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 4)
却说这头的林葳蕤却是按照昨天的路线,来到了山上伏牛河的源头处,蹲了下来,小溪中的水清澈见底,隐约有银色的小鱼在溪水涧中流动,竟然是极品的小银鱼,就是体型比普通的银鱼更小了些,在水中一甩金色的小尾巴,一转眼就不见影。四周无人,林葳蕤拿出昨日准备的水壶,拧开盖子,将从小洞天里带出来的水和叶子一同倒进了溪里。
谷雨断霜,雨生百谷,一侯萍始生,二候呜鸠拂其羽,三候戴任降于桑。今天起早林葳蕤确实在枝头上又见到了布谷,往后到见到戴任鸟前的日子,他打算每日都来这边浇灵潭水,希望来年能通过不被人怀疑的寻常渠道用上这些食材。好的食材是一个厨师毕生的追求之一。
因为灵潭水,水中的生物凭着本能的天性循着源头来了,附近很快就聚集了很多小银鱼和其他鱼种,林葳蕤用水壶捞起满满一兜小银鱼,往山下走的时候,林葳蕤意外的发现了几株开的正好的桃花,采了些最新鲜的,满载而归。
一进门,胖婶接过林葳蕤递过去的鱼时就惊叹道,“哎哟,大少爷,您的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伏仙鱼,这可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了!竟然还有粉色鱼眼的!”
林葳蕤挽起袖子进厨房,“粉色鱼眼的怎么了?”
“嘿嘿嘿,听周边的人说,这伏仙鱼是从前仙人下凡留下的,百年前还有人碰见过手臂这么长的鱼,说那是仙鱼,吃了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都不怕。遇见了粉色鱼眼的,则是说吃了可以遇见好姻缘。附近的人都去抓,卖到城里头那些大酒楼里能值不少钱呢!抓得多了,如今这些小的鱼也没了踪迹。”
胖婶边念叨,边在旁边帮忙处理。甭管它叫银鱼还是伏仙鱼,反正都是难得的美味,鱼身虽小,但全无一根鱼刺,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在水里游动的。往日里这些稀罕的小东西只有在庐山、云梦和天津大清河才能见到。
挑那一指长的银鱼用泡了刚采下的桃花瓣的面浆一拖,迅速下锅在油里炸到微微见黄即可上锅,用花椒盐蘸着,开一壶桃花酒当下酒菜,一口一条,清脆爽口,通体酥透,河产的鲜美和桃花的馥郁融在一起,山林野食,却是另外一种登仙的美味。
胖婶在厨房偷吃到停不下口,在心里简直对自家大少爷的厨艺的崇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做做就可以好吃到让人怀疑之前前半生吃的东西都不是人应该吃的!不对,或许现在吃的才是神仙吃的吧。
“我回来,婶婶我饿了。”
“小少爷回来了呀!”胖婶听到外头蓁芃小少爷的声音赶紧迎出去,“在学堂里有没有交到朋友呀?先生的课都听得懂吗?”
“嗯嗯……”林蓁芃原本耷拉着小脸,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一进屋,立马精神抖擞直往厨房去,他闻到了!一定是大哥又做东西了!
“哎哟跑慢点,小少爷,大少爷专门给你留着呢!是桃花伏仙鱼哟!”
胖婶看他吃的凶狠,问身后跟着的小厮今天学堂发生什么了。
陪着小少爷的是原来的长工阿七,虽然木讷,但胜在老实壮实。“今天中午小少爷在学堂吃饭,结果饭菜不和胃口,吃得少了,还被先生说了一顿。”
“哎哟,家里自从有了大少爷下厨,小少爷的伙食确实好了不止一点,这都是被养刁了嘴巴。”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就连胖婶自己有时候都吃不下自己做的饭,每日就盼着大少爷心情好在厨房开火,然后蹭点吃改善伙食。这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累死累活为一张嘴。
书房里,林葳蕤看完林蓁芃交上来的写自己名字的大字作业,点了点头,算是过关了。
小蓁芃的酒窝立马就浮现出来了。不过下一秒,“听阿七说,你在学堂里被先生骂了,是这样吗?”靠坐在沙发上的林大哥翘着优雅的二郎腿,拿着一本书在看,边随意问道。
“唔……是的。先生骂我说现在大旱得快闹饥荒了,竟然还不珍惜食物。”可是他明明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已,却是并没有任性地直接扔下饭碗不吃的,反倒是他们的国文老师直接骂了他一顿,不问原因就将他的碗拿走给了另外一个穿着寒酸的同学。之后,他饿着肚子,在学堂里也没有人同他说话了。
细枝末节林葳蕤都听阿七复述一遍了,于是只是道:“既然不喜欢学堂的饭,明日里便从家里带饭过去吧。”
林蓁芃:“哈……”
林家大哥翻开另一页,继续看。小孩脚步轻轻地退出书房,关上门,然后无声地咧嘴,在原地蹦哒了几下,迈着欢快的小步子往楼下跑,“婶婶,大哥做的炸小鱼还有吗?”
