姐身后的空气道:“您好,久仰大名。”
“你在久仰谁的大名?”疯子才对空气讲话!茱莉安胸中漫涌起怒潮,脸色无比难看。
“空气先生喽,你的男朋友嘛。”她又笑道:“真是一表人材,不知哪儿高就呢?”
无视于洋妞精采的脸色正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一会儿紫的变幻轮替,她还伸出玉手对空气握手,寒暄道:“洛特小姐真是好眼光,看得出你的好,这可是一般世俗人难以体会的呵呵呵过奖了,我知道自己是个气质美人,别再说了喔呵呵呵”自己玩得好乐。
“季曼曼”
疯子!她是个疯子!一个可恶透顶的疯子!
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她见过吗?
季曼曼手持一杯红酒,一连向十来个商界朋友打过招呼后,再度踱步回自助餐的长桌边。这里的视线最好,可一眼看到所有参与宴会的人。身为公关高手,最重要的就是别忽略怠慢到曾被引见过的人。任何一件与公事有关的事,她都能牢记,即使她从不擅长记人长相。但为了公事,她可以。
那么,她见过那个男人吗?
糟糕!有点眼熟却陌生得紧。莫非她的记忆力开始退化了,开始对这项工作心余力绌了?
唉!最佳助手正在坐月子中,害她连个可以问的人都没有。眼看是失礼定了,或者装作没发现他与会是最好的方法?
商界人士就是这样!即使他只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公司内的一名小主管,依然希望在公共场跋被轻易叫出名字,若再奉送“x副理”、“某老板”就更贴心了。
不怕名声臭,就怕没没无闻。在宴会场跋被边陲化成亚细亚孤儿,简直是痛不欲生。
所以任何一个有手腕的公关人才,这时便能发挥他八面玲珑的能力,居中串场鳖络,往往可以得到大量的回赎在生意上得到更多人情面的方便。
因此季曼曼训练员工的第一步便是加强她们记人的能力,再接着是勤做人事档案,把每一位客户的嗜好、习惯,甚至是老婆‘友、情妇的数量记清楚,绝不能弄混淆,再依轻重去琢磨怎么应对其人。
别说公关部没啥作用,有多少生意就是在公关部的使力下顺利完成的?没本事的人当真能靠着接送机、参加宴会充人头就替公司拉拢人心吗?别开玩笑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呀?
冷峻的气息,似曾见过。
性格有型的长相,好像见过。
有一点帅帅与更多的酷,依稀见过。
陌生却面熟多么令人痛恨的感觉,存心吊人在半空中忐忑嘛。
如果这正是她开始失职的佐证,那代表这些日子以来,她果真混得太超过,居然连客户也忘得一干一二净。 ↑返回顶部↑
季曼曼不禁好奇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这么令洋妞紧张不已?忍不住偷眼瞧去,却只看到男子的侧面,因为他早已静静转身走掉了。
虽然只看到半张脸,但也约略看出是个长得很有型再加上有点帅的男子,组合起周身冷然的况味,便是流行词令所常说的“酷。”
“还不走!”背对酷男的茱莉安尚未察觉心仪男士已消失,一心只想以自己的大块头遮去季曼曼的眼光,让两人没机会互相勾引。她恨死了这中国女人那双勾魂眼,也知道它的威力有多大。“快上去吧!”
“别催嘛,这不是就走了。”微嗔一声,她纤手轻摇。“那你坐一下,我们十分钟后会合。”
“谁跟你会合?我今天放假,不谈公事。没看到我正在约会吗?”好骄傲的挺了挺健美的身材,顺道睥睨季曼曼的荷包蛋,对自己的优势快意不已。
“约会?”
“是!就是约会!他是我的男朋友,”探手往身后一捞,却只捞来满手空气“咦!”这下子真的跳起来了。人呢?人呢?
季曼曼很有礼貌的颔首,对着洛特小姐身后的空气道:“您好,久仰大名。”
“你在久仰谁的大名?”疯子才对空气讲话!茱莉安胸中漫涌起怒潮,脸色无比难看。
“空气先生喽,你的男朋友嘛。”她又笑道:“真是一表人材,不知哪儿高就呢?”
无视于洋妞精采的脸色正一会儿青、一会儿白、一会儿紫的变幻轮替,她还伸出玉手对空气握手,寒暄道:“洛特小姐真是好眼光,看得出你的好,这可是一般世俗人难以体会的呵呵呵过奖了,我知道自己是个气质美人,别再说了喔呵呵呵”自己玩得好乐。
“季曼曼”
疯子!她是个疯子!一个可恶透顶的疯子!
这个男人有点眼熟,她见过吗?
季曼曼手持一杯红酒,一连向十来个商界朋友打过招呼后,再度踱步回自助餐的长桌边。这里的视线最好,可一眼看到所有参与宴会的人。身为公关高手,最重要的就是别忽略怠慢到曾被引见过的人。任何一件与公事有关的事,她都能牢记,即使她从不擅长记人长相。但为了公事,她可以。
那么,她见过那个男人吗?
糟糕!有点眼熟却陌生得紧。莫非她的记忆力开始退化了,开始对这项工作心余力绌了?
唉!最佳助手正在坐月子中,害她连个可以问的人都没有。眼看是失礼定了,或者装作没发现他与会是最好的方法?
商界人士就是这样!即使他只是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公司内的一名小主管,依然希望在公共场跋被轻易叫出名字,若再奉送“x副理”、“某老板”就更贴心了。
不怕名声臭,就怕没没无闻。在宴会场跋被边陲化成亚细亚孤儿,简直是痛不欲生。
所以任何一个有手腕的公关人才,这时便能发挥他八面玲珑的能力,居中串场鳖络,往往可以得到大量的回赎在生意上得到更多人情面的方便。
因此季曼曼训练员工的第一步便是加强她们记人的能力,再接着是勤做人事档案,把每一位客户的嗜好、习惯,甚至是老婆‘友、情妇的数量记清楚,绝不能弄混淆,再依轻重去琢磨怎么应对其人。
别说公关部没啥作用,有多少生意就是在公关部的使力下顺利完成的?没本事的人当真能靠着接送机、参加宴会充人头就替公司拉拢人心吗?别开玩笑了。
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呀?
冷峻的气息,似曾见过。
性格有型的长相,好像见过。
有一点帅帅与更多的酷,依稀见过。
陌生却面熟多么令人痛恨的感觉,存心吊人在半空中忐忑嘛。
如果这正是她开始失职的佐证,那代表这些日子以来,她果真混得太超过,居然连客户也忘得一干一二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