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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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是小厨房,其实大得很,里头什么设备厨具都有,甚至一些诸如冰箱的现代类的电器都搬了一台。林葳蕤转了一圈,捡了几根金黄色的鹿筋看了看,见着是是梅花鹿的,吩咐道:“取些凤爪来。”
  底下人都是精挑细选的厨房好手,早被吩咐了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位先生,当即照办。
  鹿筋此前已经泡好胀发了,林葳蕤三俩下修净它然后切成一指宽细,加了料酒和其他药材、配料在锅里开大火煨煮,等到鹿筋煮透,胶质差不多快出来的时候,又放入炖盅里小火炖着。
  做的是凤足炖鹿筋,周围打下手的人已经十分有眼色地处理了凤爪,褪去外头的皮衣,爪尖和大骨什么的都拆掉,确保等会凤爪入口不吐骨。林葳蕤接过在沸水锅里焯了一下,也放入和鹿筋一起炖盅里,面上再摆上几片火腿片和长白山里的蘑菇。
  这菜的做法跟有凤来居的招牌掌翼煲有些相像,可想而知味道如何,等到林葳蕤再次揭锅放入鸡汤的时候,那股香味一下子飘散出来,升腾至炖盅上方,隆冬里在暖黄的灯下形成可见的白雾,熏得大冬天的人晕乎乎的。这一个半月小厨房里头的人已经遭受了无数波香味侵袭,但此刻仍是心思浮动,无心做事,一个个眼神都往林葳蕤那边飘。屋外的林蓁芃由扒着门缝偷偷瞧变成了像只小狗一样趴着灶台目不转睛地看。
  林葳蕤见了他小狗眼馋的模样,问他:“饿了?”
  小蓁芃刚想摇头,就被肚子里发出的咕咕声打断了,林葳蕤眼中带了一丝笑意,让人把锅上蒸着的粘豆包取几个来让他先吃,小孩子总是不耐饿的,“先垫肚子。”
  粘豆包是关东冬日里常吃的主食,寻常人家都是寻了一日无事,做上几十上百个,然后放在屋外头的缸里冻着成型,要吃的时候再上锅里热一遍,这样能吃上一整个冬天。用玉米面和大黄米混合发的面,馅是红小豆甜馅,用垫着苏小叶的笼屉蒸个一刻多钟就可以出炉了。
  刚出炉的粘豆包色如黄玉,散发着暖暖的谷香,林蓁芃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第一反应便是好粘,这股粘劲赋予了粘豆包特殊的口感,但并不粘牙,因为面皮光滑,它同时又十分滑腻,黏黏的面皮包含着半咬开的馅,里头流淌出来甜蜜的豆香滋味,林蓁芃不知不觉三个下肚,已有饱腹感,只能忍耐着不去拿第四个,毕竟后头还有好吃的呢!
  林葳蕤这头将刚才炖盅的凤足顿鹿筋又取出来给上了笼屉蒸着。那头叶鸿鹄便进了厨房,站到他身后,高大的身影特别有存在感。小厨房的下人虽然已经经历过好几次这种大帅到厨房的场面,毕竟按照往日的经验,只要这位林先生在厨房做菜,大帅只要没事便要在厨房给他打下手。不过饶是如此,一个个还是心惊胆战,手脚动作更加麻利,没事做的人也赶紧抓起菜就洗,捞起胡萝卜就削,一派生机勃勃忙碌状。
  看他低着头忙碌,叶鸿鹄也挽起军服的袖子帮忙,边洗菜边跟聊家常一样:“今晚天气冷,我们吃火锅吧?”
  林葳蕤觉得也行,火锅省事点,他还惦记着那两本传世古籍本呢。不过林葳蕤的火锅可不是一般的架上一口锅往里头倒汤底,切好各种生肉摆着,之后各人涮肉涮菜吃这种川式火锅。
  他让人取了一口稍微大口径的锅,冬笋汆熟切片在锅底打底,然后将快速处理好的鱼翅、鲍鱼、海参、鸡鸭蹄筋、母鸡嫩肉、猪肚、虾肉、鸽蛋等料整齐地一层一层铺上,遵循一层菜、一层肉的原则,中间用菠菜、金针菜和花菇做间隔,最上面放上各式肉丸子,再浇入高汤和调汁。放上桌的时候锅底用酒精灯点着继续烧着。
  大帅府现在的主子算上一个林蓁芃满打满算也就三个人,这么多菜自然是三个人吃不完的,已经蹭饭蹭成惯犯的吴冕和江坤又厚着脸皮上了桌,在大帅带着嫌弃和杀意的眼神下,嘴里不断说着好话,确保下次能够继续蹭吃蹭喝!
