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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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数闪光灯亮了又灭,对准陆秉异的微笑,也刺了陆汀的眼。提问还在继续,陆汀满头思绪乱撞,怀疑、相信,选哪个显而易见却又如此困难,他警告自己专心听下去,却听现场广播出现噪声,是闪电,雨势愈发猛烈,闪电也连串窜起,干扰信号的同时,照得穹顶通彻冰白亮光,这光也泼下来,穿透厚重雨幕和浑浊空气,开天辟地一般,霎时间,这片广场亮过了爽朗晴天,一如久违的阳光降落地面。
  雨水不断滚入衣领,流过喉结也流过颈后的牙印,浸湿贴身的衣裳,陆汀感到冷,喷嚏却在鼻间猛地卡住,他整个人都卡住了,他捂鼻子时,有什么东西在余光中一晃而过。那是一个人露在防毒面罩外的上半张脸,他高高的个子,站在媒体群后几排,靠前的位置,周围的人也被照亮,但都是灰蒙蒙的,只有他是雪白,雪白上横着一对浓眉,一双碧眼。
  碧眼正专注地看着陆秉异的方向,目视他的发言。
  怎么会这样。陆汀顿时感到下坠,脚下的台阶变成了雨水冲垮的泥,他觉得自己看错了,这件事,万万不该,那双眼睛为什么都是绿色,为什么不在看着自己,又是为什么,毒药般吸引着他,逼着他,让他挖出心里最深最疼的印象,捧上去与那双遥远的眉眼相叠,试图重合。
  他不敢表现出异样,不敢大口呼吸,不知不觉咬破了嘴唇,他求老天再降下几个闪电,再亮一点,哪怕一点就好,这只是一个夜盲者此刻简单的愿望,然而请求无果。时间才过去几秒而已,雷声比闪电慢了太多,在广场恢复晦暗之后,隆隆贯耳,姗姗来迟。
  第45章
  总之这不是幻觉,站在那里的,一定就是邓莫迟。
  陆汀已经可以确认了。那人身上穿的那件克莱因蓝色的立领防水夹克他不久之前还亲手洗过,挂在elnath顶部的天线上,海风一吹,很快就干了。
  既然如此,眼睛又是怎么回事?异瞳太有辨识度,所以邓莫迟做了伪装?可顶着一双碧绿的眼眸显然不如把两只都弄成灰黑来得低调。陆汀记得邓莫迟幼时的照片,那时他右眼的异色还未展露,至于后来,是邓莫迟挨打晕了过去,醒来之后瞎了一段时间,同时瞳孔也发生了变化。
  所以这次是否也是类似?比如邓莫迟被打了?晕了?又瞎了?那是谁干的?现在又恢复了吗?这段日子他究竟遭遇了什么,还是独来独往吗?
  陆汀这就要被自己一脑袋问号折磨疯了,他决定想点实际的,比如邓莫迟为什么会出现在此时此地。他相信以那人的头脑和自制力,不会在如此悬殊的情况下做出无法收场的事,邓莫迟只是静静地听着,如同周围任何一个普通人,没有任何反应,没有任何态度。所以只是来听听看看,围观一下?现场和直播明明区别不大,难道是为了提问?可直到现在邓莫迟依然沉默。
  陆汀又开始茫然,他既想让邓莫迟说话,又怕他真的开口。等到宣讲结束,又会出现什么局面?他会转身就走吗?事实证明,陆汀的猜想是对的。大约十分钟后,官员们并排鞠躬致谢,观众们掌声如雷,真正的雷也还在响着,这场表演平安结束了,陆汀按紧通讯耳麦下了口令,广场后方的几个出口开始放人,大家纷纷转身向后,背对着这片撤空的高台,邓莫迟也是一样。
  又有闪电急急落下,把地面照得亮过这块装了高伏环形灯带的台面,陆汀有些困惑地眯了眯眼睛。他跑下台侧阶梯,那辆黑色房车就在不远处,父亲冒雨探出半身,正冲他招手:“快上来!”
