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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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葳蕤乜了他一眼,“你别败坏人家姑娘家和我的名声。”
  飞扬李讪讪笑了,也知道自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不合适,压低声音道:“我又没胡说,密斯吴对你殷勤至此,还为你转了同一所学校。没想到林你竟然这般不怜香惜玉,竟然拿了学位便独自一人乘船回了国。”
  “我拿了学位不回国,难不成等你?”
  飞扬李嘿了一声,“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林你真经不起玩笑。我同你说,我已经答应了人家要去参会,还帮你也要了一张请帖呢!”
  林葳蕤上了楼梯,“我不去。”话音刚落,他的大腿上有了一坨重物,脚抬了抬,发现无法动弹。
  飞扬李抱着他的大腿,“林!多好的机会,你一定要去啊!”
  林葳蕤狐疑:“你做了什么?为何定要我去?”
  飞扬李吞吞吐吐,“没做什么啊,就人多热闹啊。”
  这时武文刚好进屋来,林葳蕤朝他示意,指着自己腿上的挂件,“麻烦武文了。丢到外头就行。”
  飞扬李见他这般冷酷无情,全然不顾同学情谊,赶紧招了,“因为我答应了那萧亦侦要帮忙拉一些人去,作为交换,他便帮我邀请密斯郦同去同学会。”
  郦冷云是飞扬李梦中情人,当然他还有无数个不同名字的梦中情人,这是最喜欢的一个。林大少凉凉看他,“你家费恩同意了?”
  飞扬李被他一噎,然后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潇洒模样,“这不是他现在不知道嘛,再说了,林,就算我真的有双重人格,那也是同一个人啊!”所以他同意不就好了?
  林葳蕤哦了一声,眼神戏谑。
  “所以林你到底去吗?”
  “好,我去了。”
  “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啊,难得相聚,错过你可能终身后……咦,林你答应了?”
  林葳蕤趁他放松了手,一脚踢开了他,上了楼。能看这个傻子的戏,干嘛不去?林大少吃黑芝麻汤圆长大的,切开也是黑的。
  翌日他便收到了一份知单,上书:明日为阴历三月三上巳节,凡我留学才子佳人,皆邀宴饮,情意交流,往来常在。即恳台驾与明日上午十时,驾临乾元街有凤来居高档酒店牡丹亭包厢。奉天留洋学会启。
  ·
  林葳蕤往碗里投着用鲜贝和水草做成的鱼食,面前天青色釉碗里的一尾鱼儿没有去追逐那些鲜美的食物,而是用鱼嘴亲热地啄着他细长的手指,林葳蕤被手上的痒意弄的,曲起手指,戳了戳鱼儿的肚子,“小仙女,悠着点,再大点,就要被吃掉了。”
  青釉碗里游着的是那尾专门被人从襄城运到奉天的伏仙鱼,原本只有一指长,如今已经是成人一个半巴掌大了。通体银白,在阳光下像是上好的银丝乔流淌,就连粉色的鱼眼也大了一圈。林葳蕤养过一阵日子,给取了个小仙女的名,小仙女的寄主叶四哥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并且很有危机感,曾表示这鱼还不定是雌的呢,为什么不可以改成小仙男。被林大少以难听的理由强行拒绝了。
  跟着小仙女一起来的鱼友可没它这么好待遇,还住着宋朝汝窑的青釉古董,其他三尾锦鲤均被投放在大型鱼缸里,整日里出来见客。因为太胖了完全规避了林大少对盘中餐的审美,但是却也招来了其他人的觊觎。
  “大少爷,又有客人想要买大堂里的锦鲤。”
  林葳蕤眼皮都没抬,对着镜子整理衣袖,随意问道:“这次开出了什么价?”
  曾白玉也觉得不可思议,“是中兴银行的钱行长提出的要求,他说他们银行大堂就缺一个可以展现他们应有身份的摆设,要买那条身上有’聚‘字的锦鲤,到时候用鱼缸装起来,估计是为了讨聚宝盆的好彩头,竟然开出了一万大洋的高价!大少您说我们这次答应了吗?这次的价格可比上次翻了一倍!”
  “不卖。全都不卖。”
  “可是……”他还是暗自嘀咕,怎么会有人钱多至此,想要用一万大洋只买一尾锦鲤呢?还有人不卖的!
  林葳蕤斜眼乜他,曾白玉赶紧应好,又听得大少说道:“给午时牡丹亭那间包厢每客免费上一份南瓜帽。”
  曾白玉回想了一下,“那是滕家三公子的宴会。大少,那滕三少有什么过人之处?”
  “想多了,只是我的同学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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