翌日一大早,林家小别业就迎来了一位访客。
“大少爷,是林四爷家的慕英少爷来了。”
“嗯,让他在外头等着。”林葳蕤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继续手中的活。用灵潭水浸泡的上等飞箩面和面揉成,薄薄的面皮包入秘制的酱肉冻,托起,用一双巧手在一张不到巴掌大的面皮上快速地捏出六十四个褶皱,放入蒸笼打开煤气先蒸上一笼。这是林葳蕤对这个小别业最满意的地方,这间中西结合的小别墅竟然还仿照国外设了带有煤气的厨房,不枉他当初花了那么多钱。虽然现在的煤气贵的要死,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但是林大少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忘赚钱,自然不缺这点钱。自此,自从回国后就很不习惯拉风箱灶火烧菜的林大厨做饭更加如鱼得水地控制火候。
早餐吃纯荤馅的灌汤包难免腻味,用胡萝卜,香菜、特制过的鸡鸭血,外加鸡蛋、虾米做馅料,又是六十四个褶子,蒸出来的血燕蒸饺颜色好看的紧,味道更是更甚汤包几分。
林慕英一进小别业,也顾不上参观自家表哥的别墅,空气中那股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令人坐立难安,口诞歙下。林慕英忍不住就往厨房走去,恰好碰见胖婶从厨房里出来,这会就笑着说:“慕英少爷,这会大少爷正在厨房里自家倒腾早饭呢,您可是来对了时候,再等会就有的吃了。”
林慕英只好矜持地笑笑,坐回了沙发上。
等到不知道第几遍回头瞧厨房,林慕英终于见到自家多日不见如今如隔三秋的大表哥从那散发着令人敬畏香气的厨房里走了出来,身后端着盘子的人他此刻一点都瞧不见,一双眼里只有那热气腾腾的小碟子上的吃食。
林葳蕤朝他道:“这么早过来,还没吃早饭吧。” ↑返回顶部↑
谷雨断霜,雨生百谷,一侯萍始生,二候呜鸠拂其羽,三候戴任降于桑。今天起早林葳蕤确实在枝头上又见到了布谷,往后到见到戴任鸟前的日子,他打算每日都来这边浇灵潭水,希望来年能通过不被人怀疑的寻常渠道用上这些食材。好的食材是一个厨师毕生的追求之一。
因为灵潭水,水中的生物凭着本能的天性循着源头来了,附近很快就聚集了很多小银鱼和其他鱼种,林葳蕤用水壶捞起满满一兜小银鱼,往山下走的时候,林葳蕤意外的发现了几株开的正好的桃花,采了些最新鲜的,满载而归。
一进门,胖婶接过林葳蕤递过去的鱼时就惊叹道,“哎哟,大少爷,您的运气真好,竟然碰到了伏仙鱼,这可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了!竟然还有粉色鱼眼的!”
林葳蕤挽起袖子进厨房,“粉色鱼眼的怎么了?”
“嘿嘿嘿,听周边的人说,这伏仙鱼是从前仙人下凡留下的,百年前还有人碰见过手臂这么长的鱼,说那是仙鱼,吃了能长生不老,生老病死都不怕。遇见了粉色鱼眼的,则是说吃了可以遇见好姻缘。附近的人都去抓,卖到城里头那些大酒楼里能值不少钱呢!抓得多了,如今这些小的鱼也没了踪迹。”
胖婶边念叨,边在旁边帮忙处理。甭管它叫银鱼还是伏仙鱼,反正都是难得的美味,鱼身虽小,但全无一根鱼刺,不知道这种鱼是怎么在水里游动的。往日里这些稀罕的小东西只有在庐山、云梦和天津大清河才能见到。
挑那一指长的银鱼用泡了刚采下的桃花瓣的面浆一拖,迅速下锅在油里炸到微微见黄即可上锅,用花椒盐蘸着,开一壶桃花酒当下酒菜,一口一条,清脆爽口,通体酥透,河产的鲜美和桃花的馥郁融在一起,山林野食,却是另外一种登仙的美味。
胖婶在厨房偷吃到停不下口,在心里简直对自家大少爷的厨艺的崇拜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做做就可以好吃到让人怀疑之前前半生吃的东西都不是人应该吃的!不对,或许现在吃的才是神仙吃的吧。
“我回来,婶婶我饿了。”
“小少爷回来了呀!”胖婶听到外头蓁芃小少爷的声音赶紧迎出去,“在学堂里有没有交到朋友呀?先生的课都听得懂吗?”
