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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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种欺凌方式是带颜色的那种。
  在现实生活中, 凌骁对她却是越来越好了。
  发脾气少了。
  主动关心她多了。
  石兮有几次恃宠而骄, 忘了是因为什么事儿呢, 竟然主动冲凌骁发过几回脾气,要是搁在以往,他定是要捉着她,扬言要打断她的腿了,然而那几次,他非但没有骂她打她,还在大冬天里排着队给她买甜筒吃。
  很快,没用的石兮,她的心就跟甜筒、跟雪花一块融化了。
  凌骁待石兮好,除了他本就待她好以外,似乎,还隐隐存着一种较量,一种男人与男人之间的较量,另外一个男人是陆灏。
  ***
  两个人碰面的次数不多,偶尔火星撞地球不幸碰到了一块,结果,最悲催的那人是石兮。
  他们三人有一回一起去逛过一次街。
  大夏天的,陆灏要带她去吃港式甜点,凌骁要带她去吃新开冰淇淋店的冰淇淋火锅,于是,他们三人去了一家法式自助餐厅,里面有吃不完的法式点心,也有吃不完的哈根达斯。
  然后石兮光荣牺牲了,回到寝室后,拉了三天的肚子,那是那段时间石兮减肥的日子以来,最有成效的一回。
  当然,这只是身体上的,精神上的折磨才真正叫人几欲抓狂。
  陆灏不大喜欢凌骁,欺负他还是个学生,手上没有多少零花钱,专门领石兮去那类闪瞎人眼的高消费场所,给石兮买了一条豪气十足的手链,并出言讽刺道:“将来找男人要擦亮了眼睛找,连根手链都买不起的人,这样的男人绝对不能找,即便一不小心找着了,那也得赶快找机会给甩了,甩得越远越好···”
  陆灏跟凌骁两人各方各面的势力可谓是旗鼓相当,身高相似,身材接近,性格谁也不见得好过谁,就连两人未来的职业都蜜汁相似,大概陆灏唯一能够超越凌骁的这一点就是在身世这一块了。
  偏偏陆灏引以为荣,并十分不要脸的用并不是他赚到的钱来跟别人比钱多。
  凌骁见了,压根没将陆灏的洋洋得意放在眼底,转身便直接将石兮领到了街上一家便宜的鞋店。
  说便宜也不便宜,大几百块一双的那种,对于她们这类学生而言,是要剁了手才敢下定决心入手的那种。
  凌骁挑了一双精致小巧的高跟鞋,粉蓝色的,蹲在石兮脚边亲手替她穿上了,边穿边冲石兮低声吩咐着:“配刚进大一那年我替你挑的那条白裙子穿,知道么?”
  陆灏在一旁看着,嫉妒得直喷火,因为石兮刚进大一那会儿,还压根没陆灏什么事儿呢。
  这还是凌骁第一次蹲在石兮脚下替她穿鞋,且还是在如此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石兮听了,只一脸乖巧羞涩的点了点头。
  末了,凌骁站了起来,低头看了她脚上的高跟鞋,越看越满意,看了一阵,凌骁忽然微微眯着眼,一本正经的问她:“是喜欢手链?还是喜欢高跟鞋?嗯?”
  凌骁一眯眼,石兮心中就忍不住有些打鼓。
  她看了看陆灏,又看了看凌骁,只犹犹豫豫、纠结了许久,最终在陆灏一脸期待的神色、凌骁一脸危险的眼神中,霍然还是选择了保住她的小命,只结结巴巴的小声挤出了一个字:“鞋···”
  凌骁听了,嘴角微翘,十分温柔的伸手像摸小狗一样摸了摸石兮的头,然后微微挑眉十分挑衅的瞅了陆灏一眼。
  后者顿时成了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只气得差点要吐血。
  ***
  石兮这大学几年总体而言还是过得十分不错的。
  倒是陆敖跟真真,两人纠缠了三四年,手也牵过了,嘴也亲过了,睡没睡过石兮倒不知道,反正两人相爱相杀了整整三四年,是既没能爱出个所以然,也没能杀出过所以然来。
  石兮对陆敖以前在一中的那些个惊人的战斗力深表怀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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