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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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怎么觉得自己去了一趟大辽,开封府的百姓许久没有见过命案,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个个都能做神探?
  姜砚之想着,看向了王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又为什么会来兰香家中,又为什么要拔走凶器?”
  王夫人还来不及回答,就瞧见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直扑到地上,抱起地上的女子,嚎啕大哭起来,“兰香,兰香……”
  王夫人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嘲讽的笑了笑。
  “大家伙儿都知道吧,这个兰香,是我夫君的外室,他们生有一个儿子,比我的儿子,小不了多少。”
  “我家中乃是一方富豪,不说金山银矿,至少一辈子都吃穿不愁。我阿爹阿娘,还有我自己个,都大字不识一个,最是崇拜那读书之人。于是在我二八年华之际,阿爹便榜下择婿,为我选中了当时的新科状元王泽洋。”
  “王家一贫如洗,我自嫁进门后,对公婆夫君,那是千依百顺。在乡下给他们置办了房屋田地,仆妇驴马;夫君在开封府买大屋,置办行头,出门交际,一应钱财,全是我嫁妆出息。”
  “我嫁给他,第二年便生下儿子。自问从未做过半点对不住王家之事。夫君文采斐然,我啥都不懂,生得也寻常,常常自卑。于是下了狠心,请了女夫子,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我驽钝得很,字虽然是认识了,吟诗作对,却远远不行。之前我一直以为,夫君对我也是满意的。直到有一日,我行在街上,瞧见夫君扶着兰香下了马车,他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去湖上泛舟。”
  “我嫁进王家这么些年,夫君从未带我泛过舟……我一个好人家的女儿,竟然还比不过一个贱婢……”
  那王状元一听,立马破口大骂道,“你莫要一口一个贱婢的,不过是商户之女,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作威作福的,你又有什么资格,瞧不兰香?你知道什么,兰香才是我的原配发妻,而你才是外室!”
  王夫人一愣,哈哈大笑起来。
  “我仗着几个臭钱作威作福?你吃的每一粒米,穿的每一根纱,都是我的臭钱买来的。以前我的闺中姐妹们,都说我蠢钝如猪,迟早要被你杀了卖钱,我还不信。我呸!我他娘的不光是蠢钝如猪,我还瞎了狗眼才嫁给你这样的人渣!”
  王夫人说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什么窈窕淑女,老娘也懒得装了。我发现了这个贱婢的存在,心中大动肝火,同夫君大吵一架。我那厚脸皮的婆母,竟然还说什么王家子嗣不昌,不若把兰香迎进门来做小,把她那个狗杂种儿子抱回来养在我名下。”
  “我呸,你们一家子吃我的喝我的,连外头养的狐狸精的儿子,都想来分我家产,有没有搞错!我自然是不肯的。一开始我来骂了好几日,后来便有人来传话,说什么这样闹下去,于夫君的官声有碍,想同我私下好好的谈上一番。”
  “我当时鬼迷了心窍了,竟然还觉得内疚,于是一人前来应约。可我一进门,便发现兰香已经死在地上了。流了好多的血。我正准备跑,但是发现她背上的那把尖刀,乃是我当年送给我夫君的。”
  “我怕兰香的死,牵连到夫君身上,就拔了那把刀。可是我没有想到,拔出刀来,会有那么多血。那到扎得太紧,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我一起身,还滑了一跤,把鞋子都摔掉了。”
  “我吓得要命,没有想那么多,就想快跑到巷子口的马车上,快些离开,可没有想到,刚出院子门,就被人发现了。我可真是蠢,到了这时候,还想着为你这个人渣掩饰!兰香是你的原配?兰香怎么可能是原配?”
  姜砚之听完,摇了摇头,“兰香同你,到底谁才是王状元的原配,我们暂时搁置在一旁不管。但是有一点我要说的是,不管是你,还是王状元,都不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王状元一愣,“那谁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姜砚之叹了口气,“杀死兰香的凶手,是她自己。她是自杀的。”
  “这不可能,怎么可能有人自杀,却用刀扎得到背部?”王状元指着兰香的伤口,红着眼睛说道。
  周围的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
  “兰香的确是自杀的,而且她早就打算好了,要嫁祸给王夫人。我猜,她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光明正大的进王府吧。”
  姜砚之说着,站到了门口的位置。
  “大家看到地上的这个扫帚了么?我们假设,当时兰香正在扫地,凶手冲了进来,一刀扎在了她的背部,把她给扎死了。”
  第五百一十六章 姜砚之的推理
  “屋子里并没有打斗与挣扎的痕迹,兰香是被人一刀毙命的。”
  “那么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兰香当时是背对着门口在扫地的,凶手冲进来之后,直接猛扎她的背部。大家请注意看兰香的伤口,这是贯穿伤,说明凶手的力气十分的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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