“嗯嗯……”林蓁芃原本耷拉着小脸,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一进屋,立马精神抖擞直往厨房去,他闻到了!一定是大哥又做东西了!
“哎哟跑慢点,小少爷,大少爷专门给你留着呢!是桃花伏仙鱼哟!”
胖婶看他吃的凶狠,问身后跟着的小厮今天学堂发生什么了。
陪着小少爷的是原来的长工阿七,虽然木讷,但胜在老实壮实。“今天中午小少爷在学堂吃饭,结果饭菜不和胃口,吃得少了,还被先生说了一顿。”
“哎哟,家里自从有了大少爷下厨,小少爷的伙食确实好了不止一点,这都是被养刁了嘴巴。”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就连胖婶自己有时候都吃不下自己做的饭,每日就盼着大少爷心情好在厨房开火,然后蹭点吃改善伙食。这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一口吃的嘛,累死累活为一张嘴。
书房里,林葳蕤看完林蓁芃交上来的写自己名字的大字作业,点了点头,算是过关了。
小蓁芃的酒窝立马就浮现出来了。不过下一秒,“听阿七说,你在学堂里被先生骂了,是这样吗?”靠坐在沙发上的林大哥翘着优雅的二郎腿,拿着一本书在看,边随意问道。
“唔……是的。先生骂我说现在大旱得快闹饥荒了,竟然还不珍惜食物。”可是他明明只是脸色有些难看而已,却是并没有任性地直接扔下饭碗不吃的,反倒是他们的国文老师直接骂了他一顿,不问原因就将他的碗拿走给了另外一个穿着寒酸的同学。之后,他饿着肚子,在学堂里也没有人同他说话了。
细枝末节林葳蕤都听阿七复述一遍了,于是只是道:“既然不喜欢学堂的饭,明日里便从家里带饭过去吧。”
林蓁芃:“哈……”
林家大哥翻开另一页,继续看。小孩脚步轻轻地退出书房,关上门,然后无声地咧嘴,在原地蹦哒了几下,迈着欢快的小步子往楼下跑,“婶婶,大哥做的炸小鱼还有吗?”
翌日一大早,林家小别业就迎来了一位访客。
“大少爷,是林四爷家的慕英少爷来了。”
“嗯,让他在外头等着。”林葳蕤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声,继续手中的活。用灵潭水浸泡的上等飞箩面和面揉成,薄薄的面皮包入秘制的酱肉冻,托起,用一双巧手在一张不到巴掌大的面皮上快速地捏出六十四个褶皱,放入蒸笼打开煤气先蒸上一笼。这是林葳蕤对这个小别业最满意的地方,这间中西结合的小别墅竟然还仿照国外设了带有煤气的厨房,不枉他当初花了那么多钱。虽然现在的煤气贵的要死,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但是林大少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忘赚钱,自然不缺这点钱。自此,自从回国后就很不习惯拉风箱灶火烧菜的林大厨做饭更加如鱼得水地控制火候。
早餐吃纯荤馅的灌汤包难免腻味,用胡萝卜,香菜、特制过的鸡鸭血,外加鸡蛋、虾米做馅料,又是六十四个褶子,蒸出来的血燕蒸饺颜色好看的紧,味道更是更甚汤包几分。
林慕英一进小别业,也顾不上参观自家表哥的别墅,空气中那股香味实在是太霸道了,令人坐立难安,口诞歙下。林慕英忍不住就往厨房走去,恰好碰见胖婶从厨房里出来,这会就笑着说:“慕英少爷,这会大少爷正在厨房里自家倒腾早饭呢,您可是来对了时候,再等会就有的吃了。”
林慕英只好矜持地笑笑,坐回了沙发上。
等到不知道第几遍回头瞧厨房,林慕英终于见到自家多日不见如今如隔三秋的大表哥从那散发着令人敬畏香气的厨房里走了出来,身后端着盘子的人他此刻一点都瞧不见,一双眼里只有那热气腾腾的小碟子上的吃食。
林葳蕤朝他道:“这么早过来,还没吃早饭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