  他俩最近伙食之好让那群只喝过有凤来居神仙酒的同僚们羡慕不已!听说最近找他俩切磋的将领已经可以从大帅府门口排到小红楼了。
  吴冕的嘴皮子最厉害,跟林葳蕤也比较熟悉,将那道凤足炖鹿筋夸成人间难得几回闻的美味,然而等到一品锅上来的时候,他和其他人一个个都成了沉默是金的典范。
  锅里各种经过精心烹制的山珍海味的滋味自不必说,看桌上人伸筷子的频率就可以知道,就连那汤底都是味厚鲜浓,将所有食材都捞着吃完之后,再舀上一碗热汤喝下去,顷刻间暖到四肢百骸。可以感觉到原本已经被冻得没有知觉的脚底板重新恢复了温热。
  在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里,坐在暖烘烘的室内吃上这么一顿火锅,再酌上几杯小酒,人生简直不能更圆满了!
  第51章 壬子年大雪·易牙食
  一阵风卷云残之后,桌上的饭菜盘底就只剩下一些汤汁了。吴冕和江坤这俩人甭管是做文职还是武官的, 上了饭桌那就是奉行亲兄弟也要明算账的, 彼此抢菜的战斗力十足。毕竟大帅面前的饭菜没人敢去抢,林先生面前的阵地也是禁区, 可不得把爪子伸向战友的阵地嘛!
  林葳蕤晚间不喜多食, 偏偏有一个人自己吃得痛快的同时还喜欢给他张罗夹菜,一顿饭下来他就没往桌上伸过筷子,盖因碗里就没空过。不过让林葳蕤觉得心生异样的是, 但凡入了他碗里的菜,均是他爱吃的, 比如他不喜欢的鸽蛋和鲍鱼,叶鸿鹄瞧都没瞧。等到他肚子已经有八分饱的时候,叶鸿鹄的夹菜动作也停止了。
  这个人仿佛熟知他的所有爱好、小习惯。林葳蕤眼底泛起丝丝波澜, 但终究埋入心头。
  末了, 除了七分饱的林葳蕤依旧优雅之外,其余三个男人和一个小孩吃得形象全无, 满面红光, 小腹微鼓。
  林葳蕤挂念着叶鸿鹄说的那两本古籍,他比别人早放下碗筷,就在旁边等着,左右伺候的人立马给端了点心来, 他抓了一把松子在那里一粒粒地剥。长白山的松子醇厚味浓, 炒过的嚼着有股咸香, 伴着一丝独特的焦味。就连林葳蕤都忍不住闲来无事抓一把。他剥了一会放在一个碟子里, 见旁边的叶鸿鹄已经让佣人在盛第五碗饭了,不禁挑眉咋舌。
  这人……怕是个饭桶转世投胎的吧。
  也难为他之前患胃病多年了。叶鸿鹄上次被下属召回奉天,临走前吴冕几乎派人搬空了林葳蕤放在地窖里头的所有腌制的东西,说是给他们家大帅续命的,要不是僮掌柜誓死不从,他能连酒楼地窖的吃食都搬了。
  林葳蕤嘴上说着嫌弃,但还是又抄了几个养胃菜谱给他。多年后,林蓁芃回顾往昔,猛然发现,他叶哥之所以能成功虏获美人芳心,除了长得符合美人主厨的审美,会耍强势入驻、紧迫盯人这些寻常人做不来的流氓手段外,还有一处占便宜的地方,那便是他大哥这人吧,对食物的态度十足庄重,平生最看不惯有人对吃的挑三拣四了,更别说还有胃病吃不下饭的人了。看他叶大哥吃不下,可不就忍不住给人做吃的了。看着别人吃自己做的菜吃得格外香,是一个主厨最大的成就感来源。
  叶鸿鹄吃完第五碗饭放下碗筷,让人拿条热毛巾来,也拿过盘子剥松仁,林葳蕤有求于人,所以见他剥,以为他要吃,便将装着剥好松仁的碟子轻轻对移向他。
  “你吃你的,别动手我来。”叶鸿鹄说完,将暖热的毛巾递给他,“擦干净手指缝。”
  “你怎么什么都管?”林葳蕤默默接过毛巾,慢条斯理地将手上的细屑都抹干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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