  “我再留一会儿吧,”陆汀指指人群,“怕有踩踏。”
  他叫了几个下属随车护送,又亲自跑到驾驶窗边叮嘱了司机几句,“辛苦了!”他微笑着与众人挥别。
  待到再次转脸看向人群,他就找不到邓莫迟的影子了,几个出口的效率都不错,分叉处的隔离带也拉了起来,人大概已经撤出去不少,如今挤在最后的媒体也远离了他。那些必须要做的事情,陆汀本以为自己已经处理得够快,可现在看来不然,他火急火燎地跑回台上,翻出方才众目睽睽下无法戴上的夜视镜,用力在退潮一般的人群中扫视。
  又一次,他找到了,那一抹最纯的蓝,没有着急往前挤,照旧再靠后的位置慢悠悠移动。陆汀长舒了口气,他甚至想通了邓莫迟为什么对自己视若无睹——都是敏感的身份,敏感的位置,有时装作不认识是一种保护。一定就是这样的。至少在这片警方严格监控的区域内,他也要放机灵点,配合邓莫迟的关心。
  抱着这样的想法,陆汀尽职尽责地干他作为警长该干的活儿,维持着现场秩序,只分一点注意力在逐渐远离自己的邓莫迟身上。将近半小时过去了,正如沙漏漏尽,上万个人离开这片场地,流入宽街窄巷,流向这座都城地面上的某些角落。除去一层及踝积水,偌大的广场已经基本空了,陆汀布置完谁留下执勤谁可以收工,刚关上耳麦,就看见隔了一条警示带、一条拥挤的大街,邓莫迟兀自走到十字路口的路灯下,这就要拐入视线的死角。
  这人可真够谨慎的,陆汀想,待会儿等自己过去,走过同样的路,一定会看见邓莫迟插着口袋立在街边某家商铺的招牌下,在面前经过的那一秒,不用等他转身站定,邓莫迟就会走出来,肩并着肩,和他一起走进灯光缭乱的城市森林,那么自然而然,或许邓莫迟还会主动握他的手,贴在他耳边说起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
  也许是这种构想太过美好,陆汀突然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尽管他试图告诉自己邓莫迟百分百不会就这样走了,可当他看见那人真的消失在拐角,心里还是十分害怕。说自己有事先撤,手里还拿着同事之前送来的雨衣,陆汀尽可能显得从容。他稳步穿过街道,贴身擦过许多白晃晃的车灯,飞车也在他头顶低压着穿行,终于绕过相同的拐角,抬眼一看,街上人不多,邓莫迟在遥远的一盏路灯下。
  这个“遥远”,是大约两百米,看在眼里只是一块鲜明的蓝。
  陆汀跑了起来,嫌雨衣阻力太大,他就捏着没穿。邓莫迟又拐了一个弯,进入更窄的一条小巷,陆汀跟随他缩短距离,看到他突然停步,推开街侧一扇门,走了进去。
  原来是家小酒吧。陆汀跑到门前抬脸看,雨水啪嗒落入眼眶,打得他有些疼,抹着眼角推门而入,他也不知自己比邓莫迟晚了几十秒。
  好在他立刻就看到了那人的背影。坐在吧台前,一样一身寒气,一样滴着雨水,那件夹克光滑的面料被暖色灯照得油亮。或许是近乡情怯,又或许是睫毛太长,沾湿了倒扎进眼眶,让人睁不开眼,陆汀用另一只没倒睫的眼睛看着那背影,一时间,竟不敢上前。店里客人不多,他灰溜溜地找了张角落的桌椅坐下,侧对着邓莫迟,是用余光可以看见那人的角度。
  这家店的服务员是人类,贴心地送来菜单和纸巾,陆汀没有翻开看,低声点了杯热可可。他瞥见邓莫迟目不斜视,身前立着的是个大肚子啤酒杯,也想起初初相识,在阿波罗里,那人最开始点的也是啤酒。他喜欢啤酒吗?如果喜欢,那是偏爱干啤还是全麦芽?陆汀心说,无忧无虑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竟没有好好确认一下。
  这怪自己粗心,也怪邓莫迟实在很少表态,喜好、厌恶,别人不问他就不提,好像自己也不太在乎。
  当然这也没关系,一会儿问问就好了。以后,自己去替他在乎就好了。陆汀不想拿纸巾搓得整张脸都是白屑,就默默地用两只手抹脸,揉眼睛,他觉得这样看起来一定很像某种前爪短小却喜欢整理皮毛的哺乳动物,是叫水獭吗?反正早就灭绝了。
  稍微抹干了一点,他才抽出几张纸巾在眼周点按,一张脸蛋逐渐恢复干燥,方才眯住的视线也恢复正常,他又盯着膝盖,慢慢啜饮着可可问自己,你到底在犹豫什么?只用走上去,在那人身边的高脚凳坐下,开场白……就说句“嗨”,接下来一切就全都说得出口了,比如我们待会儿去哪吃饭,又比如我真的很想你。
  这有什么难的?
  陆汀答不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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