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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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之后,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
  么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国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
  学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
  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
  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
  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
  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
  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
  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
  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
  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么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
  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后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
  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么模
  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
  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于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么都没兴趣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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